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老贼学几招——从《龙族》中的人物出场方式学写作
大家好,我是爱动漫的千淼,爱龙族,爱江南,爱千淼。
最近新型肺炎的患病人数连降,部分省市实现0增长,所以,相信不久小朋友们就要开学了,大家开不开心激不激动~
开学就要面对考试?所以千淼很热心拿《龙族》作例子,为大家总结了三种经典的人物出场方式,快来看看,说不定写作文就用上了呢?
1.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型——芬格尔出场
先上原文:
“One dollar, just one dollar.”有人在他背后说。在美国这是句典型的讨饭话,要一个美元,和中国古代乞丐唱的莲花落一样。“No! I’m poor! No money!”路明非以朴实简洁的英语回复。他扭过头,看了背后一眼那个高且魁梧的年轻人,埋在络腮胡里的面孔倒也算得上是英挺,烛火般闪亮的眼睛写满渴求,墨绿色的花格衬衫和拖沓的洒脚裤不知多久没换洗了。在美国这地儿遇见这样的乞丐不容易,其他乞丐都比他穿得像样点儿。“中国人?”对方察觉了路明非的国籍,立刻切换了一口流利的中文,“大爷赏点儿钱买杯可乐吧,我真不是乞丐,只是出门在外丢了钱包。”中英乞丐的切口你都那么熟,还敢说不是专业乞丐?路明非想。
这绝对是人物出场的经典款,林黛玉初进贾府里王熙凤的出场方式,先声夺人设置悬念吸人眼球,Oh my god,所有同学学它学它学它!学会它以后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写不出生动的人物了!
它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一句话表明人物性格,比如这两句乞丐切口完美展现出了我们败狗师兄的废柴形象。它还能让情节一下活泼起来,比如《龙族》里诺诺见陈雯雯那一段:
两人低头默默地走,路明非数着步子,心里开心,觉得自己和陈雯雯间有什么微妙的默契。“喂,你为什么看起来满脸羞涩的样子?”对面有人阴测测地问。路明非惊得抬头,他对面的女孩拉下脸上巨大的墨镜,冲他翻了翻白眼,两手在耳边比作大角鹿的样子,对着路明非声说:“嗨!嗨!”
诺诺突然插入陈雯雯和明非是不是丝毫没有违和感?小巫女的形象是不是一下就跃然纸上了?
2. 视野递进型——诺诺出场
同样先上原文:
这时一双紫色暗纹的慢跑鞋出现在他面前。路明非惊讶地抬头。他的面前站着一个女孩,从上到下是一双慢跑鞋、一条贴身牛仔裤,一件白色的小背心,外罩了一件蓝色竖条纹的短衬衣,头顶扣着一顶棒球帽。路明非觉得有什么不对,但又想不明白,眨巴着眼。高挑明媚的女孩儿斜眼看着路明非,耳垂上的纯银四叶草坠子摇摇晃晃,上面嵌的碎钻光芒耀眼。“这是女厕。”女孩慢悠悠地向路明非揭示了问题的所在。
这是诺诺第一次正式出场,以明非的视角,由下向上描述诺诺的衣着。这种递进式写法的好处是它不是一下子把这个人物全部呈现给你,而是让你跟着视角人物的视野,慢慢看到这个人物的全貌,娓娓道来的感觉,很有代入感和层次感。
而且注意这是个仰视的视角,很像后来诺诺和明非的相处模式。
(怎么那么像语文阅读理解23333)
3.场景切入型——副校长出场
教堂钟楼的阁楼里,正放着1952年的经典西部片《正午》,执法官贾利·古伯挎着枪走在尘沙飞扬的西部小镇街头。 看电影的人装束跟贾利·古伯差不多,一身花格子衬衫,一顶卷沿的帽子,一双牛仔靴,靴子上的马刺亮晃晃的。老家伙像个硕大的土豆般躺在沙发里,把脚敲得老高,手里拎着一瓶啤酒。
这条简言之就是先写场景再写人物,人物的形象在场景描写里就会有体现。咳咳,经常看小言的同学估计深有体会啦,性格温润的学霸美少年,搭配下午的阳光和最后一排的课桌,是不是格外相得益彰?仙气飘飘的师尊上仙,在山清水秀之地抚琴煮茶,是不是尤其有韵味?
总而言之呢,学习的道路千千万,下次妈妈再教训你看小说不务正业,就拿千淼这篇文章怼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