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秋艳工作室
三毛作品集
王俊平
《大胡子与我》用轻松诙谐的语言写了三毛与荷西婚后的“无聊”生活,这估计是所有婚后人士共同的感受,而“无聊”才是生活的本来面目,没有什么可遗憾的。《塑料儿童》中所提到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大陆这边也已经泛滥开来了,只不过从电视机发展到电脑,现在又由手机接棒了。不过我总是在想,人类在发展,社会在前进,这样的变化是自然而然的。再说,实际情况也并非像三毛所说那样,对于美丽的大自然,无论哪代人类,都是会感兴趣的,只不过随着可选项的增多,人的精力和兴趣会被分走许多而已。《巫人记》挺有趣的,其实类似的故事我也听长辈们说过,比如某“巫医”擅长治疗小儿夜啼,也总是先念咒,后灌药,至于是前者有用还是后者有用,就成了一个永久的谜团,估计连“巫医”自己也说不清楚。
《温柔的夜》中,那种人与人的陌生、防范,与终极的同情、怜悯相交织,生动地勾画出了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复杂与矛盾。但好在人心是柔软的,我们除了相互伤害之外,还懂得互帮互助,共渡难关。《这样的人生》中,作者用轻松诙谐的戏谑笔触,为我们展现了一群天真淳朴的老年人积极面对生活的有趣画面。我想,青春期就开始自卑、自闭,自暴自弃的三毛,一定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很多之前自己做梦也不曾想到的东西。《故乡人》是篇极短的文章,写了作者在和朋友上坟的时候,发现了一座华人坟墓,并为他祭拜的故事。这个故事的感人之处在于,陌生人之间那种来自族群的原始关爱。也许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民族、国家都会相继解体,但就目前来看,在可预见的未来,民族和国家还是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某种属性,尤其是东方的民族和国家,更是这样。《守望天使》是一篇能让每个人,尤其是步入成年的人感动得稀里哗啦的文章。父母对于孩子来说,真是一生一世的守望天使,我准备把这篇文章作为下学期学习散文的素材。《背影》中那种丧失爱人的扎心疼痛,和痛定思痛后为父母的伤心而深感内疚的疼痛,真的可以感动任何一位读者。这世间有很多爱,但都是慢慢流逝,无法挽留的。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现在,在“爱”中营造自己的幸福生活,而不是等到丧失的时候,再追悔莫及。《赤足天使》其实是个很深刻的话题,因为是有关“自由”的话题。布鞋、球鞋、圆头平跟皮鞋、尖头高跟皮鞋、凉鞋,这篇看似在探讨鞋子的文章,其实是在探讨什么是自由。我们天天高喊追求自由,但其实大多都是高喊口号的胆小鬼——别说那些旁人不给你的自由你不敢去争取,就是那些旁人其实并不干涉的自由其实你也不敢享受,就像作者的姐姐和弟弟当年不敢穿露出脚趾的夏威夷凉鞋一样。记得曾经和一位女士探讨过高跟鞋和缠足的问题,我认为今天的女士认为穿高跟鞋很美而自愿受苦,和古代的妇女们认为小脚很美而忍痛缠足没有本质区别。而那位女士却说,穿高跟鞋“确实”很美,但缠足“确实”很丑,没有可比性。我是个不爱辩论的人,所以并没有反驳什么,但心里却想,古代的女士应该和这位女士的想法是一样一样的,她们肯定也觉得自己的三寸金莲“确实”很美。所以,很多自由都是在别人审视的目光中由自己亲手丢失的,想要活得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其实是个很难的问题。因为,只要你按照所谓的“潮流”去努力改变自己的时候,自由就已经离你远去了,而这种自由的丢失却没有引来任何抵抗,反而是在一种兴奋和类似幸福的感觉中完成的,可怕。想起来大学时,佟培基老师身穿藏蓝色中山装,外套大红色运动棉马甲给我们上课时的那种潇洒和不羁,才是真正的自由。
三毛的作品最具魅力的大概就是感性与真诚吧,读这些作品之前感受似乎没有这么强烈,但是不用心,不体会,不经历,便不会有特别真切的感受,共鸣,大概最有味道。
王安石传
