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题偶像崇拜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奇葩说吧
论偶像崇拜弊大于利一、 先区分两个概念:1. 崇拜与欣赏。崇拜与欣赏同出一源,相较之下,无疑崇拜程度更甚,接近狂热;单独来看,并无大碍,无非各自喜好而已。若崇拜的对象是榜样,还无甚大碍,毕竟也是引人向上,积极乐观,好似当年菏西之于三毛;若崇拜对象出了问题,便会引发问题。2. 偶像与榜样。偶像一词源于古时具有某种神秘力量的象征物,演化至今,成了因某些方面有一技之长而被追捧的艺术家、作家、娱乐圈艺人等,而后,随着歌手及演员被划分为实力派与偶像派,偶像一词更多的用于颜值较高的娱乐圈艺人。偶像与榜样不同,偶像之于榜样,是浪漫化之于理性化,理想化之于现实化。二、 偶像崇拜的弊端:1. “颜良而文丑”的现象逐渐扩散,娱乐圈偶像的质量大不如前。80 90年代,港台明星被奉为偶像,引得追星族无数(当时还不流行粉丝的说法)。客观来说,当时被奉为偶像的明星长得那是真不错,而且作品也是脍炙人口,哪怕是今时今日,无论是k房还是量贩式ktv,点的歌大部分都是那个时代。随后当艺人被划分为偶像派与实力派后,演艺圈颜良而文丑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花样美男四人组的出现亮瞎了人眼,除了貌美其他并无甚可取之处却一炮走红大江南北。乃至如今娱乐圈被曝整容整形更是频繁,皆欲凭貌美上位以期日进斗金;至于作品?如今的偶像剧可还好看?如今的乐坛是否真如黄舒骏唱的那样,“还不如十年之前”?(出自《改变1995》)2. 偶像的影响力大,而当今更是负面影响力大。今天的朋友圈,微商的产品从淘宝似的外贸原单更多地开始转型成微整、半永久定装,无意争辩整容是好是坏,只是想告诉大家传承几千年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思想,似是在几年之内就全部被转变,这股转变的力量是多么的强大?如果,这股力量是引人向上自是无可争议,但,的确如此吗?如今的娱乐圈丑闻频传,从“xx门”到“潜xx”,从“聚众北京吸x”到“聚众海天盛x”,当今的这些偶像们到底如老一辈的刘德华先生般的尽致敬业还是只为满足私欲?那些挤破头想当偶像奔走在各个选秀现场的年轻的或者不年轻的人,到底是想实现梦想还是为了大捞一把?找个姑娘结婚,女方要求男方有房会被指责“拜金主义”,真正的拜金主义却正戴着偶像的光环在灯红酒绿,真正的拜金主义正在各个海选现场奔走以期得到偶像的光环。会进行偶像崇拜的人群大部分是尚未完全形成独立人格的青少年,偶像崇拜或许也是这个年龄段的人特别强烈的需求。偶像崇拜本身并没有特别大的问题,毕竟偶像崇拜的本意是引人向上,使人积极乐观,该是好事情。但,结合当前的现状,如果效果相反,则违背了偶像崇拜的初衷,便是弊大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