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新征程 展现新作为
按照上级关于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部署要求,9月17日上午,古丈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内设机构授牌仪式,意味着该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进入新阶段,检察工作开启新征程。授牌仪式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泽文主持,该院全体检察干警参加。
授牌仪式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军宣读了《 古丈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中共古丈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李佳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改革后古丈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精简为5个,分别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和政治部。随后,党组书记、检察长梅光辉为新组成的5个内设机构授牌,并发表讲话。
梅光辉要求全院干警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意识,按照新的职能配置和新的机构人员开展各项工作,迅速进入角色,主动融入改革发展大局,履职尽责。梅光辉指出此次改革是一件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大事,大家都将成为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历史的见证者和亲历者。梅光辉强调身为检察人要把检察事业作为毕生为之奋斗的事业,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更要主动顺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同时结合自身检察工作实际勉励大家珍惜且用心用情对待检察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兢兢业业,勤勤恳垦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绩;最后鼓励大家以昂扬的斗志、崭新的面貌、扎实的作风开启古丈检察工作新征程,奋力开创古丈检察新局面,展现新作为。
办公室(新闻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联络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综合事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网络安全等工作。
第一检察部
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及对相关案件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
第二检察部
负责办理向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提请抗诉;承办对县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办理公益诉讼申诉案件。
第三检察部
负责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受理向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承办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承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开展人民监督员相关工作。
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和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司法警察队伍建设、警务事项和警用装备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文字 | 瞿蓉
图片 | 王雪梅
【来源:古丈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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