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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倮倮:黎明或黄昏奔跑的马

2020-11-26 21: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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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到了,花儿在枝头颤震,/ 每一朵都似香炉散发着芬芳;”,这是波德莱尔的诗《黄昏的和谐》开头两句,仿佛诗人为这一刻期待已久。当我读到倮倮的诗《特鲁希略的黄昏》,诗中的氤氲气象带给了我同样的颤栗,感觉是时候对倮倮的诗歌写作说点什么了。作为国内重要的70后诗人,倮倮的诗歌写作,从早期的《十八岁的表弟》、《在银行里遇到一个四川民工》、《卖唱女》到中期的《暖》、《花》、《写给妻子的情诗》,再到之后的《小世界》、《跑步家》、《锯木厂的秋天》,以及最近的《特鲁希略的黄昏》、《圣保罗教堂广场上的鸽子》、《雨夜,从台北搭火车去花莲》,越写越成熟老到。用余丛颁发给倮倮的首届崖口文学奖之诗歌奖授奖词说:“倮倮的诗歌形式多变,取材广泛,这让他成为难以用一个词来概括的诗人。……在他的诗歌中,人的价值得到清晰地呈现,他对人心深处的细微书写,让他的诗歌具有持久的魅力。”诗歌伴随着倮倮大江南北一路奔跑,直至全球。他就像一匹不知疲倦的马,不停奔跑、驻望、行吟,暗合荷尔德林的一句诗:“充满劳绩,然而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诗意的自觉:诗歌如何照亮生活

荷尔德林在《面包和葡萄酒》中说,“诗人是酒神的神圣祭司,在神圣的黑夜中,他走遍大地。”作为一位行吟诗人,倮倮的诗歌写作,从一开始就充满着诗意的自觉,仿佛不是他在写诗,而是自觉的诗意在引导他写诗。余丛说,倮倮是那种心灵自觉的诗人。波兰诗人辛波斯卡有一首短诗《三个最奇怪的词》:

当我说“未来”这个词,

第一音方出即成过去。

当我说“寂静”这个词,

我打破了它。

当我说“无”这个词,

我在无中生有。

这是一首充满悖论的奇怪之诗,诗者反观意象,以“我”发语对话世界,引申奇异幻像,充满哲理,又兼具禅宗之美。我曾询问倮倮在写作《暖》、《花》这两首诗之前有没有读过辛波斯卡,他说没有。但在《暖》、《花》这两首诗中,倮倮找到了与大诗人辛波斯卡的共通。

《暖》

当你说暖

心里就暖一下

当你不断说暖时

心里冰冷的灯

便次第亮起

一盏、两盏、无数盏……

写诗还需要技巧吗?显然,仅凭“心灵的自觉”,倮倮就能完成一首好诗。写诗贵在真诚,不惺惺作态,不忸怩装腔,看见大海,就唱“春暖花开”,看见草原,就吟“天苍苍,野茫茫”。

所谓“诗言志,歌永言”,“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只要真诚对待自己的心灵,诗自然拥有生命力。倮倮的诗歌写作,很好地秉承了“诗言志”传统,题材广泛,情感丰富,情绪饱胀,意境深远,充满生命力,多是生活经验之诗。他写作的时候,总能把自己独特的个人经验巧妙地融入诗歌之中,以此来唤醒人类经验之共通,形成一种大众经验的共同审美,引发阅读的思考与快感,为诗歌增添无限遐想。这正是倮倮与一般庸俗抒情诗人的不同之处。

《雾》

他转过身

看见雾

正从他的背后升起

还有黑暗

好像是雾的背景

好像在渲染什么——

他转回身

前面的雾已弥漫开来

后面的雾向他挤压过来

他还来不及喘气

雾已将他淹没

《雾》这首诗,所描绘的场景,再稀松平常不过。但倮倮善于挖掘平常事物的非平常之处。这种挖掘,就是个人体验,或说经验。这首诗有似于坚《只有大海苍茫如幕》的影子,但又非常不同。两首诗的共同之处在于转身,于坚的转身,面对的是更广阔的人生,倮倮的转身,面对的是更深层的自己,一个由内向外,一个由外入内,异曲同工。

“他转过身 / 看见雾”,这是起,一个“转”字,意味着措手不及,或不期而遇。这个起,即提起日常之诗意。“正从他的背后升起”,是承接,“还有黑暗”,是递进。“好像是雾的背景 / 好像在渲染什么——”,是主体与客体的第一次对话,又若有所指,举重若轻。“他回转身”,又一个“转”字,似乎略显慌乱,“前面的雾已弥漫开来 / 后面的雾向他挤压过来”,直至“雾”将他淹没。此时,这里的“雾”,这时的场景,或实或虚,从前面的若有所指,到最后恍然若指,身陷其中,人如困兽。