只有梁启超,从东西文化的对比中,才能真正客观发现王安石的思想人格的伟大,试问有几个人真正的了解过西学?又有几个人是真正明白东西文化的差别?唯有梁氏其人,在客观理性的对比中阐述一个真实的王安石,向世人说明真正的忧国忧民的大思想家的全部人格与思想。感谢中国有个王安石,更感谢近代有个梁启超,是中国之幸,民族之幸!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想所有的人,包括我在内,更多的只是在历史课本里知道一个王安石变法,而且是一个失败的变法,甚或知道他的绰号叫做“拗相公”。我一直觉得儒家的道德君子们是真正的时代楷模,他们对于历史人物的评判应该是可信的,可是读完梁氏的文字,似乎有豁然开朗的感觉。王安石的伟大,执着,委屈,无奈,也只有与他有相似经历相同的大情怀的梁任公能理解,能体会,能诉诸笔端,告诉后来人,北宋曾经有这样一个伟大的人物,他差一点就改写了历史。
王荆公变法的稳健与急迫、执着与坚定,透过文字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得到。对于旧党的隐忍与退让,更可见的王安石的大胸怀。可是,一朝隐退,特别是神宗皇帝的英年早逝,让他的一世功勋瞬间灰飞烟灭。我一直知道司马光是个了不起的史学家,可是我不知道他竟然如此倒行逆施,为一己之私,置家国利益于不顾。谈什么大师大家,一声叹息为荆公。
平凡的世界
路遥试图写史诗、写全景,想从时间和空间上都扩得很大,来笼罩农村和农民。但写出来的效果是,他的能力只限于农村乡镇的生活。步子一旦迈大,就会出毛病。 在时间上来说,农村生活中的局部描写都精彩纷呈。但大量的矛盾都没能展开。诸如少平救郝梅让读者情绪释放、少安和媳妇的矛盾这两段,都流于肥皂甚至恶俗。在头几年中,虽然时间跨度不长,路遥仍旧把故事写成了一个个支离破碎的片段。人物仿佛是在写提纲一般,出场表现了自己性格的某一面,然后立刻解决了矛盾、退居幕后,恭候另一位人物出场。换句话说,路遥的生活素材不足以支持一个家族的通史,他只有一个家族生活的些许片段。 在空间上来说,一旦描写时事,文字都刻板造作到极致。政治立场上的单调不能算是他的错(在时事面前,几个正面人物的脸谱化极为严重,让这小说直堕为《班主任》之流),是他时代的所限。但作家的任务并不仅仅是记录事实,而是要记录别人未知的事实——否则的话,把世界里所有的档案钉在一起,就是世界上时间和空间跨度最大的史诗小说了。而路遥,在时事就采取了钉档案的方式。读者需要的不是你用报纸上的文字复习一遍历史,作者更应该描写的是自己的人物对于历史大事的反应。我想看到的,是那些农村山沟里的小人物们,是如何一点一点辗转知道那些大事的(也许还有漠不关心,还有一知半解),他们是如何意识(或者意识不到)那些大事对他们的影响的,那些大事最后是如何一点一滴实际上影响了他们的命运的。作者也是这么想的。在《早晨从中午开始》里他说:“我的基本想法是,要用历史和艺术的眼光观察在这种社会大背景(或者说条件)下人们的生存与生活状态。”但我觉得他没有做到,在作者宏观高唱时代命运如何的时候,这就不再是一个真实的世界,而是一本教科书了。
骗局
书的一开始一个地质学家就被三角洲部队杀死在渺无人烟的北极。这便给了每一个读者悬念:为什么三角洲部队会出现在北极?为什么他们又要杀人?难道在这里会有什么不为人知晓的秘密? 接下来,知道主角雷切尔的父亲正在竞选美国总统。而雷切尔又被现任总统派到北极和4位非官方科学家研究一块坠落在北极的陨石。我这是才知道原来三角洲部队宁可牺牲人的生命,保护的竟是一块陨石。但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两名非官方科学家相继死于非命,而雷切尔和另两名科学家也处在危险当中,随时可能丢掉性命。他们一路遭到追杀只因他们发现了一个不该发现的秘密———陨石是假的! 另外雷切尔的父亲的竞选因陨石的发现而困难倍增。相继有各种人卷了进来,又有许多人因此丢掉了性命。 而最后,真相终于展现在世人面前,雷切尔最信任的上司竟是幕后的主使。就连总统、参议员、航天局局长等重要人物都成为被骗的对象。这真是名副其实的骗局。 这本书的情节曲折,故事紧凑。书中使用了很多的科学名词,通过书中的注释,让我了解了很多知识。而书中的众多情节,如果没有一定的知识积累是读不懂的,甚至会误解作者的意思。因此在平时的学习中更要注意课外知识的积累。这也是我对着本书爱不释手的原因只一。另外就是书中的情节的确精彩。丹·布朗是一个悬念大师这在他最有名的作品《达·芬奇密码》中就体现的淋漓尽至。他就是爱把读者在读书时建立起来的思路在故事即将真相大白之际,来个大转弯。这也是我欣赏丹·布朗的原因。虽然有很多人不屑读丹·布朗等作者的这些“畅销书”,并说这类书都是应付社会的需要,不值一看。但我觉得如果没有所谓“畅销书”的出现,也就没有名著了。
