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八部门会签《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
2020-11-27 00:00:01
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柳河县检察院邀请了县监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健委、团县委、妇联等八家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同会签《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
联席会上,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内容,分别提出了具体的落实方法,从前期宣传、中期落实和成果验收等各个阶段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柳河县检察院结合办案经验和相关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不断调整和丰富了强制报告制度内容,拟定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办法(试行)》。
《办法》共 25 条,详细规定了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列举了需要强制报告的情形,明确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人员的具体义务,进一步细化了强制报告的程序内容及奖惩与追责问题。
通过制度规范,增强相关责任单位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意识,形成源头预防、及时发现、高效应急和依法惩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下一步,柳河县检察院将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守土尽责,让伸向未成年人的 " 黑手 " 无所遁形,用法律的武器、制度的堡垒为未成年人撑起一方最美的天空。
审核 / 张新宇 责编 / 殷玥瓛
编辑 / 夏燕 来源 / 柳河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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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ZAKER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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