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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2000字

2020-10-18 1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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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活着》读后感[2000]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得任何事所活着。 题记

老人吆喝起来: 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

其实只有一头牛,叫福贵。老人只解释: 多叫几个名字,福贵就会以为有好几头牛在耕田,干活更起劲! 其实谁都不知道,这几个名字就是老人的一生!

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老人平静地朴实地向我介绍了自己。

在曾经年少的时候,他是城里的 少爷 ,有一个不算美满但是完整的家。他的父亲在粪缸上因为他输光了所有家产被气死;他的母亲也随着父亲去了;第一个女儿凤霞得了疾病变成了哑巴;第二个儿子有庆给县长的女人献血,结果医生直到抽干了他的血才拔出针筒;后来女儿找了个好老公二喜,只是她在生孩子时失血过多死了;最后总算留下一个孙子苦根,和女婿三人相依为命;后来女婿被水泥板给压死,唯一的一个孙子,在吃青豆的时候被咽死。

谁能体会在他看见躺在地上的孙子时,内心的绝望与落魄。像是被扒光了衣服,赤裸裸地站在人群面前的空虚与卑微。这一个个离奇的死亡,正好的都击落在这个老人的身上。当我再次听见他那清凉的吆喝声时,我能感到那背后的痛苦,那时间的沉淀,如浑浊的泥巴,草草地盖在这一道道血淋淋的伤疤上,久久不能愈合。很难想象一个老人如何平平淡淡地为我讲述这一生。

等老人说完了,他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对牛说: 今天有兴、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也耕了七八分田。你嘛,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只留下那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我静静的倾听这悠扬的旋律,仿佛眼前这个黝黑的老人,早已不是那放浪不羁的少年,因为他已背负了太多历史的沧桑。活着已经许久,他早已看穿一切凡尘俗世,现在的活已经没有了那样的浮华,当他在冷眼看待世间百态时,他才道出了活着的真谛,只有在经历过如此的种种后,老人才可以如此平静安详地活着。

刚刚放下书,不觉已过了这么久,看看书桌上的作业,楼下的老大妈为了一个车位喋喋不休,我顿时感到如此的可笑。

人为什么要活着?

生下来不就是为了等待死亡,人终有一死,却还是要留在这个世上。即使是千疮百孔的心,也希望能听见火热的跳动。一个即将垂死的老人,当他回顾这一生他留下了什么时,却发现自己在人生长河里只是一位匆匆过客,没带走也没留下什么。但他依然要活着,死命地撑着下垂的眼皮,就算是费劲了全身的力气,也一定露出眼白,用那看穿一切的瞳孔,再次赏望着这他再熟悉不过的世界。他已享尽了世间的凡尘俗世,现在,只是以一个旁观者看待世间百态,一切喜怒哀乐,最终都将化为一缕轻烟。这便是老人在经历一生坎坷后,对活着的态度。

老人,是啊,还记得我家楼下的那一对老夫妇。

楼下得小路子边上,有一堵墙,原来应该是白的,现在却满是黑色的污秽。路面往下,一扇歪斜得铁拉门,一对对苍老得夫妇俩。妇人的头发很长,一直垂到膝盖上,很直,老人没事的时候就坐在床上,用粗手指从她发间掠过,一次又一次,像是在抚摸自己的孩子。老头子在撒满面粉得木板上,揉着面团,手上、头发上、脸上都有点点白色的面粉。妇人用一根将近一米长的木头筷子将面团放入油锅,面团旁立刻溅起层层得白沫。

后来的一天,路过那儿门口,又看见那对夫妇,还是两个人,一人揉面团,一人炸面团,门口围着一些老人,一些骑自行车的白领。只是老妇人的头发到了肩膀就断了,有长有短,被汗水浸湿了,像是茅草窝一样。我打趣着 这老奶奶终于剪头发了。 妈妈把我拽到一旁,低下头来,轻声对我说: 她把头发卖了吧!你不懂! 卖头发!

