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当面被4人调戏 丈夫反击致1死3伤判正当防卫 写入典型案例
正当防卫其实是一个很难界定的词,如果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就会被定义为防卫过当,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本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了7个典型的正当防卫案例,其中有一个案例让人们都非常关注。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4年3月12日,被告人陈某杰和他的妻子孙某某在三亚市一个工地加班搅拌、运送混凝土。晚上22点多,被害人周某某、刘某甲、容某乙(殁,19岁)、纪某某等人看到陈某杰的妻子一个人在卸混凝土,便出言调戏。
陈某杰推着手推车回来装混凝土,妻子孙某某把此事告诉了他,陈某杰非常生气,便叫这四人离开,但这四人并未理会。之后周某某还摸了一下孙某某的大腿,陈某杰便与之发生了争吵,而且差点打起来,好在孙某某及时将双方给拉开。
后来周某某从地上拿起了一把铁铲,冲向陈某杰,被孙某某拦住。周某某扔下铁铲,又冲向了陈某杰,在劝阻的过程中,孙某某被周某某推倒在地哭了起来,陈某杰准备上前安慰妻子,结果被周某某等人围了起来,并且拳打脚踢。在殴打期间,容某乙等人还从地上捡起钢管打了陈某杰,当时陈某杰带着安全帽保护了头部。
在被打的过程中,陈某杰用身体护住了妻子孙某某,之后为了保护自己和妻子,情急之下拿出了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式小刀乱挥乱砍,导致容某乙等人受伤。容某某因为被小刀捅伤,后失血过多而死亡,刘某甲和陈某杰都属于轻微伤。
经过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裁定,认为陈某杰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这起事件是一起非常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它也为正当防卫提供了更多参考。正当防卫和相互斗殴表面看起来很相似,但本质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此事件中,陈某杰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妻子,保护妻子和自己的人身安全才予以还击,这种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
这件事现在已经被写入了正当防卫典型案例当中,也给了更多人一个参考,大家要明确什么情况属于正当防卫,防卫时也要认清自己应该防卫的对象。但还是那句话“万事和为贵”,不到迫不得已的情况,不要与别人动手,人在冲动的时候是比较容易失去分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