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关于做好“教师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公告
2020-11-17 10:15:02
关于做好“教师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公告
2020年“教师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弘扬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的良好风尚,县纪委监委现重申“十个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以任何方式接受或索要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包括通过银行转账或微信红包等新的形式收取好处,特别是
借分班、调座等机会收受财物;
2,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旅游、健身等各类消费活动;
4,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收取好处:
5·严禁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各类有偿补课;
6,严禁中小学教师在课堂上不完成教学任务、课后办班并收费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的学生;
7,严禁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 收取好处或为补习机构上课并收取费用:;
8,严禁中小学校利用公共教育资源或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并收费;
9,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违背原则以及在评议公告范围之外强制订购教辅材料:
10,严禁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以及严禁参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其他各种活动
邮信地址:萝北具纪态监委信访容
公共萝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萝北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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