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散煤2人被拘32人被训诫?官方回应通报文章:标题措辞不当
12月7日下午,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环境保护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一个题为“我县拘留2名燃烧散煤用户”的消息,消息引发关注。新京报记者8日就此事致电曲阳县环保局,一工作人员回应称,“标题可能措辞不当”,被拘用户系因不听劝阻二次使用劣质煤,被县公安局治安拘留。目前原文已删除。
12月7日,曲阳县环保局官微对外发布一则题为《我县拘留2名燃烧散煤用户》的推文,文中称,为严格贯彻落实《曲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劣质散煤管控的通知要求》(以下简称《要求》)精神,坚决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自2018年11月26日开始,县公安局环安大队配合国土局、综合执法局、恒州镇政府、赵城东村委会等部门共计查处违规燃用劣质散煤人员34人。
通报中称,被查处的34名违规燃用劣质散煤人员中,其中32人为初次违规燃用劣质散煤,对其本人给予治安训诫处罚,家中散煤全部没收;其中赵某某、赵计某2人不听劝导,二次违规燃用劣质散煤,给予其治安拘留处罚。
今日(8日)上午,曲阳县环保局回应新京报记者表示,推文的账号由曲阳县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县大气办”)运营,文章标题可能有些不准确,“措辞不当”。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不是因为燃烧散煤被拘留,是在执法过程中,两个人二次违规使用劣质散煤,不听劝阻,公安局对其进行了治安拘留处罚。目前,县大气办已经删除此文,具体细节仍待进一步确认。
早前报道:
河北曲阳县大气办回应“拘留2名燃烧散煤用户”:不是不能用煤,要用清洁煤12月7日,河北保定市曲阳县环境保护局官方微信公号发布一则通报称,为严格贯彻落实《曲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劣质散煤管控的通知要求》精神,坚决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自2018年11月26日开始,县公安局环安大队配合国土局、综合执法局、恒州镇政府、赵城东村委会等部门共计查处违规燃用劣质散煤人员34人,其中32人为初次违规燃用劣质散煤,对其本人给予治安训诫处罚,家中散煤全部没收;其中赵某某、赵计某2人不听劝导,二次违规燃用劣质散煤,给予其治安拘留处罚。严厉打击了城中村散煤燃烧现象。
此消息的来源是曲阳县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气办),12月8日,曲阳县大气办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曲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劣质散煤管控的通知要求》的根据保定市的相关要求制定的劣质散煤管控方案,经与公安部门沟通,该通知具有法律效力,要求全县范围内严禁使用劣质散煤。“这项工作经过多部门配合,在各个村里通过张贴通知、广播说明等方式告知村民,并有纸质通知发放到每位村民手中。”
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通知要求,村民不是不能使用煤,是应该使用清洁煤,不能使用劣质散煤。“对于违规使用劣质散煤的村民,我们第一次发现只是训诫,劝其改正,不听劝阻继续使用劣质散煤的才给予治安拘留。”
该通报称,下一步,各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城中村使用燃煤的巡查和整治力度,做到辖区内无死角,无盲区,实现散煤燃烧彻底清零。12月4日,曲阳县环保局微信公号发消息称,城中村散煤清理工作自开展以来,截至到12月2日,城中村共清理散煤1736.65吨。(据新京报、北青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