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慧:一份珍贵档案引出的话题
文/康文慧
2014年初春,因主持点校清乾隆四十四年版八卷本《府谷县志》的缘由,我与远在美国讲学的马少甫博士经常在网上交流,讨论修改稿子。一天,他给我发来一份奏折的照片,因涉及书法,有些字他不能识读,请我帮忙辨认。我仔细看后觉得这是一份非常珍贵难得一见的档案资料,有几个字不敢确认,把握不准,于是请县书法家协会主席杨忠先生和书协韩小平先生共同研究,最终把这份奏折辨识出来。我当即断句、标点,并在电脑上打出,然后用邮件发给大洋彼岸的马少甫博士,供他参考。因事涉府谷,加之又是清朝中叶大家名人毕沅手笔,我自认为这是我见到的关于府谷的最早最珍贵的历史档案资料,所以在此把它介绍给关心府谷历史的同志,作为研究地方历史的可靠资料。
奏折是用当时通用的宣纸写成,年深月久,已然泛黄,但保存完好,字迹清晰,笔力遒劲,飘逸潇洒,不愧为大家手笔。(原件存台湾故宫博物院)奏折是时任陕西巡抚毕沅参奏府谷县令麟书的折子。内容如下:
“毕沅特参任性乖张之府谷令麟书由奏。旨随交。六月十二日。
陕西巡抚臣毕沅跪奏,为特参挟私凌虐、乖张不职之县令,并餽送捏受之巡检,请旨革审,以肃官方事。据府谷县麻地沟巡检程璵揭报,该县知县麟书因该巡检送礼菲薄,任意凌辱。书写该巡检姓名贴于弓兵吴天喜臀背,令其认作该巡检,连责二次。复哭至麻地沟,将巡检衙门书役概行批责,逼令供认该巡检得受赃私,并令家人、衙役直至署内,锁拏家眷等情。臣接阅之下,不胜骇异。正在饬查间。复据该县麟书详报,该巡检程璵违例捏受民词,当经搬司移行。该管道府将互揭情由确查揭报,一面饬提该员等来省审讯。去后,兹据榆林府知府钱汝霖查明,麟书因莅任(下阙)。”
可惜的是奏折仅得上半部分,但大体内容一目了然,府谷县令麟书的形象昭然若揭。说到麟书其人,我过去并不知道,从事史志工作以来,经常翻阅旧县志,始知其为乾隆时期的府谷县令,篡窃过郑居中主持编写的《府谷县志》,仅此而已。几年前县档案局局长张小平先生请我鉴别一部旧县志。说是从白义雄先生手中征集到的,我粗略翻看后,觉得这是一部珍贵的县志,从前没有看到过,有关方志学专家和书籍中从未提及,说不定已成孤本!这便是乾隆四十四年版的八卷本《府谷县志》,由时任县令安徽泾县人郑居中纂修。后听白义雄先生介绍,该书是他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用半年工资300元钱从城内居民苏凤岐手中购得,如获至宝,爱不释手,多年来一直个人收藏。老先生离休后,2009年交由县档案馆收藏,得其所哉!感佩白义雄先生于保护地方文化典籍中功莫大焉。
说到乾隆版《府谷县志》,从专家学者到普通读者,只见过乾隆四十八年版的四卷本,从未有言及四十四年版八卷本的,仔细阅读对照,始知麟书任县令编纂的四卷本《府谷县志》,完全是删节了郑居中的八卷本,另外塞入自己任内的“政绩”,更将郑居中毕沅的序篡改,留下千古笑柄。笔者早先就因此事,对麟书的好大喜功、沽名钓誉,颇不以为然。今见毕沅参其奏折,更觉其人可笑、可恶。为了保存地方文化遗产,使后人能看到完整的郑居中纂修的乾隆四十四年版《府谷县志》,我当即决定请专家点校该志,重新出版,经县上领导同意并得到经费支持下,经过3年的努力工作,该书即将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发行,也算是为该志重新面世尽了一点绵薄之力吧。
