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隔不断的司法关怀
2020-06-14 17:51:01
谢谢你们,我还以为我的事情得拖到疫情结束才能动弹呢! 2020年2月的一天,长安区五台街办的赵某在接到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干警的电话时这样说。
赵某系司某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害人。司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西安市长安区环山路五台丁字路口将行人赵某碰撞,造成赵某左脚三个脚趾缺失、全身多处骨折,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二级,伤残十级。该案发生后,法院判处司某赔偿赵某治疗费及复健费用三十余万元,而犯罪嫌疑人司某至今无能力履行赔偿义务,导致了本来就没有经济收入的农户赵某家庭负债累累的窘况。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办案干警得知此案后,为了保障人民合法利益不受疫情影响,积极联系辖区法院执行局了解该案的执行情况,核实了该案赔偿无法到位,迅速收集了案件的相关材料,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刑事被害人赵某,告知其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和义务,并以微信的方式让其递交了司法救助申请、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并联系了赵某所在的村委会了解核实其家庭情况后,依法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并于三天内向西安市长安区政法委递交了赵某司法救助申请材料,使该案顺利进入审批阶段。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在疫情期间,保证防疫工作与检察办案两不误。即使在疫情期间,也让赵某感受到了特殊的司法温暖。王涵梅
稿件来源:长安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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