《雾》这首诗,完全是诗人通过对日常生活的细微观察和独特体验而得来。所谓“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但这“妙手”,决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作为一位成功的企业家,倮倮在工作上的勤奋已无庸置疑。同样在诗歌写作中,他的勤奋也让我自叹不如。有一次座谈会,我恰好坐在倮倮身边,我问他最近写诗如何,结果他掏出好几张小碎纸片,上面全是他灵光一现记下的句子。这些小碎纸片,材质各有不同,可见是不同时间记下的。那时我才明白,一个人的成功,仅靠天份是远远不够的。当时我就对他说,你这样下去,迟早会写出代表性作品。再后来,我就陆续读到了他的《跑步家》、《特鲁希略的黄昏》等力作。

倮倮说:“也许是生命中有太多的沉重,需要缓解,需要调整,需要自我救赎,我于是又拿起了笔,漫无目的地写,很自我地写,很隐秘地写,感觉一种内在的激情和力量在笔下涌动。写作首先是我自己的一种需要。”这与我在《中山的忧郁之十:写作及其伦理》中的观点不谋而合。为什么写作?我的回答是:写作是为了拯救自己。为什么要拯救自己?因为热爱自由,却心身为形役。我见过很多写作者在回答“为什么写作”这个写作最基本的伦理问题时,有的说,要揭示灵魂,洞察社会的黑暗与人性的光辉,歌颂赞美美好的生活与人性等,满纸虚情假意。

“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虚情假意写不出好诗。倮倮的诗,首先在真诚,以真立言,以诚恸人;其次是他的灵性,他的自觉,他的瞬间把握能力;最后才是他的诗歌技艺,对汉语的词与物之间游刃有余的调遣。在诗中,他总是心境明亮,情怀满地。由此生活中也是如此,他才得以从一个打工仔蜕变成长为一位成功的企业家。他是那种用诗歌照亮自己同时也照亮他人的人。无论多黑多困难,他总能照亮,因此他经过的地方,总能掀起一道霞光,一路光明,他的企业,也因此越做越大。他曾写过一首诗《小世界》:

我的世界是一个小世界

只有我的家人、街坊和朋友

我居住的街道和两旁的芒果树

和每一片树叶,以及

每一片树叶的闪光

我身边的时光的消逝是缓慢的

我对世界的爱也是缓慢的——

我不追求永恒,但不放弃瞬间

在时间的褶皱里低吟内心的辽阔

我从身边的事物中汲取微弱的光

并让微弱的光消除内心的黑暗

顺便照亮我身边

那些也需要照亮的人

所谓大智若愚,大巧若拙,生活中的倮倮,工作中的倮倮,也必如诗中的倮倮,擅于“从身边的事物中汲取微弱的光”,照亮自己也照亮他人。因此,我说倮倮的诗是自洽的,他内心只存狭小的爱,“在时间的褶皱里低吟内心的辽阔”,企业家倮倮和诗人倮倮是同一个人,并不存在着所谓“右脑经商,左脑写诗”的倮倮。本质上,倮倮首先是一个诗人,与大多数70后一样怀揣诗歌理想。70后作为理想主义的最后旗手,绝大多数都倒在了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的血泊中,而倮倮坚持以他“诗意的照亮”活了下来。

“我的世界是一个小世界 / 只有我的家人、街坊和朋友”,多么真实的小我!多么狭窄的爱!这让我想到雷平阳的诗《亲人》。爱需从小爱立足,才能逐渐拥有大爱。多少凌空高蹈的爱与怀情,最后都不过是空中楼阁,经不住现实的手枪。“我不追求永恒,但不放弃瞬间”,“我从身边的事物中汲取微弱的光”,理想贵在坚持,理想更需要脚踏实地。在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的血泊中,诗歌如何照亮生活?倮倮以诗意的行走与书写给了我们太多的启迪。

从外省书写到精神还乡

李犁说:“倮倮的诗歌就像熟透的水果,外表光鲜,可轻轻一碰就是一个伤口。读他的诗歌,你的心有点沉重也有点温暖。……他的诗歌视角向下心灵却在努力地上扬,肉身舒适精神却在疼痛。”事实上,今天非常成功的企业家倮倮,在二十多年前同样也是一名打工仔,一样遇到了今天众多工厂打工仔一样的茫然、困苦与无助,但正是天生的诗人的灵性、对理想的不懈追寻、不停的积极向上的奔跑,才成就了今天的企业家倮倮、诗人倮倮。正是他诗歌写作中永远追寻光亮的精神,藏于他个人的小世界中的那点爱,照亮着他事业前进的道路。

