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女孩掉落一个苹果被判赔185万 唯有家教能让我们远离横祸
一个苹果,价值185万元?
是的。两年前,家住东莞一小区的11岁女孩小星从24楼阳台掉落一个苹果。当时仅3个月大的女婴凡凡被家人抱着经过楼下,结果被苹果砸中头部导致重伤残疾。凡凡家长诉至法院,要求小星家长赔偿544万元。日前,法院一审判决,赔偿数额为185万元。
1、谁的飞来横祸
如果我们是第一次听说这件事,估计会陷入一种矛盾的心境当中:
首先,会下意识地觉得,这个苹果实在太昂贵了。一个11岁的孩子,仅仅因为站在阳台上,从手中掉落了一个苹果,就需要赔偿人家185万。对大多数家庭来说,这笔赔偿都不是一个小数目。除了父母今后要努力还钱之外,这个小女孩恐怕一辈子都要生活在自责的阴影当中。
但是,随即我们就会想到这起事件中的另一个家庭。3个月大的婴儿,还不知道世界是什么样子,就因为这个作孽的苹果,终生需要他人照料才能维持正常生活。对她的父母来说,这又是怎样的一种毁灭式打击?世界上的厄运有许多种,最残忍的恐怕就是孩子的健康和希望被眼睁睁地掐灭了。
所以,只能说,这是一场双重的悲剧,对两个家庭都造成了无与伦比的伤害。对女婴凡凡的家庭来说,尤其悲惨。
受害者凡凡
2、赔偿是必须的
有人可能会弱弱地说一句,那个11岁的小女孩也不是故意的啊。确实,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调查结论,也是苹果“掉落”而非小女孩故意“扔下”。但民事法律的原则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伤害了他人的健康权益,必须进行必要的赔偿。
小女孩还是个孩子,所以她的行为后果,要由她的父母来承担。这一切都建立在“非故意”的前提下,如果一个人故意扔下苹果导致另一人伤残,那么这就属于刑事案件而不是一起民事赔偿案件了。185万对小女孩小星的家庭来说是沉重负担,但是对于凡凡的家庭来说,它能够抵消全部的伤痛吗?恐怕不能。
法院的判决,是对被损害一方的补偿,也是对社会的一种警示。一段时间来,高空抛物、高空坠物导致人员伤亡的案件时有发生,天降自行车、天降菜刀之类的怪事也时有所闻。采取包括严厉刑事手段在内的一系列措施来保障民众生命安全,是必须的。一只苹果赔偿185万,也是必须的。
3、怎样教育我们的孩子
为人父母,都有怜悯之心。我们不希望这样的悲剧发生在任何人身上,当然更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成为故事的主角——不希望被苹果砸中,也不希望孩子是那个掉落苹果的人。
悲剧一旦发生,总有人将问题的根源归结为命运。是啊,谁能想到小女孩手中的苹果好端端地就掉下去了,谁能想到掉下去的苹果偏偏就落在了婴儿的头上?这一切不都是偶然的吗?其实,偶然之中隐含着必然。小女孩小星“惹祸”的背后,其实是“家教不力”的恶果。正应了那句古话——子不教,父之过。
所谓家教,不是呵斥打骂才叫家教,在一点一滴、举手投足之处融会正常生活的文明准则,这才叫家教。不要让自己身处危险之中,不要给他人带来风险,这也是基本的家教。一个有家教的孩子,应该顾虑到在阳台上吃苹果会不会掉下去,会不会伤着人?小孩子不能想到,父母必须想到。否则,高空坠物伤人的偶然就可能光临。
凡事预则立。把这个故事讲给自己的孩子吧,不是为了免除家庭额外负债185万的风险,而是从现在起就要让孩子明白正确的家教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