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用《一件小事》回馈了善 就像在沙漠中浇灌一朵小花
据说,英国人宁可失去英伦三岛,也不能不要莎士比亚。鲁迅于我们中国、乃至东亚,也具有如莎士比亚般的文化价值,他被誉为“二十世纪东亚文化地图上占最大领土的作家”。曾听闻日本人感叹:“现在大日本的什么都比中国强,可是文化上不出世界水平的大师,中国野蛮落后得一塌糊涂,可是忽然出来一个人,名声就很快响的全世界都知道。”
为什么鲁迅会得到如此高的评价?源于鲁迅所提供的精神文化资源是那样的丰厚。他通过独异的文学想象,向我们揭示了传统文化下国人的病态心理;他关注普通平凡的人事,忧心民族的命运;他突破了传统小说的单一,《呐喊》中的十几篇小说,几乎一篇有一篇的新形式。可以这么说,他是我们中国现代文化的重要源头。
可由于鲁迅的思想是真实的、严峻的、深邃的、戳中国人心窝的,很多人对鲁迅充满敬畏之心的同时也与鲁迅产生隔膜,我之前也同样如此,认为鲁迅只会揭示批判中国人的劣根性,因而让我对他敬而远之。直到我读到了《一件小事》,这篇仅仅一千余字的短文,却向我展现了鲁迅的温柔,也让我明白了何事才为大事,何人才是高尚的人:原来一个普通人所做的简单的小事,亦能让冷漠的人感到自己的“渺小”。
今天我就来浅析《一件小事》所展示的价值取向,何为大、何为小?以及畸形价值观所带来的危害,最后来谈一点鲁迅先生带给我的思考——在当下价值标准比较混乱的社会里,我们应该如何才能拥有自由的思想和独立的精神。
一、在这个故事中,“我”与车夫的价值观分别是什么样的?
对于实物来说,大小之分一般肉眼可见,人们的判断也基本相同;对于虚物来说,如一件事情,大小之分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人们通常根据自身的价值观来判断事情的大小。在《一件小事》中,由于“我”与车夫的价值观不同,导致对于同一件事,便有了不同的看法和反应。
在民国六年的冬天,“我”因为生计关系,要去往S门,在路上雇了一辆人力车载我去。人力车夫跑得很快,却不想在路上撞倒了一个女人。
“我”对这件事情是怎么看的呢?“我”认为这是一件小事。
在“我”的视角里,是这个女人突然从马路边上向车前横截过来,车夫都已经让开了道,及时停下了脚步,可这女人的背心没扣,于是被风扬起的背心勾到了车把上,而那女人便顺势慢慢地倒在了地上。“我”料定这个女人没有受伤,也认为这是一件不必理会的小事,便对车夫说:
“没有什么。走你的罢!”
可“我”一向看不起的车夫,这时候并没有理会我的话,反而放下了车子,扶那老女人慢慢起来。因为对于车夫来说,撞到人是一件必须担起责任的大事。
车夫并没有害怕那女人讹诈他,也没有害怕自己将要付出钱财,而是首先扶起那女人,关心她有没有受伤:
“您怎么啦?”
在老女人回复她摔坏了后,也没有为自己推卸责任,而是毫不踌躇地扶着老女人,走向了巡警处。之后也因为这件事留在了巡警处,不能拉”我“,也拿不到雇佣费了。
这个故事中,有两个主角,一个是作为乘客的“我”,一个是车夫。
“我”认为撞到一件人是小事,害怕老女人讹诈,而自己作为当事人也会牵扯到麻烦,因此潜意识地想将这件事大事化小,将责任全推到老女人的身上。而这背后映射出的便是“我”自私自利,也反应出了“我”物质为上的价值观。
车夫认为撞到一件事是一件大事,一件必须自己担负起责任的大事,他首先担心的不是自己的利益会受损,而是担心老女人有没有受伤,即使这件事不是自己有心为之,可女人毕竟是摔了,而首要的是治疗女人的伤。这背后映射出车夫极具同情心和同理心,他会因别人的受伤而感到痛苦,能够为他人着想,这也反应出了车夫以人为本的价值观。
二、面对遭受痛苦的同类,人为什么会切断天然的同情心?
