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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玉老师谈阅读系列之一给孩子们推荐的当代散文

2020-11-22 14: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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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书目/作品/赏析陆续补充编辑中)

散文名家系列之一 王开岭

阅读的盛宴

——《精神明亮的人》序

吴散人

我是一个嘴谗和挑食的读者。曾对一个朋友说:一部二十万字的书,若有一万字吸引我,我会买下来,若有一百字让我记住,就是一本值得眷恋和留存的书了。而眼前这本书,它在一周的阅读里赋予我的快感,让我在感动之余,甚至涌出一股感激。一股极度亢奋和深深满足后的感激。

准确地说,它给了我一个周期很长的阅读节日。就像一份丰盛大餐,它的丰饶和美味,几乎照顾到了我肠胃的每一层褶纹。

王开岭的文字,有一种温润的金属感,有一种磁性的光芒,它敏感、深邃,明澈又干净……如果用形象表达的话,我想说,王开岭的文本散发着一种鲜见的紫檀气质。这样一册书,摆放在书架上,俨然现代家居中蓦现出一件“檀品”,你会觉得眼前一闪,心神被什么东西给紧紧摄住了,它会带给你一种与平时迥异的阅读景象:不仅工艺精美,更多是其质地、其优雅的心灵和纹理的高贵,一种丛林里的高贵,一种靠沉淀、浓缩和结晶凝成的高贵,天然而非刻意,古老却又年轻,沉实且生气蓬勃……这样的资质于当代实在太难得。完全可以想象,其生成会多么缓慢,包含了多少苦寒和耐性。

在王开岭理性精神的背后,我感受强烈的还有一股挥之不去的浪漫:性情的浪漫,心灵的浪漫,目光的浪漫。这浪漫就像菌种,极大地生动了他的体悟和才华。看得出,王开岭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即使在他最具现实性和批判性的文本中,也影影绰绰闪动着朦胧的审美色彩,正是这色彩,让我瞥见了一个浪漫主义者的挺拔背影,一个自由高韬者的倔强。该书中即有一篇叫《精神明亮的人》的文章,若换了别人,是无论如何也走不出那么远的,文中,他提取了现代人生态中常常忽略的“看日出”这一细节,把生理惰性提升为精神遗憾:“迎接晨曦,不仅仅是感官愉悦,更是精神体验……按时看日出,乃生命健康和积极性情的一个标志。它意味着一次洗礼,一记被沐浴和照耀的仪式,赋予生命以新的索引、新的知觉、新的闪念与发现……”

。。。。一本书,让我看到了一个智者,一位诗人,一颗良心,一个浪漫而冷峻的同时代人。这样一个夜晚,携上这样一本书,与之同行。我感到了雪的融化、心的欢愉和春天的临近。

美文其一 古典之殇

美文其二 湮灭的燕事

笙歌散尽游人去,始觉春空。垂下帘栊,双燕归来细雨中。

——欧阳修

1

每逢“雀巢奶粉”“雀巢咖啡”,总念及失散多年的燕窝。我最近一次遇见它,约8年前,在北京白塔寺附近,电视剧《四世同堂》曾拍摄于此。途经一门楼时,忽闻一缕怯怯的唧喳声,像从雾里钻出来的。至今,那声犹在耳畔,难以名状,却是对“呢喃”的最好注释。循着那声,我瞅见了久违的燕窝,在门楼内侧的横梁上。

我笑了,是一簇嗷嗷待哺的雏燕。

朱门虚掩,有幅对联:翩翩双飞燕,颉颃舞春风。

横批:非亲似亲。

好一户知书达理、其乐融融的人家!在那盆燕窝下,我翘望了半天,舍不得走。分手时,想起一首儿歌,“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想必,这家小主人也是天天唱的罢?

