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微talk:人工智能创作物是否属于作品?版权保护又该何去何从
2019年6月23日,四川宜宾市长宁县发生3.1级地震,中国地震台网通过AI机器人自动编写稿件,从编写到成功推送,整个过程仅用18秒。
接着,又连续推送了3 条关于地震的速报,均为机器人写作,最快出稿速度为8秒。
8秒能做什么?
8秒,可能……
不好意思,8秒,我连电脑都还在开机中……
AI,即人工智能,就是人类赋予机器思考和学习的能力来完成只有人类才能完成的事情,主要目的是通过先进的科技来变革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服务于社会。
目前,方兴未艾的人工智能在自媒体行业占领的职位有文案、设计等,已经慢慢地走进了现实生活,并向相关行业从事人员提出了挑战。
比如,阿里的AI设计——鹿班,具有一键生成、智能创作、智能排版、设计拓展四大功能,战绩是每秒设计8000张海报。
腾讯的写稿机器人DreamWriter,可以根据算法在第一时间自动生成稿件,每天的发稿量超过2000篇。
可见,人工智能在文化创作方面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程度,那么,人工智能创作的内容是作品吗?是否享有版权保护?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得厘清,什么是作品?
在今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草案中,第三条明确指出,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从作品的内涵来看,人工智能创作物满足一定的条件时,也就是说,当人工智能创作物具有独创性,并可通过有形形式复制时,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今年年初,人工智能写作领域第一案正式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宣判,从司法层面给出了答案:AI生成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
那么,人工智能创作物的版权归属于谁呢?
这个版权归属问题,咱就得从源头扒起了。
人工智能创作物是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结果,从本质上来说,人工智能是一套人类预先设计的机器或者系统,只是充当人类思想表达的一个辅助工具。
具体关系可以阐述为:人类设计、制造人工智能,把思想和学习方式赋予给人工智能,然后通过人工智能创作的内容进行多形式地表达。
在最近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于殿利在受访时表示:人工智能写作目前的发展刚刚起步。在知识性、科普性内容的写作方面,人工智能因其大数据的资源整合能力可能会发挥一定优势。从知识产权层面来说,人工智能写作的作品也具有知识产权特性,但其版权应当归属程序的开发者所有。
所以,一般来说,人工智能创作物的著作权属于人工智能的开发者享有,但如果人工智能是由法人组织创作,并由法人承担相关责任,该人工智能创作物的著作权由法人享有。
举个例子,腾讯的写稿机器人DreamWriter虽然是由旗下员工开发设计,但是由腾讯组织创作,并由腾讯承担相关责任,所以写稿机器人DreamWriter创作的内容,其著作权是由腾讯享有。
只是,目前在法律层面上,我国对于人工智能创作物的法律保护仍为空白。而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以及相关技术的不断革新,关于人工智能创作物的版权保护将影响国家从法律层面予以回应。
现下,是全媒体蓬勃发展的时代,作为人工智能的开发者或法人公司,应该对人工智能的创作内容保护做好防微杜渐,只有从内容创作之初就做好版权保护,才能守护好自己的权益,让作品的价值最大化。
寄语:
创作是作品产生的源头
传播是作品价值的体现
只有从源头做好版权保护的每一步
才有可能让自己作品的价值最大化
让我们和微版权一起
唱响版权保护最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