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司法局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靖边县司法局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根据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立改废情况,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依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靖边县司法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前,已完成下列两项清理工作:
一、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规范性文件。
靖边县司法局在省、市统一安排和部署下,主要清理与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抵触,以及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规定、中央精神、时代要求的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规定。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全县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清理范围和职责分工,按照规定的废止、失效、修改等条件设立清理标准,特别是与上位法冲突、已过有效期不再执行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予以废止。经过认真组织实施,共清理出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其中保留6件,废止3件。
二、全面清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行政规范性文件。
依法推动野生动物保护措施落实,靖边县司法局及时组织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本次清理范围为全县范围内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开展清理工作的同时,对近期为防控疫情,新制定的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单位要依法及时报送备案,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央、省、市有关精神的,相关单位及时修改或废止。共清理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的文件12件,未发现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中央精神相抵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1件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
靖边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主办
主编:刘小飞
责任编辑:燕昆山
编辑:雷英 张小艳
制作:王俐
靖边文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