燕窝最堪称“呕心沥血”。

它是点点滴滴吐唾的结晶。其址选于檐下或梁上,雌雄双燕含辛茹苦衔来泥粒、草茎,以唾液凝成碗状,内垫软物,一个家便落成了。让人垂涎的名肴“燕窝”,乃燕族中金丝燕和雨燕的家,据说采摘时,常见巢畔咯血滴红,甚有亡燕陈尸,皆劳累所致。燕之心血、津唾、爱巢,经人的腹欲幻变,竟成了美味、珍馐。

一个半世纪前,欧洲战乱,因营养不良,婴儿夭折率很高。一位叫亨利的瑞士男子心急如焚,他将鲜牛奶和谷米粥混合,发明了一种雏儿饮品,无数饥饿的童年被拯救。不久,亨利创办了一家食品公司,冠名“雀巢”。此后经年,公司越来越大,屡有人提议更名,皆被亨利家族拒绝。

何以对小小雀巢如此钟情呢?我想,大概因意象之美吧。巢,总是触发人们对“家”“哺乳”“温情”“安全”“信任”等的联想。

巢,一个高浓度的爱词。

3年前一个冬日,再过白塔寺,我大吃一惊,旧街拆迁,一片狼籍。

那栋曾让我眷恋的门楼也不见了,只剩歪倒的石礅。

心里一阵惘然,试想,数月后某个春日,当南徙的旧燕如约归来,这儿将上演怎样的情景……

古时候,人常把山河羁旅、家国破碎的黍离之情与燕事连在一起,像什么“暗牖悬蛛网,空梁落燕泥”“满地芦花伴我老,旧家燕子傍谁飞”,而燕的心境,却少有人揣度。面对故园颓毁、梁栋无踪,那寻寻觅觅的徘徊、声声断断的哀鸣、空空怅怅的彷徨,又寄与谁呢?

我不敢想象归燕的神情了。它还蒙在鼓里,不知千里外的变故。愿它迷了路另投他乡吧,转念一想,不对,燕子记忆力极好,且天性忠诚。

“燕子归来衔绣幕,旧巢无觅处。”这一幕注定要上演。

2

鸟族中,与人关系最密的当属燕,尤其家燕。

它用近在咫尺、同宿共眠的依依亲昵——证明了人间原来并不可怕。

它以登堂入室、梁上君子的落落大方——证明了市井的慷慨与温情。

“翩翩新来燕,双双入我庐。”(陶渊明)

“自喜蜗牛舍,兼容燕子巢。”(李商隐)

燕身俊长,背羽蓝黑,故称玄鸟。尤其它翅尖尾叉,开合似剪,欧洲“燕尾服”就汲此灵感。唐人李峤,淋漓刻画了其形神:“天女伺辰至,玄衣澹碧空。差池沐时雨,颉颃舞春风。” 古诗文中,燕几乎是被歌咏最多的,“燕”字被召入名氏的频率也最高。

师从物性,向自然学习,乃古人惯常的精神功课。燕的貌态和习性,不仅给人带来审美愉悦和灵感,更在思想与伦理上刺激和提携着人心,成为一支重要的人文资源。这一点,从其称呼中即可显现:春燕、征燕、归燕、新燕、旧燕、喜燕、劳燕、双燕……

“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白居易)

“燕子不归春事晚,一汀烟雨杏花寒。”(戴叔伦)

相传,燕于春天社日北迁,秋天社日南徙,所以,它便成了惜时的最佳情物。

南来北往的疾行之色,给燕披上了一抹吉普赛气质,你可感伤为游民的动荡与飘沛,亦可领会成人生的诗意与辽阔。尤其于现代国人,这种天高任鸟飞的流畅,这种免户籍之扰的自由,招人羡慕。

看来鸟事比人事简单、自然比人际宽容啊。

燕的归去来兮、巢空巢满,更从行为和心灵美学上,渲染了人世的悲欢离合。早在《诗经》年代,人即以燕事比喻送嫁,“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邶风·燕燕》)。尤其燕的万里识途和履约而至,更让人生出欣慰和暖意,正像杜甫《归燕》所赞:“春色岂相访,众雏还识机。故巢傥未毁,会傍主人飞。”

