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品牌”为话题的作文
“三鹿奶粉”事件的反思 一个以人为本的现代社会,绝不能放任见利忘义的行为,绝不允许基本道德的失守。诚信是社会契约的前提,道德是商业文明的基石。“三鹿奶粉”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道德建设的重要性。以牺牲道德和消费者利益换取利润,最终必然付出沉重的代价。 道德是一切制度运行的社会土壤。在一个国家的文明框架中,道德与法律唇齿相依,缺一不可,必须做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举。 1.有感于日本问题大米代理商谢罪自尽 这两天读到两则,颇有感悟。一是截至18日8时,“三鹿奶粉”事故已致全国6244名婴幼儿患病,158名发生肾衰竭,3名死亡。且因伊利、蒙牛、雅士利、施恩等22家企业生产的奶制品检出三聚氰胺,“结石婴儿”人数可能上升。另悉,总部位于日本大阪的稻米加工企业“三笠食品”倒卖受污染大米,“三笠食品”的代理商、奈良广陵町米谷公司社长16日晚在寓所上吊身亡。 同样的企业主,不同梯级的生命敬畏和责任担当意识。前者,三鹿婴儿奶粉,面对花朵般的幼小生命,竟然含有“毒魔”三聚氰胺,从孩子妈妈举报发现问题到主动面对问题,一直采取遮掩、推诿、被动的疲沓姿态;后者,“三笠食品”即便销售受污染大米,但据日本农林水产省称,目前尚未收到该问题大米损害人体健康的报告。没有公民健康伤害,而食品代理商却不遮不掩,以死谢罪,前后两者对待生命的态度迥然不同。 发现问题,日商是羞愧与痛苦难当,以死叩谢苍穹。而三鹿奶粉直到上月问题愈来愈严重,企业主还能百般狡辩、推诿塞责;还能脸不红、筋不胀地拿“国家免检产品”来作自己的挡箭牌。 作为消费者,当然不是要中国这么多问题奶粉的生产和销售商人,都去学这名知耻而自杀的日商刚烈对待自己直接或间接犯下的罪恶。大家希望见到的是企业主起码的责任担负与敬畏生命的本能意识。 所以,“卖问题大米的日商自杀”对我国的奶粉生产企业当是一声棒喝,直抵违法食品商人的心窝,压下他们肆意违法的气焰。如果更多的企业能具这种高蹈的生命意识,就一定能够及时扭转当前食品安全的窘境,还公民“吃得放心”的基本民生权益。 2.三鹿事件根源——自贱、自戕、自绝 三鹿奶粉事件,看似一起简单的食品安全事件,但是,联系到中国近年来一系列类似的恶性事件,就绝非一个简单的食品安全事件所能涵盖、所能解释得通。三鹿奶粉事件,其实是国人自贱、自戕、自绝的结果——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民族中的强势者或者败类在制度漏洞的庇护下,对弱势者的戕害与绝杀。 在中国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都没有波及到国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内的企业,知道国外法律对国民的保护是非常严格而系统的,他们会自觉地对出口产品“高标准严要求”,也因此,在国内,出口产品被视为是质量最有保障的上等品。人们对这种自贱之举,几乎已经习以为常。某些官员表现出同样的自贱态度,面对洋人,他们在骨子里存在着强烈的自卑感,点头哈腰,彬彬有礼,同样的一张面孔,一旦面对同胞,立即骤变,展现出冷酷和无耻的一面。 昔日,希特勒对外民族(犹太民族)实行种族灭绝,而对国民厚爱有加。而中国这个民族,则是逆向种族主义,即对本民族轻贱与戕害。 因为这种自贱,国外的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资本市场一夜暴富,美国的一些金融机构就是这样从中国赚取了足可以弥补其全部次债损失还有节余的利润。 因为这种自贱,中石油在美国上市仅融资29亿美元,但四年中向美国股东分红达119亿美元,而在A股融资668亿人民币(相当于95.4亿美元),向A股股东分红却不到6亿人民币。 因为这种自贱,与外国人有关的刑事案件,总是以国人的眼泪与屈辱而告终。如今年4月涉及三个韩国人的谭静案,警方结论中的逻辑矛盾至今遭到质疑,媒体报道时用的题目就是《谭静之死拷问真相》。令人悲哀的是,关心真相的只有媒体和网络日渐微弱的声音。如果一个国家的公民在本国领土上尚且不能有安全感,在哪里会有安全感呢? 中国民众善良、淳朴、吃苦耐劳,对自己要求最少而最愿意奉献,如果能有制度的保障,让他们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他们会以更大的爱心更多的奉献去回报社会。这个民族将成为世界之最强,这个民族中的任何一员,都将因这个民族而自豪。这个民族将将赢得世界的尊重,这个民族中的任何一员,也都将赢得应有的尊重。 这是梦想中的一天。 三鹿奶粉事件,如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头痛医脚脚痛医头,类似事件过段事件又会重演。这几乎是可以肯定的。也因此,三鹿奶粉事件,让我心中之痛,痛彻心扉并难以自抑! 社会失去底线人人都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