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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与书为伴作文800字

2020-10-04 07: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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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与书为伴

书籍是火,驱走无边的寒冷;书籍是灯,点亮漫长的黑夜;书籍是水,滋润干涸的心灵;书籍是药,医治无知的世人;书籍是树,遮蔽炎炎的烈日……书籍是一张藏宝图,领着你在时间的激流里探寻无尽的宝藏。

与书结缘,要从一件小事说起。儿时的我好奇心很强,有一天看到爸爸在看书,我也坐在他的腿上看,但是没有看到我所熟悉的花鸟虫鱼,只有密密麻麻的黑色线条。我感到很奇怪,爸爸能看出什么呢?于是我就问:“爸爸,这些是什么?”爸爸告诉我,那密密麻麻的黑色是许许多多“字”。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我看不懂?”爸爸笑了:“因为你不认识字啊!”哦,那么我也要识字!我也要看书!

上了幼儿园,我有了自己的识字手册,明白了什么是“字”。看那“山”字,多么像连绵起伏的山啊!那“水”字,多么像缓缓流淌的小溪啊!那“手”字,莫非是将我的小手印在书上?认识的字渐渐多了起来,我开始渴望读书。那时读的书是以图为主的童话,安徒生和格林兄弟就常伴我左右。我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遭遇而悲伤,也曾为三只小猪的智慧而兴奋;我曾为人鱼公主的选择而感动,也曾为井底之蛙的无知而偷笑;我曾为单纯的小羊而担心,也曾为聪明的小兔而快乐。童话世界像一座神秘而美丽的殿堂,承载着我童年的幻想。

上了小学,我不再满足于童话,也不再依赖拼音,又把目标转向了故事。小学的语文书也是我喜欢的读物,从这里我发现了书中的财富——经典词句和修辞方法。那时我最爱做的事就是预习课文,将妙词佳句找出来,摘录到本子上,日后可以细细研究。看着被自己收入囊中的文段,那厚厚的几大本。心中颇有成就感。这方法也被我运用到了课外阅读中。一时间,我沉浸在摘录和品味的乐趣中。

随着年级的升高,我爱上了小说。我的第一本小说是《三国演义》。那时我上一年级,妈妈把我不认识的字都注了音,这样我就可以自由阅读了。小说的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很快我就被吸引住了,沉迷其中,不能自拔。我的心紧紧跟随着小说中的主人公,感受着他们的喜怒哀乐,我开始四处搜罗小说。无论是马克·吐温的幽默,还是鲁迅的冷峻;是大仲马的浪漫,还是曹文轩的纯美;是普希金的忧伤,还是曹雪芹的深刻,我都喜欢。如果说妙词佳句是一笔财富,那么书中所隐含的思想就是一个大金矿,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因而我现在读书,不再局限于“咬文嚼字”,而是反复,思考书的精华所在。

小说给我的影响非同凡响。当我遇到困难时,保尔·柯察金在我眼前浮现;当我埋怨命运不公时,孙少平在我耳边低语;当我因作业而疲倦时,鲁滨孙带我去荒岛游览;当我因读书和妈妈打游击时,汤姆·索亚助我一臂之力。

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与书为伴,人生旅途中就多了一张坚实的帆;与书为伴,生活道路上就多了一盏指路的灯;与书为伴,学习过程中就多了一条便捷的路;与书为伴,精神苦旅就山花烂漫。书香绵长,书旅悠悠……

篇二:与书为伴

终生与书为伴的只有两种人:伟人和书呆子。

伟人以书为鉴,将书读活了。书呆子以书至上,书将他读死了。

细想他们的的生活总能看出些端倪。譬如:睡眠总低于六小时乃至更少。伟人们真正地把读书作为自己形影不离的影子,亲密无间的朋友,高明博学的良师了。

纵观古今,站在世界顶端的人,终归是学识渊博的人,而启蒙他们的正是一本本书,所以书不仅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营养品更是全世界的启蒙者。

毛主席明白:一日可无食,一日可无水,但一日不可无书。

这又一次充分证明了阅读的重要性。

我想到一则小故事:有个很大的书屋,带攀爬楼梯的那种,人们可以在午后的阳光下阅读,在淅淅沥沥的小雨声中阅读,在清晨的薄雾里阅读,在醉人的黄昏下阅读。

这讲的是偷闲看书。

雷锋、毛泽东、陈寅恪都是这方面的榜样,他们善于管理时间,更善于在忙碌中偷取时间,像钉子一样挤出时间,即使每次挤出的时间不多,但久而久之,事实证明了这一点一点的知识最终化为了洪流,在心中滚滚作响。

一生短少,更应支配充沛的时间去读书。在书的世界中,我看见了简·爱、卓别林、保尔·柯察金……

我想若是没有书籍,他们的故事仅仅会在人们口中传唱,一代一代最终淹没,绝不会传播到国外。

那么,此时的书是文明的传播者,我们难道没有理由去读它吗?

很多人一天到晚发呆、游手好闲、不分昼夜打着网游、每天第一件事是坐在床上看部电影……

试问那些人,许多年以后,你记住你发呆时想了什么?、游戏玩了什么?电影讲了什么?

让杨绛告诉你们:你们的问题在于想的太多而书读的太少。

篇三:一路同行,与书为伴

谁不爱读书?回答是大多数人是喜欢读书的。可以说,人生活在书中,书也是人生的写照。

小时候,我家就在书店旁。那时的我如同发现了一块绿洲,每天除了在家里就是泡在书店里,父母也不多过问。于是书店就成了我童年时的乐园。去的次数多了,我也觉得过意不去了,就学着作家林海音小时候那样,看书的时候往大人身旁靠一靠,装作他的女儿或是什么亲戚,然后心安理得地继续读书。小时候读书,只是觉得好玩儿,一目十行,走马观花,凑个热闹而已。渐渐地,我也为书中主人公的命运而担心起来。通常书看到一半儿,天黑了,于是我把书藏在架子底下,等第二天来继续看。晚上躺在床上,我仍心系故事情节,便给主人公编排起来,直到满意为止。等到第二天,再拿书与自己的“版本”比较。可以说,我还是有不少收获的。

上了初中以后,我仍然抽出时间来看书。夜晚降临,手拿一本杨红樱小说,静静伏在桌上,品析着作者的妙语,感受着作者的情怀。在我看来,这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人与书与自然完美融合在一起,我便沉醉其中,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一切烦恼。不知不觉中,读书已成为我的习惯,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于谦的这句话深深地影响着我。是啊,如果读书能成为一个人的习惯,那么这个人的良好修养就会在生活中处处体现出来,那么他也是一个善于生活,善于发现美的人。

最近我又看了一篇文章,叫《目送》。它曾经红遍东南亚,甚至美国。朴实的文笔却处处牵动着读者的心。作者龙应台作为一位母亲和一个女儿,经历了失父之痛,并且她与儿子之间的代沟也令她十分无奈。“有些路呀,需要一个人去走。”这就是作者对生活的释然,也是给读者的一个启迪。

书就是人类最诚挚的老师。仅《目送》一篇就给人以深刻的启示,何况其他作品呢?想做一个智者,就要让读书成为你的习惯。书中的一字一句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不管人与人之间有多大的隔膜,书始终是你可以将心比心的朋友。

我希望与我同龄的朋友们,不要让网络将思想封锁,不要让超负荷的学习使你的眼中失去美。让我们一路同行,与书为伴,捧起一本书,去慢慢品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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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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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03-07 08:43陌悠[四川省网友]IP:3406321420
    这篇作文真是饱含着对学习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看来这位中学生一定是个勤奋好学的孩子啊!
    顶0踩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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