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回事?朋友酒驾 他没开车却被起诉:共同犯罪!
2020-11-27 22:45:01
4月16日,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发布称,该院对王某明知李某喝酒的情况下,仍然将车辆交由其驾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依法提起公诉。
去年10月24日下午,李某的朋友余某过生日,邀请李某一起聚会,李某应邀带朋友王某(女)一同前往,席上李某与朋友们觥筹交措,热闹非凡。饭后,由未饮酒的王某驾车送李某回老家,途中李某认为王某不熟悉道路情况,且驾驶技术不好再三要求驾驶车辆。王某经不住李某的软磨硬泡,最终将车辆交由李某驾驶。
李某自恃艺高人胆大驾驶车辆继续前行,怎知酒后头脑反应迟钝,手脚早已不能协调配合,刚开出没多久,车辆便与路边的花台刮擦后侧翻,致王某受伤、车辆受损。经检验,李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02.10mg/100ml,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汇川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案件后,认为王某明知李某喝酒的情况下,仍然将车辆交由其驾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这是遵义市首例危险驾驶罪共犯被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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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仁华 记者 姚强
编辑 申凌
编审 廖波 石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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