三天三夜
他没有伤害我,我以为我也会不痛不痒。直到今晚听到相似的歌声,发现的我的心竟然有一点像被人揪着的感觉。闭上眼睛,全是他的样子。他那爱笑的眼睛。但是,我还是那么确定我不爱他。 在没有联系他的这段时间里,我的确是一点也没有想起他,只是偶尔会看看他的微博。
那个飘雨的下午,我惊慌地穿过人行天桥,快步跳上公交车。不知道是开往哪个方向的公交,心里第一个念头就是逃离身后的那个人。当时的感觉,就像身后紧追着一个魔鬼,一个你不知道他那张微笑的皮下藏着的是颗怎样的心的人。当然,仅仅只有三天而已。三天,我能奈何?
和他的最后一次见面,我们俩在鞋店里争吵。然后,我冒着雨离开,将他一个人丢在那里。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面。
我认识他,是在beyond家驹纪念会上。一个是beyond小粉丝,一个是人脉广络的吉他手。似乎也注定我从一开始就是仰望着他,在很远的地方。 他在台上,抱着吉他。讲诉自己喜欢beyond这么多年的感受,虽然我没有他喜欢的那么久,但一字一句都似乎融化进了心里。说实话,他唱歌并不算很好听,但是弹得一手好吉他。镁光灯打在他身上,我清楚地看到他的笑,他讲到家驹逝去时眼里闪烁的泪光。每到情绪不能抑制的时候,他就会拿起旁边的一瓶酒喝两口,再继续。家驹对于他来说并不是偶像那么简单,已然成为了一种信念。当然我也如此。 纪念会结束后,经带我去参加这次活动的学长介绍,他过来跟我们这一桌碰酒。这是头一次离像明星一样的人这般距离,他简单的自我介绍后并没有一一碰酒,看来他真的很忙。忙着和那些业内的朋友或光鲜亮丽的女孩联络感情。而我高兴着,知道了他的名字——叶非。
我旁敲侧击地从学长那里要到了叶非的QQ,他竟然同意了我这个“小卒”的好友请求。顿时我觉得我的QQ列表因为他的存在而熠熠生辉。我小心翼翼地跟他试着聊天,感觉还是那么忙。 我也学过音乐啊,你跟我讲音乐的事,有些我还是听得懂的嘛。干嘛对我爱理不理,难道.......难道是我不够漂亮? 是的,肯定是这样。
纪念会上那一面,我深深地记住了他,他匆匆地扫了我一眼。这细如蚕丝的缘,我牵得到它吗?算了吧,一见钟情的爱情得要两情相悦。一个走在街上,除非摔了一跤才有回头率的我,怎么可能和舞台上的他有什么交集。 我逐渐地还是打消了那个可笑的傻念头。
可是,有时候想握住的会溜走,当你准备放弃时,他来了。
他发来信息:诶?你是谁啊?我什么时候加的你?我只加认识的人。
才没过多久你就把我给忘了,其实在情理之中。我没有任何可以吸引到你的地方,比如美貌或......不过你主动跟我说话,我也不会不理人的。奇怪的是这次我跟他的聊天居然长达数小时,他也为前几次的敷衍性对话道歉,称自己确实太忙了。当问及他是否还记得我什么样子时,他努力地回想,只能回想起来是个学生妹。 刚平息了泛起的涟漪,又被这一次谈话给一层一层推开。这样地谈话也越来越频繁,他说跟我说话很轻松,什么都不用伪装。事实上,我却伪装了,我伪装着自己去倾听那个真实的他。因为我觉得他没必要了解我,而且似乎他也没有想要了解我意思,我就静静地当一个倾听者。就这样,我们通过电话,短息,网络。他继续诉说着,我继续倾听着......
话题经过了他小时候吃的苦,放弃学业一心学吉他,喜欢的那些女生们,做生意亏本改做吉他手,到他分手。他生活的每个部分,好像我都没有错过似的。
一天一夜
他说晚上会去街上卖唱,让我去给他捧场。我欣然答应。
此刻,风很大。我特意穿着beyond的外套,可是手机偏偏这时没有电了,偌大的街道,我连具体位置都不知道。天色也渐渐变暗,霓虹灯也闪烁起来。我真的有些慌了,在一个路口,传来了熟悉的声音。我顺着声音走过去,来来往往的人群缝隙中,我并没有看见他的身影。但是,还是没有停止前进的步伐。直觉告诉我,他们一定认识他。我静静站在那个乐队旁边听完了《光辉岁月》,听完了《谁伴我闯荡》。就这样,我小心地上前询问是否认识叶非,他们告诉我叶非就在下一个转角。
我躲在叶非对面一个巨大的圣诞树后面,之前的找不到他的恐惧和无助全被这一刻的兴奋所取代。我一直认为肯定是家驹指引我,让我遇到那个乐队,听到家驹的歌而停住脚步。现在我和叶非的距离,只有面前来来往往的行人而已了,风还是那样冷飕飕,当我们都落入对方的眼睛时,刹那觉得温暖了。
他看着我,单薄地站在对面的人群里。笑着对我招手,那一刻,他的笑如烟火一样绚丽。我痴痴地走向他,他捏着我的手臂抱怨着说:“怎么不多穿点,手机怎么也关机了。” 唱完歌后去了他家,真的印证了我朋友的话。大多数搞音乐的人,都是外表光鲜,背后苦逼。那个小小的房间,放了4个音响,三把吉他,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写字桌。再没有其他有意思的东西了。他在房东厨房给我弄吃的,我记得他说过他希望有人照顾他,但是我不会照顾人。他当然是知道我对他的意思。 面前一桌子的菜,看起来真的是很用心。他郑重地看着我很久:“你真的考虑清楚了?”我还是不太确定考虑什么,年龄,家庭,我跟他真的太不搭调。不过,谁能抑制得住一开始的钟情呢。
“嗯”。
他一脸的宠溺,给我夹菜。吃完饭,我们一起在码头散步,成为那些不了解的路人中羡慕的一对。
两天两夜
他总是把耳机吊在背后,或者双手将耳机半握着,以便声音能大一点,让我可以听到。这是第一次在他家留宿,我们就以这种方式听歌。 夜深,温度变得冷。他伸手拥着我,我惊醒再也不敢睡。我越来越感觉到他的呼吸,再回想到从前,怎么会想到离眼前这个人这么近,近到这种程度。他的睫毛这样长,鼻梁这样挺。我伸手触碰面前这张熟悉又觉得陌生的脸,他却睁开了眼睛。 都说爱一个人有多深,吻就有多深。而我却不想接受他的吻,难道我对他的感情根本不是爱?那一晚,拒绝的不止是他的吻。我慌张地躲进卫生间,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从纪念会到现在,我的变化。那时候我才是个高中生,而现在的我,显然成为了纪念会上我曾经羡慕的那些女生。是因为这些变化,他才跟我在一起的吗,如果不是因为这些,为什么要这么快。靠容貌得来的,会长久吗。三年?三十年?还是更久......
后半夜,我睡床,叶非一直坐在电脑前上网。早上他买好了早餐,牛奶放在我面前,还是那样的笑。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
三天三夜
我也想到了有这一天,但没有想到这么快。不是说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的吗。但是还有一种人是,得不到的,就此放手。在鞋店里的不耐烦,只是个借口。这段感情,他或许觉得是被我耍了,因为他最后说:我从来感觉不到你喜欢我,只感觉你怕我。
他就像是天涯,想象着有多完美,到底有人能到达呢。这些变化从来都是无常的,我们还是试着笑着遗忘的为好。 不知下次纪念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