说到乾隆时期前后两任县令郑居中、麟书编的两部县志,就不能不将此二人介绍清楚,并就二志书的异同作一辨析,读者自见分晓。
乾隆四十四年版八卷本《府谷县志》,由安徽泾县人郑居中纂修。
郑居中,字心初,号鹤山。安徽泾县人。乾隆庚午(1750)举人。乾隆十八年(1753)至三十二年(1767),任安徽来安县教谕。三十三年(1768)起,任府谷县令。三十七年(1772),调任陕西绥德直隶州知州。三十八年(1773),回任府谷县令。四十五年(1789),调任陕西永寿县令。四十八年(1792),卒于任。除纂修《府谷县志》外,郑氏另有《鹤山诗文集》。
郑居中重修《府谷县志》,与时任陕西巡抚毕沅不无关系。乾隆年间,毕沅两度抚陕,积极倡导重新纂修陕西府县志。早在康熙年间,清廷诏令天下纂修方志,陕西各府县多有纂成。但毕沅到任后,认为此前纂成的方志,“每取府、州、县志考核咨询,实多谬误。”所以,主张重修陕西府县志。为此,毕沅于“丙申(1776)入觐,曾经奏请先将府志重加纂辑。”继毕沅奏请重修府志后,陕西“各县属相率以请”。于是,乾隆中后期,陕西各府县纷纷重修方志。正是在这一重修府县志潮流的推动下,时任府谷县令的郑居中,认为“欣值大宪(即毕沅)宣敷盛化”,须有“志乘以为扬扢”,便着手纂辑县志。不久,“以成书来上”,此即乾隆《府谷县志》。质言之,郑氏纂辑《府谷县志》,实为毕沅所倡导的重修陕西府县志潮流的产物。
据郑居中《自序》,乾隆《府谷县志》成书于四十二年。从毕沅序文的落款时间来看,该志当刊刻于四十四年或稍后。但不知何由,该志流传不广,尚未见载于相关目录学著述,目前所知仅府谷档案馆收藏一部。而流传较广的乾隆《府谷县志》是四十八年刊刻的四卷本,该志封面题署为“宛泾郑居中重创,长白麟书纂成”。
与四十四年八卷本相较,四十八年四卷本有如下特点:
一、四十八年本重刻并篡改了四十四年本毕沅自序。其篡改有四处:四十四年本“未几府谷郑令居中以成书来上”,四十八年本改为“可喜榆林府府谷县以成书来上”;四十四年本“郑令居中以宛泾名孝廉出宰百里”,四十八年本“郑”字空缺,“宛泾”字体变小,左边并排加“长白”二字;有关该志的目次,四十四年本作“为卷者八,为门二十有四”,四十八年本改作“为卷者四,为门三十有二”;毕沅落款时间,四十四年本作“乾隆己亥冬十月下浣”,四十八年本改为“乾隆癸卯春二月”。实际上,四十八年本篡改毕沅的痕迹,除了重刻后与四十四年本字体不同外,其中篡改后的落款时间亦与序文中提及的时间相舛误。在序文中,毕沅明言“余奉天子恩命,简任封圻,巡抚兹土,其稔于兹”。查年谱,毕沅于乾隆三十七年“奉命护理巡抚印务”。因此,七稔之后当为乾隆己亥(乾隆四十四年),而非四十八年本所署癸卯(乾隆四十八年)。
二、四十八年本绝大多数从四十四年本中辑出,只在个别地方作了增补和更改。
从目录看,四十八年本为四卷三十二节。其中,卷一分十四节:圣泽、职官、公署、学校、祠祀、寺观、城池、建置、疆域、里甲、街衢、古迹、市集、户口;卷二分六节:山川、井泉、道路、津梁、田赋、仓廒;卷三分三节:名宦、兵防、驿传;卷四分九节:人物、忠节、孝子、义行、节孝、乡饮、祥异、风俗、物产。对照二本目录,四十八年本略去四十四年本的目次有:卷一星野,卷二山川下的十景,卷四选举,卷五风俗下的方言,卷六人物下的孝子、流寓、隐逸、释道,卷七墓冢、纪事、拾遗,卷八艺文全部。因此,四十八年本的目录是在辑略四十四年本目次的基础上,重新做了编排。
