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声喧哗中的法者之音:法律人的时评写作
听说铭哥这周又去讲课了?据说“笑果”很差,所以他那天发的朋友圈是酱紫:
还好,也有听课的女同学,不吝送上表扬。
(本图由小编偷翻某人朋友圈所得,据说当天的表扬对他很是受用,所以在沙县大酒店他豪点了个料理套餐)
那么,究竟那天以文会友,他讲些了什么?一起来看。
7月17日上午,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举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教育暨网评员培训活动,诚邀法智融媒创始人、法治文化传播师邵铭主讲。
01.检察人的号:中国法律自媒体的一股“清流”?
先上个图,不是玩消消乐哈。
这可都是检察大院里的名人。可惜的是,现场提问,除了为中国文学界争光的莫言同志,其他三位他们一概不熟。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在获诺贝尔文学奖前,莫言一直都有个身份是《检察日报》的记者,当然现在也还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的艺术总监。
至于另外仨,那就真是号比人红:法律读库、法律读品,还有CU检说法,别跟我说不知道!
其中,创办法律读库的,是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信息中心的主任赵志刚;法律读品创始人,则是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锦;而获封“检察机关最好的段子手和吐槽王”、“全国法官最喜爱的检察官”的CU检,就是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检察院的王栋,他现在同时还是《清风苑》杂志的执行副总编。
邵铭认为,综合比较公安、法院、纪检等系统火的自媒体号,“检察人的号”可谓一股清流,少见戾气,鲜闻吐槽,视野开阔,是传播法治文化、凝聚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平台。
02.我不是药神:从检察人的坚持看何为法律思维
关于正在热映的《我不是药神》,上期我们刚聊过:当“罪人”成“药神”,现实法治与世俗道义之间如何和解?(戳这马上回顾)
大家都知道,本片故事原型来自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曾经起诉过的陆勇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一案,所以前几天有办案检察官(时任沅江市检察院检察长白峰)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不起诉陆勇的决定是我做的!”网友看后叫好声一片。
当然,也有“腹诽”的:“不起诉决定你做的,逮捕决定不也是你做的吗?”
那么在这背后,法律思维又是如何影响我们的判断?
邵铭认为,在讨论社会问题时,思维过程紧扣法律规范来进行:合不合法、法律有没规定、怎样规定,这没有错,但任何时候必须理解法律何为:“法律本身必须符合社会正义,法律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社会正义”。
这也是写作法治时评时必须坚持的。
佛山法律人讨论南方都市报《铭哥说法》
03.任务式评论响应:即便是命题作文也要具备正确的“四观”
在讲解如何追新闻热点,进行个性化热点时评写作经验之后,邵铭专门针对“任务式评论响应”的工作场景,为禅城检察院的网评员和信息与提出了要坚持“四观”的建议。
所谓四观,就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观、法治观、正义观和传播观,绝不为灌水而灌水。尤其是在众声喧哗的网络舆论中,更需要法律人及时发出正确的“法者之音”。
至于何为正确,又该如何正确的传播,这就是需要精研的方法论。
“四观一论”,很深奥?据说任选一个点,都值得讲上俩小时。后悔没参加旁听了?没关系,关注我们法智融媒服务号,以后都会有机会听铭哥分享。
04.人即媒体:法律人写作的最好时代来了?
在当天上午的授课中,邵铭还分享了法律人写作的内容变现方式、热点新闻事件的法律评论要点归纳、法律时评影响法治进程经典案例等。
“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从不止于法言法语。除了法律条文、法律文书、法学论文,还有法律影视、法律文学等等”,新闻事件的背后是法律实践,而法律实践作为法律制度和法治文化的外部表现,“行为和法律本身都自带传播属性,习作作为个人的观察、思考与评述,更是以传播为诉求”,所以每个法律人、每个法律实践的见证者,本质上都是法治文化传播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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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法智融媒·法智时讯运营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