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五六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生家长应该看的一篇文章
在正式进入今天的话题之前,让我们先回顾一下三起少年儿童杀人案。
第一起:
2012年4月,发生在广西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的12岁女孩杀人分尸案。12岁的小学六年级学生覃某,因嫉妒同班同学周某比自己长得漂亮,心生恨意,以邀请来家玩的名义将同学周某骗至自己家中,乘周某低头玩手机之际用椅凳把周某砸昏。后又怕周某醒来告诉家长和老师,就又从厨房拿来菜刀,找来割纸刀等工具,把周某脑袋砍下,双上肢砍断装进编织袋,然后把尸块抛掷野外。
第二起:
2018年12月2日,湖南省益阳沅江市。12岁的六年级男孩吴某因不满母亲对自己的严苛管教,用菜刀把母亲活活砍死。
第三起:
2018年12月31日,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13岁的六年级男孩罗某用大铁锤把父母砸成重伤,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上述三起案例,作案者年龄都不满14周岁,都还不够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他们举起屠刀砍向自己的亲人或同学呢?
广西河池市的那起案件,距今已经有六年多了,网上已经找不到更多的有关那个杀人分尸女孩家庭环境方面的资料了。女孩的父母平常都是怎么教育引导孩子的,我们也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我们可以肯定,女孩嫉妒心如此之重,以至于因妒忌同学长相比自己漂亮而痛下杀手,继而分尸,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与其父母的家庭教育观念有绝对的关系。女孩能够冷静地用菜刀将同学分尸,这种残忍行为已经大大超出了一般正常成年人所能够承受的心理压力!我们可以推想出,这个女孩平日里都是生长在一种什么样的家庭环境中的。
湖南益阳的吴某,自幼就被寄托在爷爷奶奶家里,父母双双外出打工。与很多的农民工一样,父母每年逢过年回来一次。春节过完之后就又匆匆忙忙奔赴打工地。按说这也不可能是造成男孩杀害母亲的原因;可通过网上资料,我们可以看到,男孩在留守家庭期间,竟然学会了抽烟!而且还有了烟瘾!这不能不说是孩子的爷爷奶奶溺爱过度、管教力度不够而造成的了!还有,男孩遭遇了一次严重的脑外伤事故,父母都没有抽空回来照顾护理,以致于事故过后男孩言行举止有了异样(大脑因事故受损),依然没有引起家人们的注意。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父母忙于打工挣钱,忽略了与子女的感情沟通,导致孩子人格形成的严重缺失,最终丧生在自己孩子手里!男孩的母亲后来回家专门照顾男孩和男孩的弟弟,但母亲严苛的教育管理方式令男孩无法承受。要知道,12——13岁的孩子,正处于青春期,有叛逆心理,作为母亲,不懂得按照这个教育心理学规律去要求男孩,是酿成这起家庭悲剧的直接原因。
湖南衡阳的罗某,生于一个比较特殊的家庭。母亲和姐姐都是先天性智力障碍的残疾人。父亲为了照顾一家人的生活,每天起早摸黑外出打工,天黑之前又赶回来做好一家人的饭。按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也许是罗某的父亲是中年得子,过分地呵护孩子,连男孩上网父亲都要亲自陪着。最终也酿成了苦果。这可以说是典型的养不教父之过了。
时代在不停地发展,学校教育也在不断地更新。但现在依然比较突出的一个问题是,还有相当多的学生父母,在家庭教育观念方面没有跟上时代步伐。我们做家长的,应当切记:对待自己的孩子,尤其是处于青春期的孩子,要亦师亦友!要像老师对待学生那样,要像对待自己的朋友那样,跟孩子相处、生活!同时,要牢记: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时代已经过去,现在再棍棒,底下出来的是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