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告」关于检举揭发林安鸿 陈红娟等人涉黑恶团伙违法犯罪和背后“关系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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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根据群众举报及立案查证的犯罪事实,2020年3月以来,怀化市公安局组织抓获林安鸿(男,35岁,户籍地湖南省会同县林城镇墓脚村十组15号)、陈红娟(女,28岁,户籍地湖南省会同县林城镇棕李村三组27号)、林上淇(男,24岁,户籍地湖南省会同县林城镇墓脚村十组14号)、梁羽涛(男,25岁,户籍地湖南省会同县林城镇墓脚村十四组23号)、张秀明(男,30岁,湖南省会同县林城镇大桥村五组38号)等一批涉黑恶犯罪嫌疑人,并均已被案件侦查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彻查该团伙违法犯罪事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决定自即日起,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收集该团伙违法犯罪线索及其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线索:
一、敦促以上人员的同案人员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犯罪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凡检举、揭发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它案件,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根据《怀化市举报黑恶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物质奖励。
三、曾遭受过该犯罪团伙成员不法侵害的被(受)害人、知情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提供线索、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睹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证人,请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案件。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受)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对被(受)害人、举报人、证人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敦促涉嫌违反党的纪律和贪污受贿、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职务违法犯罪充当林安鸿、陈红娟、林上淇、梁羽涛、张秀明等人违法犯罪“关系网”“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尽快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争取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鼓励检举揭发公职人员充当林安鸿、陈红娟、林上淇、梁羽涛、张秀明等人违法犯罪“关系网”“保护伞”的违纪违法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安全。
五、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并安排专人24小时接收人民群众的举报、揭发线索材料。
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地址:
怀化市公安局扫黑办(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
邮编:418000
专案民警联系电话:
邓警官 13787555572
文警官 18774719949
“关系网”“保护伞”举报地址:
怀化市纪委监委(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中路)
邮编:418000
举报电话:0745-12388
中共怀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怀化市监察委员会
怀化市公安局
2020年9月16日
附:犯罪嫌疑人照片
林安鸿
(绰号:安公子)
陈红娟
(绰号:红俊)
林上淇
(绰号:矮子)
梁羽涛
(绰号:涛伢子)
张秀明
(绰号:白疤子)
编辑|宋俐萱
审核|李适
供稿|侦查中心
【来源:会同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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