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禁烧垃圾 秸秆 需要您的一份力!
树立垃圾秸秆禁烧意识筑梦碧水蓝天
——宁乡市蓝天办致广大市民的公开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洁净的空气是我们生存的基础,需要你我共同维护。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影响空气质量,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破坏生态环境,甚至危及公共安全。党的十九大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省委和长沙市委提出“强力推进环境大治理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宁乡市委政府号召广大市民树立垃圾秸秆禁烧意识,建设美丽幸福新宁乡。
我们要全面了解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的危害。研究发现,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特别是家庭垃圾的露天焚烧会产生苯、多环芳烃、二噁英、PM10、PM2.5等20多钟有害物质,其中多环芳烃、二噁英是已知的人类致癌物,会诱发多种慢性疾病和儿童出生缺陷;PM2.5、PM10是雾霾的主要成分,附着多种有毒物质,易引发支气管炎、哮喘等呼吸道疾病;同时,焚烧的残留物会随雨水进入地下,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另外,露天焚烧垃圾或秸秆,会产生浓烟,影响空气质量,易引发火灾和交通事故,威胁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要深刻认识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可能违反法律规定并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我们要科学处理垃圾和秸秆,变废为宝。垃圾和秸秆都是一种可再利用的能源。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既可回收利用,又可减少垃圾总量、减少环境污染,同时也可以提升城市面貌。秸秆具有很高的综合利用前景,秸秆还田可作有机肥料,秸秆粉碎可做饲料,秸秆气化可做燃料等等,因此秸秆的综合利用既可增加农民收入、又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助推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我们要提高垃圾秸秆禁烧自觉性,从我做起,全民参与,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生活中我们要带头,自觉将垃圾集中收集并逐步分类处理,在农村我们要将秸秆科学利用;同时,对家人、朋友要相互提醒,相互宣传,使禁烧政策逐步家喻户晓;特别是遇到露天焚烧的情况要予以阻止。对不听劝阻、肆意露天焚烧的,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或拨打12345热线举报,共同构筑全面禁烧的防火墙。
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是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现实需要,是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必然要求,也是全体公民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建设美好家园,让宁乡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爽,生活更美好!
校审丨刘飞平
编辑丨周思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