《十八岁的表弟》

十八岁的表弟

有三年工龄的表弟

喜欢吃零食的表弟

瘦得像竹竿一根的表弟

喜欢穿拖鞋的表弟

在我当总管的厂里

被炒鱿鱼的表弟

哭得像一兜带露的小白菜一样离开的表弟

我想留宿他一晚

却被自己制定的制度拒绝的表弟

让我重新审视自己的表弟

哦,走向茫茫人海的表弟

没有想过明天的表弟

在现实之车突然急刹车时

一个趔趄栽下去的表弟

用呛喉的乡音哽咽着说再见的表弟

天下的表弟

把梦和行李背在羸弱的肩上

走在风中……

这首《十八岁的表弟》是倮倮早期诗歌写作中的一首精品。时代的巨变往往让我们猝不及防,但只要不忘初心,一切皆可淡然。诗者用“喜欢吃零食”、“瘦得像竹竿一根”、“用呛喉的乡音哽咽着说再见”等十几个词修饰表弟,描绘了时代巨变下现实之残酷,最后归结为“天下的表弟 / 把梦和行李背在羸弱的肩上 / 走在风中……”。让他十八岁的表弟,诗变为我们所有人的表弟。只有理想不死,生活总是充满希望。

作为一个在异乡拼博的外省人,类似《十八岁的表弟》这类外省书写的诗歌,在倮倮早期的诗歌写作中占了很大一部分,并且都写得非常真切,非常打动人,如《在银行里遇到一个四川民工》、《献给坐在酒店大堂里的一位陌生女孩》、《卖唱女》、《叙事》、《回家》等,以至于李少君在评论倮倮诗歌时用到了“草根性”。伴随时代的变迁,他人的城市,异乡、外省,几乎成为这个时代大多数人共同的主题。故乡开始沦陷了,文学上,以诗歌和散文为主要载体的这类异乡和外省的书写一时间多如恒河沙数,优秀的作品也不断涌现,评论界一度出现了“打工文学”、“草根性”等歧视性断语。但倮倮的诗歌写作如果仅仅停留在这种所谓眼光向下或视角向下的底层关怀,我个人也不会对他的诗歌写作青睐。作为阅人无数的老司机,有一天突然读到了倮倮的诗歌《特鲁希略的黄昏》:

傍晚。暮色从矮矮的屋顶,从窄窄

的街道上空,从教堂的尖顶上,慢慢降下来---

我站在plaza旅馆的门前抽烟。对面

一幢黄色的房子在暮色中宁静、悲悯

它的二楼废弃已久。

突然,一张脸

从一个破烂的窗口冒出

抽搐着……嘴里发出怪异的叫声。

明天清晨,我将离开这座小城

它留给我的最后印象竟如此

偶然,强烈!

我喜欢这偶然

它有着迷人的真实。

这是一首诗中杰作。我一度把它视为倮倮诗歌写作的一个高峰。事实上,那段时间,他除了写出《特鲁希略的黄昏》之外,还写出了《跑步家》、《圣保罗教堂广场上的鸽子》、《与妻书》等同样具有相当高水准的作品。就算他再次写所谓底层视角的诗,如《锯木厂的秋天》,也写得不同以往,不再是情恸沉重,而是光芒万丈:“穿蓝衣服的锯木工 / 手里握着一把梦想的电锯 / 马达轰鸣,锯末纷飞 / 马达的轰鸣覆盖了他内心的轰鸣 / 他多么专注,多么幸福”。这正是从外省书写到精神还乡的升华。心在哪,故乡就在哪。心中有梦想,生活就有希望。以往诗中那种弱势的、外省的、边缘的心态不见了。

让我们再回头仔细品味这首《特鲁希略的黄昏》。作者在南美秘鲁参加第34届世界诗人大会,第二天将离开这座名叫特鲁希略的小城,晚上在一个旅馆门前小歇,心态是放松的,或说忙碌之余疲惫的。就这样,天色暗下来。

“傍晚。暮色从矮矮的屋顶,从窄窄 / 的街道上空,从教堂的尖顶上,慢慢降下来---”,“傍晚。”,既是时间又是气氛,一个句号,使得全诗一开始就显得凝重,加上接着的“暮色”渲染,更是使气氛凝重下来。这还不够,还要用“从矮矮的屋顶,从窄窄的街道上空,从教堂的尖顶上”、“慢慢”、“降”诸多词语来修饰,让人感觉今天的暮色,非比寻常,一出场就惊艳。

