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林建厦不判刑 儿子就不下葬:一个执着的父亲
事发2018年9月19日下午,林建厦的女儿林某某被同班男同学叶某某弄伤眼睛。叶某家长表示会让叶某某在班上当着全班的面向女同学林某某道歉,但林建厦得知叶某某后来并未公开道歉,于是心生杀害叶某某之念。
选择在同月21日下午,林建厦携带事先准备的刀具,来到叶某某所在的瑞安某小学教室里,将其带至男厕所内残忍杀害。从案发现场可以看到,受害人叶某某满身是血趴在厕所的地上,凶手则坐在旁边抽烟。
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的被告人林建厦故意杀人一案,最后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后向林建厦进行了宣告,并于2020年7月17日下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林建厦执行了死刑。
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林建厦会见了近亲属。
庭审现场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2018年9月19日下午,被告人林建厦的女儿林某某与同学被害人叶某某(殁年9岁)在课堂上发生小摩擦。次日下午,林建厦得知叶某某未公开道歉,心生杀害叶某某之念。同月21日下午,林建厦携带事先准备的刀具,来到叶某某所在瑞安某小学教室里,将其带至男厕所内残忍杀害。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林建厦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林建厦因女儿与同学间的小摩擦心生怨恨,蓄意报复行凶,携刀进入校园,杀害年仅9岁的小学生,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情节、后果严重,虽有自首情节,亦不足以从轻处罚。
林建厦的辩护律师所提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存在问题等辩护意见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林建厦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温州法院)
男孩叶某某被杀害后,悲痛欲绝的叶某父亲就在儿子的灵堂边铺床守灵,发誓要替儿子讨回公道,在守灵期间,人已是崩溃,茶饭不思,胡须拉茬完全变了个人,也很少迈出家门,一是出门邻居会指指点点,二是他自己确实走不出悲痛。
睹物思人,受害人叶某的父亲在拿出儿子平时画的画和写的信,还有得到过的作文奖状,泣不成地说,找不到孩子的作文了,只知道儿子的作文题是《我飞上天了》,这次他,现在他真的在天上了。
在得到杀手被通知执行死刑后,这位男孩的父亲在儿子的灵前哭泣着把通告长文念给儿子听。
自案发到凶手林建厦被执行死刑,这位父亲为在殡仪馆为儿子守灵197天,直到凶手林建厦被执行死刑后,这位父亲才将儿子下葬。
凶手虽然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无论怎样,这两个家庭将永远处在失去亲人的阴影中,这悲剧带来的惨痛教训,希望能带给人们的深思和反省。珍惜身边的人,珍惜自己,珍惜生命。愿这世上都多些包容,多些理解,彼此尊重,让伤害远离我们,让快乐更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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