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可馨死前的作文是否没有传递正能量?老师的批语是否失当?
这两天,在网上看到了关于常州市金坛区河滨小学五年级女生缪可馨坠楼的报道和几篇相关的文章,心里感到有点悲哀,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事情的起因:常州市金坛区河滨小学五年级缪可馨同学写了一篇《三打白骨精》的读后感,单从文章看,缪同学写得还是很不错的,但是仍然有很多地方用红笔进行了圈画,应该是要做进一步修改。在感想部分,缪同学写道:“这篇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被表面的样子,虚情假意伪善的一面所蒙。在如今的社会里,有人表面看着善良,可是内心却是阴暗的,他们会利用各种各样卑鄙的手段和阴谋诡计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读了《三打白骨精》有这样的读后感对不对?我认为从真情实感方面来说是没有问题的,因为这就是孩子的真实想法而且也切合故事内容。但是老师能不能对这样的读后感进行鼓励,或者说这样的读后感在考场上能不能得分?学生考场作文,是要讲究立意的,立意一般来说都是要求积极向上的,弘扬正能量的,否则可能失分。所以老师在学生的这篇读后感上批上“传递正能量”,从教学方面来说,并没有很大的问题。
记得我读小学的时候,有一次写观察日记,我写的是《解剖青蛙》,为了让作文出彩,我是真的去解剖了一只青蛙,毕竟在农村,抓一只青蛙并不是难事,文章自认为写得非常好,很用心。期待老师看完之后能够给个高分,最好还能像平时一样在班上当作范文来念一念,让我得瑟一把。但是出乎意料的是,老师在作文上批了个大大得“0”分,后面写了几个字“要保护益虫”!
后来老师找我谈话,首先是肯定了我作文的水平,遣词造句,文章条理都没有问题,但是青蛙是益虫,这样的文章立意不行,如果碰到一个较真的改卷老师,很容易失分,最后,老师让我回去,把“青蛙”改成“小白鼠”,作文改判了一个高分。从此以后,我写作文之前,首先就会考虑到文章的立意。老师在给我们讲作文的时候,也会反复强调一定要积极向上,尽量写阳光健康的一面。
所以,如果但从这篇作文的这个“传递正能量”的批语中,就认定老师有重大失误完全是外行看热闹。换做是我,我也会让孩子把这个立意改一改,高考作文,因为立意不高而被判0分的例子还少吗?
根据官方联合调查组的回应,他们走访了45名学生和3名老师,未发现当天课堂中存在辱骂,殴打学生的情况。所以如果独立地看待这一件事的话,也许老师有处理不当,但是教学程序并没有很大的问题。如果老师连批改孩子的作文的权力都没有了,那还要老师干嘛?
当然,网上对于这位老师的指责之声不绝于耳,牵扯出很多该老师以前的种种行为,指老师有体罚学生的现象,有收受礼品的现象等等,这些事情是不是真的,自有相关部门去调查核实,如果是真的,相信这个老师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而且这些事情也不是现在发生的,为什么到现在才爆出来呢?
一个孩子离去,大家都很悲伤,原因当然应该搞清楚,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如果仅仅是因为作文被批“传递正能量”,我认为老师的做法可能有不当之处,但没有超出正常教学管理的范围,如果有其他原因,相信不久之后就会有相应的处理结果。在此之前,是不是应该客观理性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