阅读欧美作家的作品,会有耳目一新的感觉,我把这本书推荐给了学生,反响很强烈。
《大秦帝国》第一卷
这本书为我带来了一场视觉盛宴。在这本书里有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心胸狭窄的庞涓、忍辱负重的秦王、雄才大略的卫央……
本书在开头便为我们描绘了一场秦魏之间惊心动魄的争地之战。此战结束后,秦王因身负重伤,临终之时立太子为王,手握兵权的秦王庶子赤心为兄。秦王上任之后,在甘龙等人的帮助下,励精图治,广招贤才,又在景监、秦庶子的帮助下化解了山东六国瓜分大秦的危机,平定了西狄之乱。
而在魏相府之中,一名当时还默默无闻的中书令正在工作着,他的名字叫卫央,也称商央。而此时的魏相素以识人之能著称,终于发现了卫央的才能,亦知其之才远在己之上。遂向魏王极力举荐,然魏王终日与狐姬取乐,不听其忠言。后魏相于病危临终之时,再次向魏王举荐,魏王不听,魏相急了,又向魏王建议:“陛下若不用他,便杀了他,以绝后患!”魏王却只当他是病危胡言,继续不听。庞涓却知魏相有识人之才,派人去试探卫央,觉其有旷世奇才,遂命其为魏相守墓三年,期满后到他那儿当军务司马。但卫央却不愿再与魏朝中的小人们同流合污。后偶遇白氏女白雪,又得秦王之《招贤令》,即与白雪同至秦。与此同时,秦王恰遇百里溪之后,此老向秦王举荐卫央。此后,秦王与卫央畅谈三日三夜,任其为相。卫央为相,即立威信,南门立木,斩秦三大族之白族,推行新法,却遭墨家误解。秦王只身入关,终为墨子所理解,决定助其大业!
读了这本书,我想也许对我今后的生活有所改变吧。因为我的志愿是投身商业,而商战决不亚于兵战!老板也决不比帝王好当!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领导人应有的才能与品行,如秦王,为民操劳,少有安寝,励精图治,广收贤才,终创盛世!以及谋略如卫央,为取百姓信任,南门立木,斩杀白族,岂不与商战如出一辙?如此种种,令我受益匪浅!亦对此书爱不释手。
一如对《明朝那些事》的喜爱,孩子们对这一部也是同样追之莫及。
窗体顶端
苏东坡传作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一直都是大家在学习和参考的典范,也是一种文化传承的必修课。
苏东坡是一个拥有超天禀赋的古代人,却也是拥有现代精神的古人,他既可以当诗人,也可以当学者,他可以去研究医药学,也可以去练瑜伽,他可以去当工程师,也可以当酿酒师,他的墨竹影响至今,他待人平和,主张人人平等。
在书中苏东坡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以笔买祸,可偏偏他还改不掉这个毛病,不论何时何地何事,只要他灵感涌现,随手一写便是一句佳句,也是惹事的祸端,或许这个与他爱管闲事和直言的特点,不将心中的那点儿话说出来,如蝇在口,不吐不快,在惹祸后总有人在帮他,虽然他的“毛病”有人讨厌,但也有人喜欢,其中给他最大的帮助的出去他的同党和家人外,也就是历代太后了,她们都很赏识苏东坡的才能,确实,苏东坡这个人如果放在当今,那就是“全能型人才。
虽然这本书主讲苏东坡,但也揭露了当代朝廷的混乱,小人在背后使阴招,被表面现象所蒙蔽的人,你争我夺,或许有人是真的在为人民所着想,但可以肯定的是苏东坡,他所做的一切无不是为了百姓,他为人民斗庸官,为人民抗暴,即使他被捕被贬也总要参上一脚,可他却不恨那些背后操作的小人,因为他懂得恨是自己无能的表现,和人才能拥有如此博大的胸怀,可以如此的对外。
书中最没有想到的人是王安石,或许以前听到过王安石变法,但在了解后也是大吃一惊。王安石这个怪人,思想任凭都是异乎寻常,他是不切实际的理想主义,他不在乎外表的东西,只是在发展他的精神世界,他也是勤奋的人。王安石的奇怪习惯,是否矫揉造作,无法断言,但每逢一个人对某一事做的过度,总会引起人的怀疑。我们不可否认的是他确实是文学上的巨人,但在政治的变法上,王安石走的是个极端,他为了自己的变法巧为掩饰,使神宗不明真相,他的变法确实是国家富了,把百姓榨得连衣服都没有了,能不富么?在后代的学者中也对王安石起了争议,西方认为他的观念基本上符合现代的社会主义。但不得不说,王安石是一个疯狂的狂想家。
