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显 |《写作这回事》:写出好文章的 3 个长效方法
打开了老显的第 379篇文章
这是2018年我的第 42篇原创文章 | 本文字数:3077 字
文 | 老显
昨晚,和老友聊天甚晚,动笔写作时,已是半夜三更,迷迷糊糊写了几段文字,觉得不满意,便按下delete。
前年,写文章写到一半,总觉得感觉不对,便弃置一边另开新作,那时,我渴求一气呵成。
你写作时,感觉不对便会心生沮丧,于是停下来不写了。久而久之,「写作感到沮丧」成了你的一种感觉习惯。
一旦陷入这种不良节奏,它就会逐渐传染到你的生活与工作,除了吃饭和睡觉这种人类本能,它几乎无孔不入,影响着你。
你写不出文章,说怕写得不好,我说,你都没动笔写,怎么就先怕了。
你动笔了,写几段,又觉不够精彩,便删删减减,灵感在你屡次停笔中慢慢流失,最后写出来的文章,味同嚼蜡,你自己都看不下去。
一次两次如此,你开始对写作失去信心,继而变得不怎么敢动笔,即使动笔,也总没写完全文。
后来,有个声音从心底冒出,督促我:
“不管你写得多烂,都要把它写完了,这样你至少知道自己烂在哪里。”
从此,我便开始厚着脸皮敲键盘,坚持写,从第一句话,到第一段,到这一篇,再到后来更新的每一篇。
以前写文章,喜欢仗着灵感爆棚,文思如尿崩,一气呵成,才感觉下笔如有神。两年过去了,写到现在,我有了新的写作感悟。
能写出真正的好作品,肯定不是因为一时的灵感冲动,而是源于长期坚持写,不断修改,尝试多种写作方法,刻意练习打造出的手感与思维。
前段时间,我看了一本极好的写作宝典,斯蒂芬金的《写作这回事》,读它前,它在我书柜上安静地躺了一年半。
我一直没有拿出来,连拆开书面上的塑料纸都没有勇气,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跟你一样,对自己写作的恐惧,还是在内心抗拒这种故事体的写作书。
然而,等我拆开,读完一半,已停不下来,喜欢得不得了。
本以为斯蒂芬金会写得很啰嗦,现实是,他在书里的遣词造句都很简短,时不时还露一把小幽默,读起来的感觉,就像嚼刚出炉的小薯条一样,十分酥脆。
我边读边后悔,为什么一年半前买来时,就不打开看看,里面有太多写作宝藏。
「1」
斯蒂芬金推崇简约语言,他很不喜欢副词,在书中,他提出一个重要技巧:「少用副词」。
副词不是你的朋友,尤其是别用副词修饰「某人说」。
举个例子,你对比感受一下,
“你不是当真吧?”老显说。“你不是当真吧?”老显不可置信地说。
再感受下这一组,
“把它放下!”老显叫道。“把它放下!”老显威胁地叫道。
再举例:
“把它放下!”她叫道。“还给我,”他哀求,“那是我的。”“别傻了,金克尔,”乌特森说。“把它放下!”她威胁地叫道。“还给我,”他凄惨地哀求,“那是我的。”“别傻了,金克尔,”乌特森鄙夷地说。
在斯蒂芬金看来,如果非要用副词才能把人物状态表达到位,只能说明你对话写得太烂了。记住,“通往地狱的路是副词铺就的”。
你平时所看到的大部分文章,滥用形容词、副词,文章非要追求文采,有时候却丢失了本意。越多的叙述,反而将表达的途径变得狭窄,没有给读者想象的空间。
如果你也觉得自己叙述太多,可能是你不自信。就像你在工作中,总想什么事都做好,拼命给自己叠加任务,来给绩效加分,但实际上,你可以自信点,试着做减法,把一两件事做好做精,你的工作会显得亮点突出,且更出彩,引人夺目。
所以,你可以考虑做减法,断句、分段。
文章写出来,要让读者觉得容易读。写完文章,你先放在读者的位置上去重新读一读。
专业术语写多了,读者以为你在装逼,跟不上思路,就会觉得你的文章不行,而通俗易懂的大白话,有时候反而会让读者听得津津有味。你要把听众都想象成门外汉,要让门外汉也能看懂你在表达什么。
「2」
除了语言,斯蒂芬金还在书里讲他的写作3个重点。
不管你是写作小白,还是写作发烧友,我觉得想提升写作能力,做好这3个点很重要。
它们分别是:
1、多写和多读;2、从故事开始写;3、关门写稿。
「3」
首先,多写和多读。
据我所知,要想成为好作家,别无捷径,绕不开这两样。
你花钱去上各种写作课,买各种写作书,然后,却没动笔写,与其花费时间来谈论如何写作,不如你先花时间去写,然后再研究方法。
灵感和技巧不是看说明书学来的,而是在写作的过程中发生的。
斯蒂芬告诉你:
“如果你不准备拼命干,玩儿命写,你就根本没打算试着写出点好东西。”
还有,记住刚刚那句,把每一篇作品都写完了。
体制内的朋友小秦,他的领导写公文很强,出口成章,顺手拈来,有次他请教领导,要怎么做才能拥有牛逼的写作能力?领导给出三个字,坚持写。
小秦问,怎么坚持?
