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很大!地方出台助贷 导流管理办法 违规将纳入黑名单
福建地区的监管似乎又一次的走在了前面,近日下发的文件对厦门地区的小贷公司及合作机构的影响很大。
撰文 | 昂格
出品 | 消费金融频道
一份对小贷公司与合作机构的指导文件引发行业热议。
昨日,厦门市地方金融协会发布《关于厦门市小额贷款公司与合作机构开展贷款业务的工作指引(试行)》(下称文件),该文件对厦门地区内的小贷公司及其合作机构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文件》第六条中,明确小贷公司需要控制合作机构的数量,同时针对此前行业的高发问题也作出了限制,禁止非法催收、以大数据等名义窃取、泄露用户信息。
去年,被警方调查的多家大数据公司均涉及到对用户信息的窃取与买卖,同时这些大数据公司与各金融公司合作,为贷前、贷后等阶段提供数据支持。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合理控制合作机构数量,不得与以金融科技之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虚构交易背景或贷款用途,套取信贷资金的;以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的;有其他违法或违规经营行为的机构开展合作。
在第七条中,明确要求小贷公司对合作的机构建立名单管理制度,同时地方金融协会对小贷公司的合作机构实行备案制管理。这也就是说,小贷公司与合作机构建立、变更、终止合作的,都需要将合作机构名单、协议等材料定期向地方金融协会报备。
同时,厦门市地方金融协会将逐步建立合作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合作机构在合作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纳入行业合作机构黑名单。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对合作机构建立名单制管理,定期评估合作机构资质和信用、履约情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升风险管理前瞻性。对于出现风险预警信号、存在潜在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合作机构,应及时终止合作。
此前,如果放贷机构出问题,可能会涉嫌非法经营罪等,但为其做导流业务的贷款超市基本没事,除非出现盗用用户的隐私信息等其他问题。对于贷超导流平台或是助贷机构没有明确的监管,监管的主要注意力都在放贷机构。
经历严打后,曾有不少人转换业务,做起了导流的生意,并在其中挂上自家产品,用户只有平台的联系方式,接到投诉时就辩称自己仅是一个平台,不参与具体的借贷业务,成为一个有效的挡箭牌。实则,业务依旧。
有业内人士对「消费金融频道」表示,此前监管对于助贷、导流等平台的约束并不多,存在一定程度的监管空白。如果建立惩罚名单机制慢慢就会将一些违规平台清退。
同时,《文件》也禁止小贷公司为无放贷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放贷;也不能与无资质的机构共同放贷;也不得接受无资质的合作机构提供信用服务、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这也对小贷公司提出了要求,进一步压缩无资质平台的生存空间。
从无到有需要一个过程,效果虽不可能立竿见影,但备案制度也算是将助贷、导流平台纳入了监管体系当中,这有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文件》也没落下,小贷公司及合作方不能扣除砍头息、同时需标注贷款主体、贷款年化率等信息保障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小额贷款公司、合作机构及合作机构关联方和合作方等各类机构不得从小额贷款公司向借款客户发放的借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在费用收费规范上,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在借款合同中以醒目方式向借贷客户充分披露贷款主体、收费主体、收费项目、实际贷款年利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还本付息安排、逾期催收、咨询投诉渠道等信息,并明确向借款客户进行告知,保证客户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在文件的附则中提到,厦门市地方金融协会将定期就上述规定进行行业自律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采取行业自律惩戒措施的依据,并报备金融监管部门。很明显这是一份具有约束效力的文件。
值得一提的是福建的监管目前看来是比较严格且前置的,之前对消费金融公司的年化率不超过24%的窗口指导似乎也是福建监管提出的。
上述业内人士分析,这份文件的最终执行效果有待考量,但若能取得不错的成果,不排除全国推广的可能,若到那时将对行业产生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