总觉得触及到了什么若有若无的东西,像是棉花糖那样柔软,很幸福,很美好,但却带着一丝苦涩。

不想罗嗦与鼓噪,也不想虚伪地表达。有些人说要讲究精神上的活,我觉得太空虚,活下来,不为什么,只为能再见到明天的阳光。我们哭着来到这个世界,就不要再哭着回去吧?

闭上眼,细细体会,作者余华只是娓娓道来,却一点点将残酷与痛苦深入人心,他没有用任何煽情的词藻,当我一合上书,才感到心头的隐隐作痛。余华的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 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 ,这一位作者,他的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不仅是自己的悲剧,更是时代的缩影,是苦难一次次撞击着这个时代,才能让余华对活着有了超然的思考。他经历了从大富大贵到赤贫如洗的物质生活的巨大变迁,经历了多次运动给他带来的窘迫和不幸,更是一次次目睹妻儿老小先他而去。而他也将此套入主人公福贵的身上,一个个他深爱的人离他而去,他却仍然这样孤独地活着,这揭露了现实的残酷: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生活像是河流,无论你怎样努力地改变它流动地方向,他终将会流向大海。为自己活着、为爱你和你爱的人活着。活着就有种自带地价值,乐观地努力地活下去,活着便是一切地源泉。我们作为一个孩子,现在我们在意的也许只是生命长河中的一些尘埃,只有已经饱经风霜的老人,才能看淡红尘凡事,看清一切的本质,但命运总要我们傻傻地经历这长长的一生,去经历凡尘俗世,生离死别,不正是活着的意义吗?也有一些孩子们幼稚无意间的话: 我们要好好的活着,因为我们将会死很久。 为何而活?也许就是命运留给人类一生的难题,而我得出的答案是

为了活着而活着。

想像一下:清晨,老人和那头牛,坐在犁头上,静静看着太阳升起,牛扫扫尾巴,老人黝黑的皮肤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篇二:《活着》读后感[2000]

偶然,在往码头去的路上邂逅一家叫河床客栈,环顾里面有蒲团、干草、光秃的荔枝树及一排书架等,而店主在点着橘色的灯忘我品读书籍,时而沉思时而放空,于是,冒昧的上去闲聊一二,店主甚是了解外国意识流及发展史,在谈论中国文学推荐余华的作品、外国文学推荐卡夫卡的作品,说写出最好的作品是将当代的时局发展或是政治现状糅合到作品里,观看的人在了解背景的情况下看书会更深入的触碰,对我这种嗜书如痴的人来说也算是一个视野的开拓,因为要么 身体走在路上 ,要么 灵魂走在路上 。巧合难以分辨是意识驱使还是早已天定,接二连三的朋友也是闲聊之余推荐余华的作品,于是在公司团委读书漂流的平台上选购了余华的作品集。

余华给自己在《活着》这本书写的自序是: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让我引思的是,我认为写东西是很随心所欲的,但又是偏执的,因为每个爱好写作的都是折翼的,于是,他们在用寻找平衡。

了解到余华是在1960年出生,当时的年代应该是发生了很多的大事件,有着翻天覆地的改变,随着这些改变苦难的是生存在1960年前后分水岭的人,身边也是有那个年代出生的老先生,他们因为历史的深刻而记忆犹新,于是长征、大跃进、钢铁时代、文化大革命、人民公社的都是随手拈来,对现在二十出头的我来说倒是新异的很,仅仅了解到这些就翻开这本书,一半是撑着留在血液里自我主人翁的意识,一半是他的自序更像是剖析自己的文字让我迫不及待。

