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深圳市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办法》等9份文件续期有效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彭琰记者7月29日从最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给《深圳市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促进若干规定》等9份规范性文件予以续期,明确了文件有效期,确保依法有效履行职责。据了解,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规范性文件除需要长期执行的外,一般应当规定有效期。有效期届满,规范性文件自行失效。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实施的,如对规范性文件内容没有修改的,制定机关应当制作规范性文件续期通知,并向社会公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后,共梳理出即将到期且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有9份,将这9份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予以续期,以符合相关业务领域执法需要。9份规范性文件分别为:深圳市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促进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办法,深圳市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办法,深圳经济特区网上商事登记暂行办法,深圳市网络经营者交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圳市企业知识产权行为规范指引,深圳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协作指引,关于改革名称登记管理方式实行商事主体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的意见,深圳市电梯维保单位违章记分办法。其中,前7份规范性文件曾于2015年6月25日重新发布。其中,关注度较高的《深圳市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办法》(以下称《办法》)旨在建立和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根据《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之前,应按照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核准的商品房套数,一次办理全部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价格调整幅度超出最近一次备案价格上下15%(含15%)时,应在调整之前办理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经备案的销售价格,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房。《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应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楼盘名称、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码、坐落位置,以及每一套商品房的房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单价、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单价、总售价、备注等。《深圳市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促进若干规定》(以下称《若干规定》旨在规范电子商务交易行为,提高电子商务经营者基本身份信息、在线商品基础信息及网上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保障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市场健康快速发展。根据《若干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或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其基本身份信息或基本身份信息的电子链接标识。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建立网络交易纠纷处理机制。鼓励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人民调解机构、评估鉴定机构、仲裁机构等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建立电子商务在线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可信交易公共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和消费者信息资料的安全,不得披露、出售相关信息,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