苏东坡有一句话令人印象深刻: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卑田院乞儿,眼前见天下无一不是好人”这是苏东坡对他弟子说的,所以苏东坡其实过得挺快乐的,这句话展现了苏东坡的大肚量,容纳百川,博爱宽厚,他诠释了人之所以为人。他提纯人类的文化基因,它向我们展示人的精神可以喷发到怎样的高度广度。
他所建筑的建筑,先无一不是风景名地,他所练习的瑜伽,无不可以说他是始祖人,他虽遭流放,但依然可以活得快活。在临终之时,他还是坚持自己的道教道理,解脱之道在于自然,在不知善而善。
红与黑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联,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透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透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到达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期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主角,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主角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鼓舞士气的口号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因此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一句顶一万句
这本书是中国底层人民的真实心理写照,反应了人性,反映了人心。
多年的友情,半辈子的知己,往往因为一句话瞬间崩塌,从此陌路,让人唏嘘不已。同时更加让我反思,什么样的朋友才是你一生的知己,什么样的朋友你才能推心置腹的讲出自己的心里话?书中的主人翁多半因为背后或者酒后说了不该说的话,被一些好传闲话的人几经转手,好坏已经分不出来了!也警示我思考,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是有多么难得,朋友之间的信任难道连旁人的一句闲话都抵挡不过吗?假如我现在落魄了,除了父母和可靠的亲戚之外,还有多少人你可以投奔,多少人会帮你呢?
那个年代,交通如此不便,主人翁为了一个建议,花费几天时间在路上,风餐露宿,千里迢迢的去找自己认为能帮自己出个主意的朋友,帮自己说道说道,只是因为曾经在一块能聊得来,聊得来就是一份难得一份友情,可是,后来,竟会慢慢变质。让我痛心不已,感觉自己失去一个朋友似的!
书中的婚姻,多半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好今天可以自由恋爱,我们可以自己选择,不至于到了古稀之年感叹一生毁在一段不幸福的婚姻里面,这是当今社会多大的一个人性自由的解放,特别对于中国女性来说更是应当欣慰之事!里面提到很多年轻人到了婚姻的年龄,被旁人一说道,短时间的接触之后,在新鲜感没有褪去,不知道对方秉性的时候就步入婚姻的殿堂,后来这个殿堂就变成了地狱!
感触最深的就是,结婚两三年之后,有的甚至时间更短,两个人变得无话可说,无话可说……白天可以各忙各的,到了夜晚,睡在一张床上,无话可说是一种多么恐怖的事情!因为里面有句话说得好,“日子不是过以前,是过以后啊!”想想和自己还要生活几十年的人,在一起无话可说是不是很恐怖呢看到这里,我在思考,这个社会大家都在浮躁,择偶时大家追求这么多物质化的东西,作为生活的基础,固然不错,可是千万不能忽略了一点——你们真的聊得来吗?
聊得来——这三个字真实简单却道破感情的秘密,能聊得来,聊一辈子,那么这个婚姻也就值了!在天津的时候,听过一个姐姐给我讲的身边的真实案例:她老公的朋友是一个公司的老总,身价上亿,却和老婆各过各自的。难得在外找小三,女的在外找小白脸,两个人心知肚明,彼此心照不宣,都不离婚,我想在这个家里的孩子该是多么的痛苦!童年的心理阴影该是有多严重,他对世界的看法谁敢确定是正常的?这段婚姻除了具有法律效力之外没有了任何意义,这样的日子真的是作为有钱人的他们想要的生活吗?而且,亲口告诉我这个故事的姐姐,自己本身也是仓促结婚,之后二人性格不合,无话可说,婚后生活极大的不幸福,一度准备离婚,丈夫不愿意作罢,唉……
我想,聊得来——都应该是我们放在很重要位置的一个择偶标准吧!
