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史:著作者的身份 高度商业化的文学界 之间的密切联系
百家原创作者:可北谈历史
关于文学大家应该也不陌生了,那么大家有想过自己出书吗?在今天,只要你足够有才华就可以写书。但是在西方18世纪时就不一样了,在这个时期,著作者大多数被都是需要有一定的身份地位才能写书的。这是为什么呢?小编对此展开了调查。发现,虽然在18世纪只有极少数作家能够依靠销售作品在经济上维持生活,但是那时欧洲自称“文人”的人要比之前或之后任何一个时代都多。
正如某评论家在1761年指出的那样:“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几乎每个人都怀有成为作家的激情…任何一个能够握笔的人都可以写书。”作家的数量在整个18世纪持续增长。法国文学年鉴的连续记载表明,1757年至少有大约1200人以个人名义出版了至少一本书。12年之后,这一数字上升了近一倍。截至1789年,出过书的作家超过3000名。
虽然拥有独立道德观的作家是18世纪公共领域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大多数作家在经济上都不能独立,在知识领域和政治领域也都不发表意见。1789年之前,法国出过书的作家中,有三分之一属于特权阶层,其余绝大多数来自职业稳定的家庭,比如律师、医生或熟练的手工业者。此外,在作品中倡导“哲学性”或启蒙思想的作家大多属于某学会的成员,或是拥有荣誉职位和挂名闲职。
荣誉职位和挂名闲职在文学生活中的重要性引发了史料性的讨论。正如我们之前所说的那样,受到尊重并被同化的作家构成了上层启蒙,并与为他们提供经济赞助和社会保护的社会精英及政治精英之间建立了密切的联系。无论是否拥有挂名闲职,多数作家都期望以商业方式出版自己的著作。他们通过一次性付款的方式将手稿卖给出版商,以实现作品的商业化。对于没有什么名气的作家来说,他们的第一部作品可能只会从出版商那里获得十几英镑(或其他等额货币)。
在英国高度商业化的文学界中,颇有名气的作家或文本,比如一部成功的戏剧剧本,能够卖到几百英镑,甚至极少数情况下能够卖到几千英镑的高价。相比于接受委托为参考书或期刊撰文,法国作家很少能够依靠作品赚钱。一般来说,大多数法国出版商不会向作家预付现金来购买他们的手稿。狄德罗每年的收入仅为250里弗,即便像他这样在很大程度上通过写作和编辑来养活自己的作家也是如此。那些编辑大量现行期刊的人收入较为可观。一位商业性质的出版商向启蒙哲士的主要反对者以利亚-凯瑟琳·弗雷龙(支付一年两万里弗的报酬,雇用他为自己编辑文学期刊。这笔薪水远远超过皇家政府支付给法兰西学会成员和剧作家让弗朗索瓦·德·拉·哈尔普的报酬,政府雇用其担任文化报纸《法国信使》的编辑。
收入最高的作家从多种渠道获得收入,比如挂名职务,包括贵族的家庭教师职务、学会成员,以及皇家史料学家和皇家审查员等政府职务。著名的翻译家和作家让巴蒂斯特·安东尼·胥阿尔是那个时代收入最为丰厚的作家之一,不过他的大部分收入来自稿费。胥阿尔担任皇家剧院和皇家歌剧院的审查员,同时兼任《巴黎日报》的编辑,每年收入超过两万里弗。许多当代人认为,剧作家得益于票房收入,经济收入会比作家好得多。但只有在英国,剧作家可以靠写剧本为生。撰写了18世纪下半叶两部在商业上大获成功的法国喜剧的剧作家博马舍中仅获得了大约1万里弗的收入。这笔收入只占他个人财产的很小一部分,他的其余财产均来源于金融和商业投资。
在法国这个皇室文化依然在文学生活中拥有至高无上地位的国家,剧作家尤其喜欢拒绝接受出版商或剧院应该支付给他们的报酬。这种姿态意在显示剧作者本人并不在乎金钱,他们的创作动机只是服务大众,但是剧作家本身需要拥有挂名闲职或享受国家津贴,抑或像伏尔泰一样拥有巨额个人财富,才有能力做出这样的举动。在18世纪,英国作家对自己作品的编辑和所创造的收入拥有更多控制权。英国诗人亚历山大·蒲柏在仿英雄体史诗《夺发记》中,开创性地使用了订阅模式。也就是说,提前向知名读者收取一定数量的支付款,将他们的名字列在认购者名单上。这种安排使作家和出版商能够获得大规模出版和制作精致版本所需的资金。
这种商业模式适合应用于系列作品和多卷作品,比如《百科全书》。在18世纪,成功作家的社会地位比过去更高,我们可以从作者在出版物上的署名及作品推广中明显地看出。自中世纪开始,在伦敦和巴黎,剧作家的名字就开始出现在了剧目表上。1710年,在伦敦,威廉·康格里夫成了首个名字出现在剧目表第一位的剧作家;1784年,在巴黎,喜剧作家博马舍而非主演的名字出现在了《费加罗的婚礼》广告海报上。尽管仍有不少逸名或匿名书籍,出版商还是越来越强调利用知名作家的名字和形象来推销图书。伏尔泰等知名作家几乎可以保证他们的出版物或剧作取得商业成功,伏尔泰甚至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打击借他名声出名的伪造版本和仿戏。
在那些被我们称为“文人”的人当中,有许多是女性。实际上由女性撰写的小说和戏剧比我们所知道的由18世纪女性作家撰写的著作要多得多。她们在知识领域的贡献主要表现在实验科学、人类学评论、说教小说及重要政治原理上取得的突破。例如,1737年,法国文学图书馆列出的出版过至少一本书的法国作家有将近3000人,而从1754年到1789年,其中大约只有200名是女性。英国的统计数据表明,女性作家的数量似乎以10年为单位,呈稳定增长趋势。但英国文学中的女性作家仍相对较少,从1750年到1789年,只有不到400人。在这里,使用“似乎”这个词十分必要,因为我们不能确定,出版的逸名图书中有多少为女性作家所创作。
然而,我们清楚的是,女性在文学生活中的作用已经远远超过了著作权,还包括组织和举办沙龙,发展人际关系网等。因此,她们能够招募作家,鼓励和帮助作家开创事业,甚至还可以组织著名作家参加学术职位的竞选活动。她们的努力是启蒙运动的主要组成部分,奠定了基于观点的价值而非阶级地位、性别和发言者的讨论基础。德·唐桑夫人在18世纪20到30年代帮助包括伏尔泰在内的多位知名作家变得名声大震。以她为代表的女性起到了文学世界维护者的作用,在未来她们实际上发挥了代理人、编辑和宣传者的作用,成了18纪文学品味的定调者。
在文学的路上,男性和女性都不应该带有偏见,毕竟在知识面前人人平等。每一个有才华的人的笔锋和文章的风格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这才有文学界上的多姿多彩。每一个人都能在知识的世界里大展手脚。读者们觉得呢?有不一样看法的可以在留言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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