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知识100字
2020-05-17 13:33:01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008 11 7 14:58:00 一、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第十二条。 二、条 件 (一)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符合规定。 (三)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符合规定。 (四)制定并落实了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及应急疏散预案,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三、范 围 (一)监督管辖范围内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或设置在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高层建筑内及地下、半地下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二)监督管辖范围内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营业性餐馆、酒吧、话吧、茶艺馆、饭店、洗浴中心,100张以上床位的旅馆、宾馆。 (三)监督管辖范围内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商店、商场、市场、超市,建筑面
2009 0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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