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4首诗歌在“放歌新时代·2018(北京)检察诗会”征文中获奖
张金文/文
参加诗会全体人员合影
近日,由检察日报社主办,方圆杂志社、检察日报社文艺副刊部承办的“放歌新时代·2018(北京)检察诗会”在北京举行。福建省检察机关4位干警创作的诗歌在这次诗会征文中获奖,该省检察文联文学协会荣获“优秀组织奖”,该省检察文联文学协会会长、省检察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兰忠平参加了诗会。
为了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检察日报社等单位共同举办了这次诗歌征集及诗会活动。福建省检察文联文学协会认真组织、积极动员文学协会会员和检察干警,以切身的感受、真实的体会,运用诗歌的文学形式,抒写检察事业发展的新篇章,谱写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来的深刻变化,反映检察机关的先进典型。广大会员和检察干警深入生活,加班加点,积极创作,踊跃投稿。截止征文结束时间,该协会共收到会员和检察干警报送的作品100余篇,经过精心挑选,向检察日报社报送诗歌作品15篇,其中4篇作品获奖。由于组织得力,创作的诗歌作品质量高,该协会为此荣获了“优秀组织奖”称号。
一、获奖作品名单:
1、《蓝》
作者:兰忠平
单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2、《归来》
作者:刘婧
单位: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检察院
3、《贺新郎·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
作者:傅坤
单位:国家检察官学院福建分院
4、《致女检察官(七律)》
作者:叶敏
单位: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检察院
二、获得组织奖单位名单:
福建省检察文联文学协会
据了解,福建省检察文联文学协会自2012年10月成立以来,坚持每年举办一次以检察工作为主题的文学创作征文和笔会活动,每年召开一次文学协会理事会议。先后举办了“两提升三过硬”、“蒋清和、立公信”、“法在我身边”等六次文学创作征文和笔会活动。积极组织文学协会会员和检察干警参加中国检察官文联、中国散文学会、中国诗词协会等单位举办的“以竹喻检”等文学创作征文活动,多次获得“优秀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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