在恋旧、忠诚、守诺等情操上,燕比犬执着,比人可信。

而且,燕的归来,以千山万水为脚力成本,更让人感动。

人对燕的宠幸,还有一大缘由:情爱审美。

鸟族中,燕是出了名的勤勉,除筑巢之累,更体现在哺雏之劳上。

“片片仙云来渡水,双双燕子共衔泥。”(张谔)

“晴丝千尺挽韶光,百舌无声燕子忙。”(范成大)

白居易的《燕诗示刘叟》描绘更详:“梁上有双燕,翩翩雄与雌。衔泥两椽间,一巢生四儿……须臾十来往,犹恐巢中饥。辛勤三十日,母瘦雏渐肥。喃喃教言语,一一刷毛衣。”

而且,这份伟大的家务,离不开一个字:双。一夫一妻制的燕子,素以恩爱著称,视觉上的颉颃翩跹、出双入对,经人的情感镜片,即成了相濡以沫的伉俪之美。

这种生儿育女、如胶似漆的情态,怎不撩人心呢?

“思为双飞燕,衔泥巢君屋”“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动物伦理,就这样深深鼓舞并提携着人的伦理。

祥鸟、瑞鸟、爱情鸟的地位,就这样定了。

3

“燕藏春衔向谁家。”

几千年里,人一直把燕访视为大吉,欢天喜地恭迎,小心翼翼伺奉,不仅宅第开放,檐梁裸呈,甚至夜不闭户。一方面民风敦厚,治安环境好;一方面燕子勤早,方便其外出。

在闽南乡下,见民居两耳有高高翘起的飞檐,颇有“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之象,一打听,原来叫“双飞燕”,真是形神兼备。我想,摹仿即热爱吧。

“莺莺燕燕春春,花花柳柳真真,事事风风韵韵。”

在人类栖息史上,喃语绕梁、人燕同居——堪称最大的佳话与传奇。在我眼里,甚至是比“风水”更高的自然成就和美学理想,乃天人合一、安居乐业之象征。

然而,随着院落平舍被取缔、高楼大厦之崛起,一个颠覆性的居住时代降临了。开放变成了幽闭,亲蔼变成了严厉,盛情变成了冷漠,慷慨变成了吝啬……

这注定了做一只当代燕子的悲剧。

这远非“旧家燕子傍谁飞”的问题了,而是无梁可依、无檐可遮、无台可歇、无舍可入。

杜牧在《村舍燕》中道:“汉宫一百四十五,多下珠帘闭琐窗。何处营巢夏将半,茅檐烟里语双双。”是啊,既然殿堂紧闭,那就改宿乡墟吧,野舍虽简,却不失温暖。可对一只现代燕子来说,即没这幸运了,无论城乡,皆为冷酷的户窗和铁蒺藜的防盗网。

人在囚禁自己的同时,也羞辱了燕子的认亲。

燕和贼,面对一样的难题,陷入相似的境遇。

人居的封闭式格局,意味着燕巢的覆没。

“卷帘燕子穿人去,洗砚鱼儿触手来。”流传几千年的燕事,真要与人烟诀别了吗?若此,于人又有何损失呢?

多是务虚的失落,比如风物景致、美学意境上的,比如少了端详燕容的机会,少了托物寄情的对象……总之,不外乎诗意的减损,于极端务实和糙鲁之心,当然不算什么。

不知人祖是否与燕族有过长相守的誓盟?

炊烟的升起、茅舍的诞生,孕育了人燕厮磨的俗习,如今却闭门谢客,这算不算背信弃义和严重毁约呢?

是人类不忠,还是人在背叛自己?背叛自己的童年和发小?

