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近发布严厉打击暴力催收文章的具体阐述和说明
最近,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小编一直发布打击暴力催收的文章,还有评论者认为小编偏心了,今天小编就此问题做出回答,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但是自古以来有借贷关系就有逾期,这个也是事实,如果每一个借贷关系都形成暴力催收的那么社会就成了一个无法安定的社会,借款人不还钱自然会有法律的制裁,相关法律也对欠钱不还做出了严格的处罚规定,最近各地的法院也是积极打击各种“老赖”,但是这种“老赖”是经过法院的判决,借款人 实际上并不是“老赖”,这是网贷平台和催收机构“诽谤”借款人的无耻行为,也并非是小编偏心,网络借贷关系也不不是法外之地,发布的催收自律公约有着很明确的规定但是这些催收机构就是不遵照相关的规定催收以至于犯下了以下的罪名:
1、侵犯他人名誉权: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指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例如,偷看、偷听有关隐私的书信、日记、录音、录像,并加以扩散;
2、侵犯他人人格尊严权:
《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侵犯他人隐私权:
非法窃取他人隐私,造成他人沉重负担或引起严重后果的,都会被法院认定为侵害了公民隐私权,都要负法律责任;
4、传播淫秽物品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本罪的传播方式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等。1、播放行为,一般是指对音像型淫秽物品的传播。由于本条第二款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独立成罪,因而这里所指的“播放”限于非组织性的播放行为。2、出借行为,即指出租人转移淫秽物品的占有,由借用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该淫秽物品的行为。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也不具有获取对价的目的。3、运输行为,即指用交通工具将淫秽物品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4、携带行为,即指行为人随身带有一定数量的淫秽物品。如果行为人携带淫秽物品是为自用的,则不能认为是犯罪。5、展览行为,即陈列以供他观看。展览是一种静态的展示,行为人将淫秽物品较为固定地置于一定的空间内,招揽或引诱不特定的或特定的多数人前来观看。6、发表行为,即公之于众,公之于不特定的多数人。7、邮寄行为,指通过邮电部门传递淫秽物品,如利用信件夹带等。8、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传播行为,《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方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的信息。如果行为人有这种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八种行为,都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此外,必须是“情节严重”才构成此罪。主要是指,多次地、经常地传播淫秽物品;所传播的淫秽物品数量较大;虽然传播淫秽物品数量不大、次数不多,但被传播的对象人数众多,造成的后果严重;在未成年人中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
5、侮辱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侮辱罪客观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会造成败坏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另外根据《刑法》规定,只有情节严重的侮辱行为才构成本罪。
6、诽谤罪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小编不相信以上的罪名这些评论者遇到就那么的淡定,当这些人侮辱你的父母和亲朋好友,恶意P你的照片,把你的照片P成淫秽照片,发短信侮辱你的名誉等等,小编就不相信你们那么淡定,没一个都有生活拮据的时候,借钱还钱也是天经地义的,从古至今借款还钱逾期的也属于正常的情况,如果这样的话暴力催收用犯罪的行为来催收你们这些评论者们,你们还能淡定吗
这些权利的侵犯都是比如在追讨债务过程中,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行为。
综上,对于暴力讨债很容易造成这些常见罪名,承担罪名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对于暴力追债还会构成什么罪名,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作为债权人讨债要采用合法合理的恰当方式,切不可霸道暴力的讨债,这是不当的讨债方式,也是违法行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讨债虽然是维护自己权益的表现,但是不能把“快乐建之别人的头上”。合法讨债,文明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