价值观,是基于人的一定的思维感官之上而作出的认知、理解、判断或抉择,也就是人认定事物、辩定是非的一种思维或价值取向,从而体现出人、事、物一定的价值或作用。在阶级社会中,不同阶级有不同的价值观念。
在《一件小事》中,“我”和车夫所处阶级不同,因此也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念。
“我”是一个已经在京城里生活了六年的乡下人,期间耳闻目睹了很多所谓的国家大事,这些事“我”不记得,但是接触这些事让“我”有了一个错觉,“我”的地位应该比其他人的地位高,也因此让我一天比一天地看不起人。因此在老女人摔倒的时候,会认为是一件小事。
在这里,“我”和老女人是有着区别的,可以这么说,“我”自己当做人,而把老女人当成如动物或者物品所属的“它”。
而车夫则是底层阶级的人,他对于同是底层阶级的老女人并没有看不起,因而能平等地看待老女人,不会认为她摔倒了是小事,而能设身处地为老女人着想,她是不是受伤了。
在这里,车夫和老女人是同一阶级,是同一地位下的“我”和“你”的关系,而不是看不起人,把人当动物或物品的”我“和”它“的关系。
这两种不同的模式,是人所具有的共情能力所导致的,这也是畸形价值观所带来的危害,它会让我们在面对遭受痛苦的同类,切断我们天然就具有的同情心。
在这个故事里,“我”面对穿破烂衣服的老女人,在她摔了的时候,不是同情她的不幸,想着如何去帮助她,反而是无动于衷,甚至是憎恨她。
“我想,我眼见你慢慢倒地,怎么会摔坏呢,装腔作势罢了,这真可憎恶。”
这也让我理解了鲁迅笔下那些如看客般,伸长脖子看中国同胞被杀的人的心理,因为共情缺乏,或者说共情腐蚀,他们丧失了感受他人痛苦不幸的能力,对于这种“恶”,他们并不觉得他们有罪,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是个正常人,并没有精神上的疾病,也没有做出违法的行为。但正是这种普通的、平庸的恶,才让人觉得可怕。
而旧中国遍布这种“恶之平庸”!
民众蜂拥地观看巡警和他拉着的犯人,他们不关心犯人犯了什么罪,他们只是冷漠地看着;众人都去反复去听祥林嫂的儿子被狼吃了的不幸,他们不关心祥林嫂是如何的痛苦,他们只是可有可无地听着。人们缺乏感知他人痛苦的共情能力,而共情腐蚀让我们缺乏对生命的尊重,不吃人,却“吃人”!
这是由畸形的价值观所导致的,而这种畸形的价值观则来自长达几千年的封建思想!他让我们失去了个体责任和自由意志,将人分为三六九等,对待掌权之人卑躬屈膝,对待普通百姓则视如草芥。
三、鲁迅憎人的背后,是对这片土地、这个民族深沉的感情
很多人对鲁迅先生产生了误解,认为鲁迅先生在丑化中国人。其实不然,鲁迅先生只是在批判旧中国根深蒂固的劣根性,他只是在唤醒中国人的共情能力。在鲁迅憎人的背后,其实是对这片土地、这个民族深沉的感情,他热爱人民的淳朴,从他写《一件小事》就可以看得出来。
他在《一件小事》的结尾处说到:
“这事到了现在,还是时时记起。我因此也时时熬了苦痛,努力的要想到我自己。几年来的文治武力,在我早如幼小时候所读过的“子曰诗云”一般,背不上半句 。独有这一件小事,却总是浮现在我眼前,有时反更分明,教我惭愧,催我自信,并且增长我的勇气和希望。”
鲁迅正是对淳朴的劳动人民的热爱,他才对人们失去了自由意志,变得麻木不仁,变得愚昧而感到悲戚,他憎恨的不是人民,而是这教化人们愚昧的吃人的封建思想。
可唤醒中国人的自由意志非得下猛药不可,必须得用血淋淋的事实来戳开愚昧的人的心,正如鲁迅所说:“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喜剧将那无价值的撕破给人看。”
只有切身地感受到痛苦,才能体会到他人的痛苦,才能重新拥有共情能力,才能真正地以人为本。
外国有一个残忍的真实事件,一个名叫约瑟夫·弗里策尔的男人,将自己11岁的女儿伊丽莎白囚禁了24年,其间多次强奸。当他在奥地利的审判会上连听了女儿10小时的录音证词之后,他这样说道:“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对伊丽莎白是多么残忍。”
显然,旧中国愚昧的百姓和这个男人一样,共情并不会自然发生,只有不断向他灌输另一个人痛苦时,他脑中的共情机制才能发挥作用,他才会明白过来,他才能成为一个独立思考的人。
这也是为什么鲁迅先生批判中国人的原因。
另外,约瑟夫·弗里策尔可能天生就缺乏共情能力,因此清醒过来的可能性比较小。但旧中国的百姓并不是天生就缺乏共情的,只是大多数人迷失在了“恶之平庸”里,相比而言,他们更容易清醒过来。
而我们需要做的是,将自己从隐身的集体中抽身出来,恢复成独立、完整并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个人。我们不是像《示众》中的民众那样,是只长相不一,有着胖瘦之分、老少之分、男女之分的无名人士,我们有着自己自由的意志和独立的精神。
结语:
鲁迅先生从来都离我们很近,他从来是可亲的,他爱这片土地,他爱这个民族,他认可了每一个人的内心都有善念,他用《一件小事》回馈了人们善的部分,用来帮助他们的善的部分成长,就像在沙漠中浇灌一朵小花。
《一件小事》并不是一件小事,它向我展示了什么才是大,什么才是小;它告诉了我,富有同情心才正确的价值观;它告诫了我,不要迷失在“恶之平庸”里,做一个有自由意志的人。
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