4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最近一次邂逅,是初春的郊野,稀稀拉拉,像几粒黑柳叶,随电线一起飘忽……在我眼里,那影子是忧伤、茫然的,是失魂落魄的。

世界究竟怎么了?

它不会懂。它所能做的,只有修改自己。

它要修篡上万年的家族遗传,改变栖息习性,学会风餐露宿……并用几千年的光阴去调教子肆,将骨子里与人为邻的基因一点点剔除、涤净,恢复远古的流浪,恢复它在猿祖裹树叶、住山洞那会儿的天性。

呜哉,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燕士俱欢颜?

(摘自《古典之殇——纪念原配的世界和流逝的美》,王开岭文集之一)

美文其三蟋蟀入我床下——纪念虫鸣文化

夜晚,虫子在吹口哨。而世间,人在大声争吵,乃至什么也听不见。

——题记

1

“蟋蟀在堂,岁聿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

《诗经》无处不充满对光阴的警觉与热爱,提醒同胞惜时和勤勉,比如这首《唐风·蟋蟀》,即在冲人喊:蟋蟀已跑你屋里了,天凉好个秋,赶紧寻乐吧,别磨磨蹭蹭啊。

蟋蟀躯微,入室难见,但可聆察。所以,虫鸣的意义在于醒耳,耳醒则心苏。

在我眼里,史上最伟大的田园诗要属《豳风·七月》,它不仅是一年农事的全景画,且是一部旷野奏鸣曲。除了天上飞的——“春日载阳,有鸣仓庚(黄莺)”“五月鸣蜩(蝉)”“七月鸣鵙(伯劳鸟)”,我尤喜地上的那一小节:“五月斯螽动股,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

在音乐未诞生前,世上最美妙的动静,竟是从虫肚子里发出的。

小小软腹,竟藏得下一把乐器。

喓喓,嘁嘁,嗞嗞,瞿瞿,唧唧,聒聒,嗤嗤,啨啨……

自然音律里,虫声最难绘,但各种象声词还是纷纷扬扬。

古人不仅崇拜光阴,更擅以自然微象提醒时序,每一季都有各自的风物标志。

秋呢?谁是它的形象大使和新闻发言人?

“以鸟鸣春,以雷鸣夏,以虫鸣秋,以风鸣冬”(韩愈)。该说法基本权威,古人鸣秋,借助最多的即虫,“梧桐飘落叶,秋虫情更痴”,秋风萧飒时,虫是旷野最生动的音符。

虫族中,名声大的属蟋蟀、蝈蝈、油葫芦、金铃子,我儿时亲近过前两位,喂之辣椒、葱头和苹果。记得课上学“蟋蟀”,怎么也写不对,直恨这字儿咋长那么多腿,结果像画画,不是多一撇,就是少一捺,腿数总不对。除“蛐蛐”,蟋蟀还有个别称:“促织”或“趋织”。据说从魏晋兴叫,原因是农妇一听到它,即知天要凉,得赶紧织布缝衣了,故幽州有谚:趋织鸣,懒妇惊。

关于虫效,有民间说法:夜晚,将蝈蝈或蛐蛐笼悬于睡榻前,蚊子即躲得远远的。我试过,“瞿瞿”声带给神经的兴奋比蚊叮更让我睡不着。

2

若以性情论四季,我以为春烂漫、夏聒烈、秋清幽、冬肃沉。

我最喜秋。秋让生命知觉最细锐、心灵层次最丰富、想象力最驰远……一个人最有和自己对话的冲动。

为何?大概因为静。

秋之静,有虫语之功。秋收后,天空疏阔,旷野清朗,突然,丝丝缕缕、高高低低的“瞿瞿”“唧唧”飘来(这时,很像发生了一件事,有人将一根手指竖立唇边:嘘——),世界便一下子静了,一年的尘嚣都涤散了,吹远了。

