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中 如何运用“比较法”写人呢?
在塑造人物形象中,“比较法”写人运用的具体样式却又各不相同。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类型进行借鉴。从比较的性质上,可采用“对比”和“类比”;从比较的时间、空间上,可以运用“远比”和“近比”;从比较的数量上,有进行“单比”和“复比”;从比较的对象上,实施“自比”和“他比”,等等。这些手法运用,大都采取综合交叉运用的。
比如,《失街亭》里马谡和王平来到街亭之后,王平的方案是在五路总口下寨,马谡却坚持要在山上扎营;王平分析的是战略要地的实情,马谡依据的却是书本上的教条;王平提到孔明时谦言“丞相尽意指教”,而马谡却狂称“丞相诸事尚问于我”……(《三国演义》)这里,作者将这两个人物从完全相反的方向上加以比较,这就是对比;而这种对比,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面对同一事件进行的,因而又是近比。《水浒传》写了武松打虎之后,又写李逵杀虎,这些描写,都是把同类人物加以比较,既表现他们的某些相同之处,又显示他们的某些不同之处,这就是类比,这种类比,除了事件相同或相似之外,既不在同一时间,也不在同一地点,所以又是一种远比。前面提到的林黛玉和刘姥姥的对比,虽然地点相同,但因时间不同,因而也属远比。黛玉到了贾府后,大家都来看她。因为有“老祖宗”贾母在场,谁也不敢喧哗;独有凤姐边笑边说地从后院走进来,毫无顾虑。这里“敛声屏气”的众人与“放诞无礼”的凤姐形成了一种复比(同时又是近比)。这种复比,不但烘托了凤姐“泼辣货”的特有个性,而且渲染了她在贾府的特殊地位,也为之后凤姐性格的展开作了铺垫。
以上说到的这些人与人之间的比较写法,都是“他比”写法的运用。
还有一种属于人物自身前后间的比较,是属于“自比”。像《故乡》木偶般的中年闰土与项带银圈、手捏钢叉的少年闰土;《木兰辞》中“对镜帖花黄”的木兰姑娘与“关山度若飞”的木兰壮士;《范进中举》里把女婿骂得狗血喷头,不久又恭恭敬敬地叫着“贤婿老爷”的胡屠户……这些人物,无不在自身的前后比较中显示了他们性格的发展变化。
当然在运用比较法写人,还需注意刻画人物具备的条件:在时间、地点、环境、事件诸因素中,总得有某些因素相同、相近或相似,否则就不可能进行比较。人物的“自比”,尽管时间、地点、环境、事件等都不一定相同(甚至不相同、不相似),但也有某种比较的条件存在着。像前面提到的胡屠户的前后比较是以范进中举的事件为纽带,闰土的前后比较是以旧中国农村的衰落萧条为根据等。倘若不顾及条件,一味地把毫不相干的人或事生拉硬扯在一起比较,就会显得不伦不类,就无法达到比较的艺术效果。
事实上,我国许多文学作品中的艺术典型,也都一再反复地向我们证明了运用“比较法”写人能理好地凸显人物个性。如果在我们平日写人记事的写作指导中加以合理借鉴,让学生学会方法并在写作中加以运用,相信学生作文笔下的人物性格将增色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