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消协提示:中秋 十一外出就餐做到“四个要”
2020-12-04 07:10:01
“中秋”、“十一”双节将至,很多消费者选择外出就餐欢度佳节,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9月23日,沈阳市消费者协会提示消费者外出就餐做到“四个要”。
一要注重食品安全
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企业。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备、环境卫生好的餐饮经营场所并索要消费凭据,倡议分餐制。
二要科学点餐避免浪费
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自觉践行“光盘行动”,坚决抵制“舌尖上的浪费”,请客设宴要根据就餐人数、实际需要科学点餐,理性消费。
三要理性办理预付卡
节日期间,餐饮企业会推出各类预付卡,消费者不要被低折扣、多赠与等条件所诱惑,要综合考虑自己实际需要。
四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经营者在事先没有明示或告知的情况下,收取餐位费,消费者有权拒绝。遇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可以向辖区市场监管所举报,或拨打12315电话投诉。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徐微微
编辑:孟令卓
【来源: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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