第2节开头“我站在plaza旅馆的门前抽烟。”,气氛陡然变得和缓,安祥。“我”的出场有点戏剧性。“对面 / 一幢黄色的房子在暮色中宁静、悲悯 / 它的二楼废弃已久。”,通过“对面”一词的转换,松驰、安祥的气氛,如大提琴般缓缓拉开,“一幢黄色的房子在暮色中宁静、悲悯”,“我”的主观情绪再次注入,“它的二楼已久”,与主观情绪“宁静、悲悯”相对应的是客观存在的“废弃”。诗在主观与客观之间的交替变换,暗示着冲突的到来。

第3节“突然,一张脸 / 从一个破烂的窗口冒出 / 抽搐着……嘴里发出怪异的叫声。”“突然”,“一张脸”、“怪异的叫声”打破了这“暮色”和“宁静”,仿佛乐曲中突然出现的不和谐音。这冲突,与其说是“突然”,不如说是如期而至。

“明天清晨,我将离开这座小城”,画风再次陡转。为什么不是“明天”?或“明天下午”而是“明天清晨”?看似不经意的一句转折,紧张的情绪再次回旋,“我”再次介入,美丽动人的小城,留给“我”的印象竟是如此“偶然,强烈”的“迷人的真实”。“迷人的真实”,展示的是不同于以往所谓视角向下的高蹈情怀,而是平等对视的尊重。

结合作者远在异乡他国的感受,因为这“迷人的真实”,作者竟然忘记了身处异乡,喜悦之情再次在胸中升起。所谓“此心安处是吾乡”,全诗读下,氤氲回旋,一种审美的愉悦由诗者传递至阅读者。

黎明或黄昏,奔跑,马,是倮倮诗歌中经常出现的意象。倮倮擅用这些光明的意象,融入个人的独特经验,多视角、多向度呈现现代诗歌的无限可能性。这首《特鲁希略的黄昏》,不同于他之前的《十八岁的表弟》、《在银行里遇到一个四川民工》、《献给坐在酒店大堂里的一位陌生女孩》等写作,总是向下的视角,而是“平等对视”。现在文学上的外省书写有一个通病:要么视角向下,心态同情;要么视角向上,心态弱势,表面上都是情怀满地,事实上都缺乏内心之真。“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情怀这东西,最容易蒙人。外省书写,视角向下也未尝不可,但得给予尊严。视角向上,边缘心态,虽充满拼搏、不屈的外省精神,但总显得内心不够强大,没有边缘即中心的勇气。

同样让我惊喜的还有倮倮的《圣保罗教堂广场上的鸽子》、《与妻书》等作品。“圣保罗广场上散步的鸽子 / 迈着细碎的步伐,大摇大摆 / 没有因为我们的到来而惊慌”,“它只是一只普通的鸽子 / 把喜悦藏在细碎的步子里”,诗歌写得自信满满,不再有之前的小心谨慎与困苦迷茫。“这么多年了,多少道路纵横交错 / 我仍然对你所知甚少”,《与妻书》中这样的句子,就比之前《写给妻子的情诗》中的句子更加厚重。内心强大了,才是真的强大。

追着光亮奔跑,或把自己跑成一束光

强大的内心来自强大的实力,而不是无端的狂妄自大。我一直反对诗人或作家过得穷困潦倒,如果有哪位诗人或作家以艺术的名义逃避劳动而陷入生活的困顿,我不会有丝毫的同情。同样,如果有哪位诗人或作家以艺术的名义在市场上勾兑到巨额的财富,我内心也不会有任何的尊重。我尊重劳动获得的财富就像我尊重充满技艺的诗歌。而这两点,作为企业家的倮倮和作为诗人的倮倮都同时做到了。所以,尽管我与阿鲁、马拉、徐林、谭功才等与倮倮这些平日称兄道弟的中山文友走得很近,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仍与倮倮保持着谨慎的距离。这种距离的尊重恰恰使我能更加完整地窥视他的写作。

奔跑,作为倮倮诗歌意象的主题之一,通常与光亮结合在一起。我想这与他企业家式生活相关。从黎明到黄昏,他总是一直在路上。大半夜他还在发朋友圈,第二天六点,又能在微信上见到他。因此他的诗,有时也有碎片化的毛病,来不及精雕细刻。但他是诗歌技艺高超的诗人,手持诗歌法器,不停奔跑。