领导说,每天给自己一个小目标,或者给自己定个字数目标,然后开始写,量够了,会引起质变。
我很认同他领导所说,如果不是因为坚持写文章,我现在的写作水平,依旧如两年前时一样烂。
除了多写,还要多读。
读好的作品和坏的作品都有用。
好书,除了能让你知道优秀作家是什么水准,还能从中学到有用的技巧和方法,找到某些写作灵感。而坏书,除了让你知道某些作者写得差,还能点燃你的情绪,并因此大骂:“妈蛋,我一定都能写得比这好”,然后,你就动笔了。
「4」
第二,一切从故事开始。
“从问题和主题思想开始写,几乎注定写不出好小说。好小说总是由故事开始,发展出主题,几乎很少是先定好主题,然后发展出故事。”
斯蒂芬金这么说,我很赞同。
小学生会遵照「每一个故事要先有个中心思想」的逻辑,但你已经成年了,有阅历,有故事,你就先写故事,别去管什么中心思想,斯蒂芬金写初稿,核心就是写个好故事。
写完故事,通读全文,你才腾出手,去考虑主题的事情。
仅就自己有限的写作经验而言,事先设想情节,会很有趣,但也会有不安全感,毕竟,你没想好,就会一直不敢动笔,文章就出不来。
事先安排,还是边写边想,这是两种不同的写作习惯。
不过,「事无巨细地构想」应该是个糟糕的习惯。
斯蒂芬金构想主题,是发生在第一次写完后的改稿时,他主张用快意、冲动、一气呵成来主导初稿,这样更有趣,也有利于维持写作的动力,我认为这很正确。
有个技巧,写初稿可以直抒胸臆,不必拘谨,甚至啰嗦,写的过程中浮现的新故事和细节,可以放在后面的修改删减中,详细表述。
每个人写作习惯不一样,斯蒂芬金写初稿,追求「能写多快写多快,速度以自己能耐受、不难过为标准」。
灵感来的时候,我的写作速度是半小时接近2000字,将脑海里的故事原样倒在文字上,可以保持住写作起初的热情,超越随时可能袭上心头的自我怀疑之感。
来,动笔写。
「5」
第三,关门写稿,开门改稿。
关上房门,把窗帘拉上,沉浸在写作的世界里。
初稿写完,把它扔在一旁,最好等到重读时记不太清内容,再开始改稿。这种状态下,你才能重新发现故事,也会更容易接受他人的批评。
除非你写完故事只打算把它扔到抽屉里,不然最好听听别人的意见,他们可以帮你发现漏洞,告诉你读者感兴趣什么。
你写文章的时候,可能总想把每一句话都安排妥当了,再往下继续,特别是全文第一句,你总想追求一开始就完美,对不对?
然后,你就停笔了,文章也就难产。
请你先写完初稿,然后,开始删。
斯蒂芬金会删去全文的10%。
这里有一条斯蒂芬金的写作公式:
“每个故事,或是长篇小说,到某个程度都会站不住脚坍塌下来。如果你拿掉百分之十以后就不能保住故事的基本内容和气氛了,那就证明你做得还不够。”
本文初稿写完,我花一小时做二次删减,减去十分之一,包括所有无关紧要的形容词和副词,你现在看到的,便是完结文章了。
写作,可以是说自己的话,写自己的事,可以关起门来好好写,但文章,需要几度修改和完善,它是拿出来给别人看的,所以,称之为开门改稿。
最后,祝你能以一颗真诚的心写作,写完自己开始的每一个故事。人人都有过去,其中大半都很无趣,那就留住有趣的部分,别在其余部分上多费笔墨。
努力,并不能保证我们成为大师,但辛勤劳作、全力投入,还是能让我们成为一名好作家。
共勉。
感谢从车祸中死里逃生写完此书的斯蒂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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