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普义:学习书法的目的是创作
2020-12-03 23:05:01
书法的目的是“创作”,不同时代对书法创作的看法是不同的。晋唐的书法创作,好多是无心的,或者说第一意并不在书法上。我们看到王羲之留下的法帖,大多是书信和文章草稿。也就是在书写时候,书写者的主观意图并非是书法,而是文章内容。宋代也是如此,我们很少看到宋人写前人诗句,很多都是自己文学创作。而书法的创作,在那个时候,更像是一个偶然的获得。就如同诗词的写作,很多古人题目都是《偶得》,并非是翻书凑字数。这种感觉很像拳击比赛,拳手并不知道自己用了什么动作,只是格斗目的,回看自己录像,才会发觉用了哪些动作。
我们现在是书法创作,是一种针对临帖而言的艺术活动。需要我们掌握书法技法,积累文化修养,调用情感因素,把自己的内在表达出来。我们比古人更加直接的面对书法本身。是有针对性目的性的创作。这个其实也像是一种回归。
因为在刚有毛笔的时候,我们的先人一定是在写字的实践上下了很多功夫,逐渐磨合汉字的书写规律、毛笔的自然性能与书写者手腕生理关节之间的相互协调与配合,即从起初的手持毛笔去被动地模拟外物到逐步发挥出毛笔的自然性能,再到人的手腕运动介入的过程。
最终是文人行草书的出现。行草书与其它书体的最大不同在于其字形变化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使得人的手腕运动和审美可以融入其中,从而使书法打上人的标志,从写字的实用功能脱离出来,变成一种艺术文化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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