虫声制造凉意,你会倏地一惊,身体收紧,接着,某些东西开始苏醒。你会清晰地意识到生命进度,触到某个不易觉察的部位和愿望……

少时,虫比声更诱惑我,虫声在我听来也总是欢悦、灿烂的。而立后,我才品出它的清冷,它的沁凉,才算领会了那些引虫入诗的古人心境——

“喓喓草虫,趯趯阜螽。未见君子,忧心忡忡。”(《诗经·召南》)

“秋月斜明虚白堂,寒蛩唧唧树苍苍。”(李郢)

“大火流兮草虫鸣,繁霜降兮草木零。秋为期兮时已征,思美人兮愁屏营。”(张衡)

“秋风袅袅入曲房,罗帐含月思心伤。蟋蟀夜鸣断人肠,长夜思君心飞扬。”(汤惠休)

淅淅沥沥之鸣,怎能不勾起思情离愁?

3

论精神线条和心灵耳朵,古人比今人要敏细、精巧得多,后者太糙太钝了。试问,我们能识几种虫语?谁配做一只蟋蟀的知音?

明人袁宏道在《蓄促织》中,论虫语之异:蝈蝈“音声与促织相似,而清越过之……凄声彻夜,酸楚异常,俗耳为之一清。”金钟儿,“如金玉中出,温和亮彻,听之令人气平……见暗则鸣,遇明则止。”

虫微弱,和鸟兽的张扬不同,其性谦怯,其态隐忍,故生命触须极细,对时令、天气、晨暮、地形的体察极敏,这也是其声之幽、之迂、之邃的原因。所以,凡悟其语、知其音者,耳根须异常清静,心灵须有丰富的褶皱与纹理,方能共鸣。否则,对牛弹琴。

梅妻鹤子,山鬼结拜,在师法自然上,古人真是身体力行。

他们比今人性灵、彻悟、烂漫,所以能出公冶长那般通鸟语之人,恐怕这也是古典文学出没灵异精怪的原因。一部《太平广记》,近乎仙妖大全。

他们走得远,走得幽,一个人敢往草木深处闯,所遇蹊跷和神奇也就多。

这和科学及生产力无关。

几千年来,古人的生活美学和精神空间里,虫鸣文化一直是重要构件。

和“天人合一”的心旨有关,也与早年大自然的完整性和纯净度有关。

说到这儿,忽想起一档游戏来。儿时,有一种“鸡、虎、虫、棒”的斗牌,现在想,后人无论如何发明不出这玩法了,因为世界的元素变了,常识也变了。不信你看:野虎没了吧?那“虎吃鸡”之经验即立不住了;对笼养鸡来说,“鸡食虫”岂非白日梦?虫也给农药灭净了吧?“虫咬棒”从何谈起?几条生物链都断了,现代视野里只剩棒和鸡,没得玩了。

大自然的完整性一旦受伤,古老游戏的内在逻辑也就撑不住了。

4

对古人心境而言,虫鸣是一位如约而至、翩然而降的房客。

娉娉、袅袅、衣冠楚楚、玉树临风……略含忧郁,但不失笑容与暖意。尤其在百姓和孩童耳朵里,那分明是高亢的快活。

“怀之入茶肆,炫彼养虫儿”,“燕都擅巧术,能使节令移,瓦盎植虫种,天寒乃蕃滋”……在《锦灰堆》书里,大师级玩家王世襄忆述了亲历的京城虫戏,从收虫、养虫到听虫(斗虫为我所憎,故本文不及),从罐皿到葫芦的植术造式,淋漓详尽。

为挽续虫语,古人从唐代开始宠虫,“每至秋时,宫中妃妾辈,以小金笼捉蟋蟀闭于笼子,置之枕函畔,夜听其声,庶民之家皆效也”(《开元天宝遗事》)。经一路研习,蓄虫术愈发精湛,学得孵化后,虫声即从秋听到冬,听到过年了。