说到底,不论在友情还是婚姻中,茫茫人海,大千世界,人都是孤独的,人一生都在寻找那个能和自己“聊得来”的人……
借用小说中的一句话结尾——一个人的孤独不是孤独,一个人找另一个人的孤独,一句话找另一句话的孤独才是真的孤独!
谁的青春不迷茫
曾经听过这句话这,它出自秋微之口,源于刘同之意。这句话,并非是多么新颖的一句话。大概一两年前,我给领导写材料时,就曾经涉及到这个话题,然而,当时的我,只是依照领导的思想而写,虽然略有感悟,但是始终不够深刻。总觉得,领导讲话所针对的听众中,不包含我。然而,今天,读到秋微与刘同冷战的那段经历,忽然就读出这句话的厚重。
虽然,近几年来,我很少去认真阅读一本书,我的语文成绩也是这么多科功课之中最差的。我对于文字的尊重始终不够。无论在写作文、或写一些其他东西时,遣词用字总是存在模棱两可的地方,如果细致推敲起来,总是用这个也可,用哪个也行。若是被追问起来,大抵都是吱吱呜呜,不知所云。一仔细想起这件事情,就觉得脑子里所有的神经都在紧绷,想到尚未完结的两篇文稿,心里就如百爪挠心。眼下所能做的事情,却又仅仅是,深深吸一口气,让自己淡定下来,写眼前的这篇读书笔记。
读这本书之前,我完全不知道刘同是哪个“山坳”的大神。其实,就算现在细细读完了他十年的经历,还是不了解他是谁,是做什么的。只不过,从书中得知,大概是一个在写作上、在媒体界有一席之地的人。但,若说是多么大神级别的人,目前,尚未有如此感受。也许是因为,他字里行间更多的是描述,他怎样坚持走下去,而并非彰显自己都在哪些名地和哪些名人有怎样的深刻交往。
这本书里很多东西,很容易激起同龄人的感慨,也解答了同龄人,或者稍微小一点儿的年轻人,在读大学,乃至在职场上的一些困惑,是一本帮助人成长的好书。对于年轻人来说,我是推荐读这本书的。
真的读懂这本书,是可以少走一些弯路,多培养出一些刚毅的品质。然而,也就是这样了。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青春,永远是挥之不去的记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有自己的喜怒哀乐。 虽然知道郑微和陈孝正之间肯定会有故事,但陈孝正的转变似乎有点快哦。这是不是又说明,失去了才知道珍惜?或许男人就是这么践吧。嗯,应该说,人就是那么践的。还有,习惯真是一个很可怕的事情,当习惯成自然后,一切不合理的事情便变成了合理,也可以被总归成“金诚所致金石为开”吧? 郑微说,如果她付出十分,他只回报五分,那她就给他二十分,他不就可以给她整整十分?郑微想,因为她不知道若干年之后的自己是否还有现在这样不顾一切的勇气,那为什么不就趁现在,趁她该拥有的都还拥有的时候,竭尽所能地去爱? 没想到作者把郑微的故事写得那么长,长到林静去了美国回来,长到陈孝正去了也美国也回来,长到不顾一切的玉面小飞龙变成了成熟的职业女性。 不过我更喜欢长大后的郑微。 年轻的郑微冲动莽撞,因为那时候她有鲁莽的资格;而当她长大,终于明白了自己不再拥有这种资格,便开始变得沉稳内敛。很多人会为这种转变可惜、遗憾,但却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至于林静和陈孝正这两个男人,我分不清楚到底对谁更有好感。因为他们都是那么的自私,却又那么的真实。他们总是围着以自己为中心点的生活而努力着,他们就像是随时会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碰面要说Hello的那个人。他们有柔情也有绝情,他们有默默奉献也有不择手段,所以我没办法用单纯的“好”或“坏”来评定他们,也没有办法对他们的感情一边倒。或许这就是像文中所说的:“每个女孩的生命中都有过一个陈孝正,但最后嫁的却都是林静”一样吧。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很大程度觉得,这种现代小说总是一些太有空的文学爱好者用华丽词藻堆砌出来的无病呻吟。直到看完了这一整本才发觉,原来最朴实的,最简单的,才是最感人的,才是最能直接抵达人内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