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你对法律的认识 以及对我国法治现状的看法。
2020-10-24 01:50:01
原发布者:msjlt521
南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报告对我国法治现状的看法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而使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国家根本大法的保障。至此,中国在经历了两千年的人治之后,终于抛转航舵,朝着法治的目标迈进。然而,回顾建国以来中国法制建设所走过的曲折历程,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这仅仅只是个良好的开端,面向新世纪的中国法治依然任重而道远。一、新中国法制建设的曲折历程在中国,现代法治思想是在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础上,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西方各国法治化道路的成功经验,总结我国法制实践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逐渐确立、发展起来的,其间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历史进程。建国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经历了曲折、复杂的发展历程,可概括为以下五个阶段:第一阶段:法制初建时期(1949.10—1956.9)这一时期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首先表现在立法工作取得巨大成就,制定和颁布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并于1954年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根据宪法,国家先后制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阅读剩余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