跑步家

——兼赠余丛

跑步家从黑暗中

出发,跑向更深的黑暗

脚步越来越轻

他希望跑成一束光

他喜欢看光芒涌现的样子

跑步家

因焦虑而奔跑

左脚才从中年迈出

右脚已暮年

他要使劲跑

才能从暮年中跑出来——

《跑步家》是最体现倮倮诗歌技艺的一首诗,是一首完美之诗,也是倮倮的个人总结。诗的副标题“兼赠余丛”,如果你读过余丛的诗,了解余丛的生活,就更能明白倮倮题赠的意义。余丛是我最欣赏和尊重的国内少数几个70后诗人之一,我将在《奔跑中我以他对表——读余丛》中专门论述。也许是惺惺相惜,也许是英雄所见略同,倮倮把这首诗题赠给余丛,我认为是再合适不过。

倮倮早期曾写过一首诗《瘸马》,可以看作是倮倮对自己早年生活奔忙的一个写照:“像一件乐器从乐曲中奔出,跌倒在舞台上 / 一匹瘸马从大雨中奔出”。比较阅读《瘸马》和《跑步家》,就会发现,同样之于奔跑的意象,无论是从诗歌的技术,还是诗人写作时的内心,倮倮都变得非常强大了。奔跑的意象,从奔跑出雨中跌倒的瘸马,到从黑暗中出发跑向更深黑暗的跑步家,奔跑的意象在倮倮的诗中沉甸,少了之前的“伤痛未使它死亡却使它更加勇敢”、“它的奔跑承载着一种命运”、“它的奔跑像刀子一样”等高蹈的华丽,却多了“左脚才从中年迈出 / 右脚已暮年 / 他要使劲跑 / 才能从暮年中跑出来——”的坚实。

这正是我喜欢的精神还乡之后的倮倮。如果倮倮的诗歌技艺还停留在为人所称道的早期《十八岁的表弟》、《在银行里遇到一个四川民工》、《瘸马》等水平,在我心中我不会把他列为国内70后重要诗人之列。同样贯穿于倮倮的诗歌意象的还有“黑暗”、“光”、“黄昏”等,但随着生活阅历的增加和诗歌技术的日益娴熟,倮倮处理起这些其它诗人常用的意象时,总能赋予他个人独特的与众不同的经验,在难度上提升日常生活的诗意的感受力。以这首《我们说到了光》为例:

在某个语句的路口

我们突然说到了光

有点猝不及防。光

聚成一束,但它

并没有照亮雨中的道路。

说到光,我们有点紧张

抓起搪瓷杯大口喝水,紧张

慢慢溶解在水里。

“哦,我们刚才说到哪里?”

我清了清嗓子问。

旅途上有光闪耀

一些记忆,一些片断

——就是光

从黑暗中盗取光

是一门古老技艺,只是

失传已久。

这是一首技艺不完善之诗,但是一首优秀之诗。“说到光,我们有点紧张 / 抓起搪瓷杯大口喝水,紧张 / 慢慢溶解在水里。”在这里,“抓起搪瓷杯大口喝水”这个日常动作,很好地承接和消解了上下文的诗意,出现得似乎有些唐突,却在戏谑与消解中更加丰富了诗意的内涵。这就是倮倮对日常生活和日常事物的瞬间把握能力,戏谑、消解、转折,从虚到实,再从实到虚,在一首诗中做到一波三折。

我曾说,70后没有青春期,直接从童年进入中年。写作上,随着年龄的增长,由于“被迫与无奈的早熟”,使他们与前辈诗人相比,还乡意识过早地觉醒和中年情怀提前到来。这在倮倮后期的诗中同样体现。《胡杨林》、《与妻书》、《在因特拉肯放出心中的鹤》等都是其中的优秀之作。“半生羁旅,该掏出匕首时 / 没有掏出匕首 / 该提起笔时,却举起了酒杯。 ”,这正是写作的中年。

于我而言,步入中年的我,由于身体的原因,好多写作计划被迫拖后、延迟,每天奔命于工作、孩子之间,真心感觉身体健康的重要性,对写作的传播欲望早已消退,也很少参加文友们的活动。但我的阅读从未止歇。一如倮倮从黎明到黄昏的奔跑。正是身边如余丛、倮倮、马拉、刘春潮等这些同龄人书写的观照,让我的生活平添许多意义和乐趣。现在,我把每一天都当作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从不强迫自己做任何事。在某一天的阅读中,我读到倮倮的一首小诗《这一天》,最后一节如下:

这一天,像每一天

都将过去

我和这个操蛋的世界握手言和。

而我,也早已在《中山的忧郁之九:与时代和解》中宣布与这个世界握手言和。《这一天》这首小诗,在阅读的时候,它重新安慰了我。

20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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