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可馨坠楼三大疑点 是不是该给学校教室配备黑匣子 来还原真相
近日,好多媒体大V开始关注起“缪可馨坠楼身亡事件”,这件事终于热度上去了,想来地方政府的“瞒与删”,无异于独臂挡车,架不住自媒体们的集体声讨洪流。
本来,毫无自杀倾向的可爱女孩缪可馨跳楼身亡让人痛心不已,事后一大群冷血家长按“口令”点赞涉事老师让人愤怒不已;而读了这份出自当地联合调查组的“官方通报”则更让康康我气血上涌,彻夜难眠。
在这份 “官方通报”中给予公众最关心的三条信息。一、“排除他杀”;二、走访班级学生45名、学校3名并没有发现辱骂殴打等情况。三、学校与死者家属“协商处理”。敢情小女孩死去这些天,官方除搞出“不具备立案条件”这么个定性,然后就是由涉事双方坐下来协商赔偿,“谈钱私了”万事大吉?
康康我认为这正是一些地方对于此类事件的惯常处理手法,简单,实用,事实上也很“管用”。孩子命没了无法挽回,如果没有构成太直接太明显的犯罪侵害,或缺少足够的证据支撑,在经济赔偿到位的情况下,家长通常也不得不选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然而缪可馨之死有太多不同,岂容如此草率了结。
据官方报道,联合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共走访班级学生45名、学校老师3名,未发现当天课堂中存在辱骂、殴打学生学生情况,公安部门排除他杀。常识在刻奇面前,不堪一击。是个人都知道不是他杀。可出于对幼嫩生命的尊重,总归要寻求一个翻栏坠楼的合适理由吧。无缘无故两节作文课后,就一脸悲伤结束自己生命,你当缪可馨是抽象派画家梵高抑或是哲学大牛尼采?
既不能做有罪推论,但显然也不能疑罪从无。所以,事实的真相很重要。基于这份“官方通报”和此前披露出的信息,有一系列疑点待解,康康我觉得有三大疑点必须厘清:
1,两节作文课到底有没有发生小插曲?是不是老师对缪缪有过言语批评?
2,坠楼前和缪缪说话的同学到底说了什么?毕竟这是她离世的最后交流。
3,学校的态度是什么?当事人袁老师为何至今沉默不语。
家属、网友对官方公告的不信任,正是基于这个社会普遍存在的塔西佗陷阱。孙小果案、操场埋尸案、杨佳案,不都是政府职能部门失信导致的恶果么?坦率来说,康康我对缪可馨坠楼原因也很迷惑。好好的上了两节语文课,就突然不想活了,这逻辑怎么也不成立。根据缪可馨妈妈的描述,缪缪是个阳光、向善的女孩,又没啥忧郁病史。
退一步讲,假设缪缪有自杀倾向,早不跳晚不跳,偏偏选择在袁老师的作文课后跳,这分明是她在表达对袁老师的不满啊。所以,两节作文课上到底发生过什么,是定性此次事件的关键。
有一个细节是,家属反映在缪缪坠楼后的几天,学校门口警察守护,校方让家长直接进校接孩子,不让缪缪亲属接触其同学。自己孩子在校不明不白坠楼,家长连询问一下同学的资格都被剥夺了?
人之初,性本善。一直以为孩子是最单纯的群体,但世俗会让他们变得越来越不单纯。他们会根据校方、家长的意愿,权衡利弊独善其身,懂得说与不说的圆滑和世故,但这就对了么?再捋一下官方公告,“未发现当天课堂中存在辱骂、殴打学生学生情况”为何不表述成“不存在当天课堂中存在辱骂、殴打学生学生情况”?“未发现”和“不存在”相比,是否意味着保留以后“有发现”的余地?
几十位同学,也许他们现在不懂,但多年以后指不定会说出实情。这种同学肯定不会出自那群点赞袁老师的后代,而大概率应是能说出“此刻应该保持沉默”的家长的娃。
真希望那群点赞家长们的孩子站出来,集体用法律的方式证明袁老师的清白,而不应是沉默。证明袁老师存在过错很难,证明袁老师清白无暇还不很简单?康康我觉得是时候给学校教室配备黑匣子了,最好还得安个摄像头。再发生这种屡不清的事件,一个黑匣子就能还原真相!
一个小学生死了,真相不能成谜。
一个万众聚焦、疑点多多的热点事件,不能办成“葫芦案”。
让悲剧不再重演,
让可爱的小可馨得到安息,
让良知与正义得到彰显,
让所有的孩子感受阳光的抚照。
这是教育的义务,
更是社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