古人会享受,擅享受,懂享受。

想想吧,大雪飘凌、风号凛冽,而斗室旮旯里,清越之声蓦起,恍若移步瓜棚豆架……而且此天籁,取材皆于大自然,几尾草虫、半盏泥盆、一串葫芦,即大功告成,成本极低。

有句俗话,叫“入葫听叫”。

太美了,真是点睛之笔啊,正可谓一葫一世界、一虫一神仙。你看,秋虫和葫芦,动静搭配,皆出身草木,多像一副妙联的上下句。

虫声高涨,带动了它的商品房——葫芦业。清咸丰年间,有个河北三河县人,别号“三河刘”,他种造的葫芦,音效特好,至今为收藏界念叨。过去的北京琉璃厂,一度虫鸣沸腾、葫芦满街,有位叫张连桐的人,也是养葫高手。

那年逛地坛庙会,我购得一玩意儿:一对乌色的草编蟋蟀,翘翅攀在半盏束腰葫芦上,神态警觉,栩栩如生。作者亦有来头,裕庸老先生。该翁1943年生,满族正黄旗,爱新觉罗氏,曾拜师北派的齐玉山、南派的毅正文,被誉为京城最后的草编大师。

至今,它仍摆我书案上。冷不丁搭一眼,心头滑过一句“雨中山果落,灯下草虫鸣”或“竹深树密虫鸣处,时有微凉不是风”,甚是惬意。

5

城市豢养的器官是迟钝的,知音秋虫者,寥寥无几。

王世襄先生乃其一。这位大爱大痴的老人,那种蚂蚁般的天真,那种对幼小和细微的孜孜求好,那种茂盛的草木情怀和体量……当世恐难见其二。

他在《锦灰堆》里回忆的那番青春好风光,乃中国养虫人最后的黄金时代,亦是虫鸣文化的绝唱和挽歌。

此后,水土、心性、耳根、居境、世风……皆不适宜了。

空间越来越只为人服务,环境侍奉的对象、卫生标准的主体,都是人。比如水污、地污、光污、音污,比如农药、化肥、除草剂,其量于人不足致命,于虫则不行了,虫清洁成癖,体弱身薄,一点微毒即令之断子绝孙。

古时秋日,不闻虫语是难以想象的。那是耳朵渎职,是心性失察,是人生事故。足以让人惊悸、懊恼,羞愧难当。

可当今,一年到头,除了人间争吵和汽车喇叭,我们什么也听不见。

或许耳朵失聪,或许虫儿被惊跑了,躲得远远的了罢。

总之,不再与人共舞,不再与人同眠。

“七月在野,八月在宇……十月蟋蟀入我床下。”

何年何夕,那尾童年的蟋蟀,能再赴我枕畔、窃窃私语呢?

收入《古典之殇》(纪念原配的世界和流逝的美)和《每个故乡都在消逝》(王开岭作品·中学生典藏版),王开岭著,2010年11月版)

美文其四 乡下人去哪里了?

私以为,人间的味道有两种:一是草木味,一是荤腥味。

年代也分两款:乡村品格和城市品格。

乡村的年代,草木味浓郁;城市的年代,荤腥味呛鼻。

心灵也一样,乡村是素馅的,城市是肉馅的。

沈从文叹息:乡下人太少了。

是啊,他们哪儿去了呢?

何谓乡下人?显然非地理之意。说说我儿时的乡下。

70年代,随父母住在沂蒙山区一个公社,逢开春,山谷间就荡起“赊小鸡哎赊小鸡”的吆喝声,悠长、飘曳,像歌。所谓赊小鸡,即用先欠后还的方式买新孵的鸡崽,卖家是游贩,挑着担子翻山越岭,你赊多少鸡崽,他记在小本子上,来年开春他再来时,你用鸡蛋顶账。当时,我脑袋瓜还琢磨,你说,要是欠债人搬了家或死了,或那小本子丢了,咋办?岂不冤大头?