《活着》里的主人公叫福贵,他唱着: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福贵出生在一个人毕恭毕敬的会喊他叫少爷的家庭。福贵的女人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他听他爹说: 从前,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 在福贵不学无术、吃喝嫖赌时,小日本投降了,国军进城收复失地,解放了,他被人挖坑往下跳,把家产输光了。他娘说: 上梁不正下梁歪 。他爹咝咝的说: 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这里,鹅变成了鸡,现在是连鸡也没啦。 福贵的女儿凤霞在家道败落前六岁,至少还过了几年好日子;儿子有庆在家道败落后在肚子里随着母亲家珍接去老丈人家住到半岁,就回来受苦了;他爹也在这个时候蹲在粪缸上掉下来去世。于是福贵被迫向之前是债主现在是地主的赌场老板租了五亩地,看得见的时候都在田里,晚上,只要有月光,还是要下田,嘲笑自己笨鸟先飞,他还得笨鸟多飞,这样,过了一段磕磕碰碰的日子。

福贵在一次进城为他娘看病时,与人打架,被国民党抓去拉大炮。当时情况是,想逃跑的话,命大的打不死,也会被别的部队抓去,与日本人打仗啊,与共产党游击队打仗。他们开始渡长江,来到了一个光秃秃的树和一些茅屋之外,就什么都没有的村庄扎营,十来万人的国军都被包围了,最后在国民党也放弃了,只剩下二十多排,一排二十多人,全部给解放军俘虏了,他们给了点盘缠给福贵,于是福贵就跟着解放军的屁股回家,回到家刚好两年。两年内,他母亲死了,凤霞发完高烧不会讲话了。两年后,村里搞土地改革,福贵分到原先租的五亩地,赌场老板最后被枪毙了,正是应了福与祸所依。过了几年,为了有庆读书,把凤霞卖了,后来凤霞又跑回来了。

到了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成立了,地也没了,锅也没了,因为要煮铁,办了食堂,慢慢的食堂没吃的了,又各自散货,重新买锅,记工分干活。因为接连下雨,粮食也没了,大家都是躺在家里不动不讲话,这样比较省力气。在一次献血给县长女人救命时,由于医院抽血过多,有庆死去了。过了许久,闹上了文化大革命,凤霞出嫁了,丈夫叫二喜,是个偏头的,城里人。城里满街都是大字报,越贴越厚,像是口袋鼓起来似的,县长由于被指认为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被批斗,最后上吊死了。凤霞有喜了,但在生孩子的时候大出血死去了。孩子的名字叫苦根,因为一生下来就没有了娘,家珍也随后去世了,二喜也在苦根四岁的时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的,苦根在五岁的时候吃豆子撑死的,不是嘴馋,而是家里太穷。福贵又孤身一人生活,自己留了十块钱,是给别人帮自己下葬用的。福贵在牛市场看见一头老牛,想想做牛真是可怜,累死累活替人干了一辈子,老了,力气小了,就要被人宰了吃掉,于是买了它,给它取名叫福贵。他在犁田的老牛深感疲倦的时候响亮的说道: 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那头牛不耕田?这可是自古就有的道理,走呀,走呀。 又吆喝道: 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

书的最后写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者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我是一鼓作气看完这本书的,不喜欢停顿;但是看完之后,觉得是沉重的,是直接而粗暴的。作者以冷酷的姿态写出来,最后却是以人本有的韧性和耐力坚持的活下去。曾经有人形容将死的人是带着对世界的最后一道曙光而去,我想他想要表达的是觉得,人生的姿态苦乐也好,该顺其自然的话,就这样过活吧。

第一次看到这句话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物而活着 我并不懂他的意思,看完了《活着》之后心里很深的感触,慢慢理解,慢慢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同时也明白了 活着 的真正伟大。当然,在当今社会。我们每个人都会对人生有不满,或多或少都会有过厌烦和无奈。然而《活着》这本书讲的正和我们当今社会有着相同感受的故事。我们从 福贵 的人生中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对人生对生活,对于生命,都有很好的诠释。每个人都有个好好活着,活出自己的人生,活出自己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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