从正文看,四十八年本大都依照目录顺序自四十四年本中录出,但也略去了目次下的某些具体内容。其中,职官略去明季以来所任职官的介绍;建置略去有关地理沿革的考辨;学校略去古学校、书院附览和清代有关科举的条文;祠祀中略去文庙条中的康熙圣像赞,丁祭始祀附览以及先农坛、关帝庙、厉坛等寺庙由来的追溯;古迹中略去禹迹、鲧庙、赵武灵王马跡、杨六郎试剑迹、杨八姐上马石、芭州城、娘娘滩、太子滩、紫城砦、唐龙镇、固城、小古城、楼子营故城、平川镇等条以及古长城、三受降城考辨;道路略去五堡口外熟地从东直西道路(河套蒙古附览)。
四十八年本也有对四十四年本增补和更改之处。增补主要在公署、学校、祠祀、寺观、城池、古迹、驿传中所涉及的具体工程改建、修补沿革。细阅增补内容,实际都为麟书任县以来在上述诸方面所作业绩的记述。四十八年本对四十四年本的更改主要在街衢和古迹中,街衢更改了四十四年本中所有街衢的名称;古迹中,四十四年本的“悬空洞”,四十八年本改为“圆通洞”。此外,四十八年本略去四十四年本中的荣河十景后,在正文前增加了“圆松叠翠”、“玉柱凌云”、“河中山寺”、“灵泉芳润”等天然四景并配以图,但没有排入目录。
三、如上所述,由于四十八年本从四十四年本中辑出,并且对其中内容多有略去,因此,在重新编排成书时,有的内容为重刻。其中重刻的内容有:毕序,目录,天然四景,增补和更改之处,卷与卷、目与目连接处的首页和末页。重刻内容与四十四年本原版行款相同,都为半页九行二十一大字,但字体相异。
综上所述,四十八年本从四十四年本中辑出,个别地方作了增订和修改,此本由麟书任府谷县时纂辑成书。据封面题署和对毕序落款时间的篡改,刊刻于乾隆四十八年。其实亦印证了四十八年本封面题署所谓“宛泾郑居中重创,长白麟书纂成”。
有关麟书的资料甚少,兹将《榆林府志》和《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中二则资料录于后,以备参改。
《榆林府志》:
“麟书,满洲正黄旗人。由举人于乾隆四十五年任府谷县事。爱民如子,勤于公事。县城依山,路径逼仄,书修理东门外石蹬,开凿宽平,以便人行。石甃控远门外,以便民临河汲水。又重葺学宫、仓储,并纂修《县志》四卷。一时政教灿然备举”。
《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
“谕曰:毕沅奏审讯府谷县参革知县麟书挟嫌凌辱巡检程一案。将麟书拟发充当苦差,不足蔽辜。麟书系内务府旗人,选授知县,办理地方一切事务,自应实心实力,始可为汉人表率。乃因巡检程璵送礼菲薄,遇事呵斥,并书写该巡检姓名,粘贴弓兵吴天喜臀上杖责,殊属乖张诞妄,实为内务府旗员未有。麟书着销去内务府旗籍,发往厄鲁特为奴,以示惩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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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前文,麟书最终因乖张诞妄、凌虐属下被巡抚毕沅参倒,落了个销籍为奴,发配苦差的下场,也是其咎由自取,而地方府志却对其多有褒扬、只字不提其劣迹和下场,看来为尊者讳、为官者讳流弊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