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文章」电动车超标车的危害 你怎么看
2020-11-27 17:20:01
近日,孝感城区居民王某无证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车,沿交通路从西往东行驶至银泰城对面的公交站台时前车突然变向,王某驾车避让不及,导致其所驾电动车前部与行人李某相撞,致使行人李某手腕骨折。因王某驾驶这类在机动车范畴内车辆的时候,没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在这个事故里负主要责任。
近几年,这种外形酷炫的改装电动车在城市中屡见不鲜,这类车辆由于价格便宜、操作简单,备受市民特别是年轻人青睐。但是,也有人反映,这些车在路上无视交法,横冲直撞,或者速度过快,让人不堪其扰。
1月16日,工信部公布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2018年2月14日前面向社会公示。新标准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执行,最高车速由每小时20公里调整为25公里,最大整车质量由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此外,由于部分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性能较差,近几年引发的火灾逐渐增多,多次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因此,迫切需要通过修订现行标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据了解,新标准从发布到正式实施拟设置半年到1年的过渡期,给企业一定时间进行新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和库存产品消化,具体以标准正式发布稿规定的时间为准。
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要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这类安全隐患巨大的“超标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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