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处理好小纠纷 里面有大文章
明朝耿楚桐治理南郡时,有个书生来告状。看过状子,是书生被一名恶霸给侮辱了,就把案件交给师爷他们办。
书生以气节为重,要官府治罪恶霸。结果恶霸趁他们不注意,偷跑了,官府就没有深究了。书生认为公理没有得到彰显,坏人没得到处罚,心里很不痛快。一定要官府把恶霸绳之以法。
耿楚桐就开导书生说:“公理在人心,博大光明。你前途远大,何必就计较在一个无赖身上呢。”书生不服气说:“惩治了恶霸难道不是公理吗?”
耿楚桐说:“你说的很对,但我之所以这么谨慎,因为我有三层顾虑。一是对于立志向学的人,应该目标坚定,一心一意,专心致志。对待不公,不与计较。面对挫折一定要勇往直前。不然就和一般人没有区别了。其次,法官用刑也是根据国家法律条文,像恶霸这种行为定罪也过于牵强。第三是,恶霸一般都是睚眦必报,穷凶极恶的人。处置的太过,未来会有不测的意外。所以我不肯过分的追究此事。你说的公道,我是这么考虑的。”书生就没再纠缠,回去了。
不久承恩寺里有个僧侣,也是犯了罪,判官用刑太过,以至于把人给打死了。寺庙就告到朝廷,结果成了当年最大的诉讼案,引起全国的关注。
耿楚桐听了这件事,对身边的人说:“我以前所顾虑的,才是考虑最周到的。对于这种民间这种小纠纷,最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才是审理最重要的。”
天地之间有阴必有阳,有君子就有小人,这是自然的道理。惩罚和处置小人,不可以太过分,小人心眼小锱铢必较,喜欢背后放冷箭。处世之间,与小人不能太过亲密,俗语说防人之心不可无,一旦与小人纠缠在一起,全身心都受折磨。远离小人的是非之地,努力的向着自己的目标出发。与君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