多年后我突然明白了,这就是乡下人。

来春见。来春见。

没有弯曲的逻辑,用最简单的约定,做最天真的生意。能省的心思全省了。

如今,恐怕再没有赊小鸡的了。

原本只有乡下人

城市人——这个新品种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他们擅算术、精谋略,每次打交道,乡下人总吃亏。于是,进城的人越来越多。

山烧成了砖料、劈成了石材,树削成了板块、熬成了纸浆……田野的膘,滚滚往城里走。

城市一天天肥起来,乡村一天天瘪下去,瘦瘦的,像芝麻粒。

城门内的,未必是城市人。

城市人,即高度“市”化、以复杂和厚黑为能、以搏弈和争夺见长的人。

20世纪前,虽早早有了城墙,有了集市,但城里人还是乡下人,骨子里仍住着草木味儿。

古商铺,大清早就挂出两面幌子,一曰“童叟无欺”,一曰“言不二价”。

一热一冷。我尤喜第二幅的脾气,有点牛,但以货真价实自居。它严厉得让人信任,傲慢得给人以安全感。

如今,大街上到处跌水促销、跳楼甩卖,到处喜笑颜开的优惠卡、打折券,反让人觉得笑里藏刀、不怀好意。

前者是草木味,后者是荤腥味。

老北京一酱肉铺子,名“月盛斋”,尤其“五香酱羊肉”,火了近两百年。它有俩规矩:羊须是内蒙草原的上等羊,为保质量,每天仅炖两锅。

某年,张中行去天津,路过杨村,闻一家糕点有名,兴冲冲赶去,答无卖,为什么?没收上来好大米。先生纳闷,普通米不也成吗,总比歇业强啊?伙计很干脆,不成,祖上有规矩。

我想,这规矩,这死心眼的犟,即“乡下人”的涵义。

重温以上旧事,我闻到了一缕浓烈的草木香。

想想乡下人的绝迹,大概就这几十年间的事罢。

盛夏之夜,我再也没遇见过萤火虫,也是近些年的事。

它们都哪儿去了呢,露珠一样蒸发了?

北京国子监胡同,开了一家怀旧物件店,叫“失物招领”,名起得真好。

我们远去的草木,失踪的夏夜和萤火,又到哪儿招领呢?

谁捡到了?

我也幻想开间铺子,就叫“寻人启示”。

或许有一天,我正坐在铺子里昏昏欲睡,门帘一挑——

一位乡下人挑着担子走进来。

满筐的嘤嘤鸡崽。

全文收入《古典之殇》(——纪念原配的世界和消逝的美),王开岭著,2010年11月版)

江苏《扬子晚报》刊登2012年江苏高考题“忧与爱”,传说中的高度模仿品今年江苏高考作文的题目是“忧与爱”,一位考生以富有诗意的语言,道出了对乡下人朴本质的热爱,以及对乡下人逐渐消失的忧虑,非常切合今年的高考作文主题,因而获得高分。可这篇在阅卷过程中受到众人追捧的佳作在登上了报纸之后,很快就被读者指认——此作与山东作家王开岭的散文《乡下人到哪里去了》高度相似。

读者称,这篇满分作文的开头“窃以为,人间的味道有两种:一种是草木味,一种是荤腥味”与王开岭的文章只差了一个字——原作的开头是“私以为”。而文章后面的语言完全一样:“年代也分两款:乡村品格和城市品格。乡村年代,草木味浓郁;城市年代,荤腥味呛鼻。沈从文叹息:乡下人太少了!一丝忧愁像杂草一样慢慢滋生,是啊,他们哪儿去了呢?”考生删除了原作中的地名,但篇章结构、其余的文字及语言风格则与原作如出一辙。

在得悉自己的文章被江苏考生几乎原封不动地搬上了高考试卷后,王开岭表示:希望不要取消考生的分数,因为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不应该由考生个人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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