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进一步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本报讯(记者 宋瑞红)国庆节和中秋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暨市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市安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抓好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通知强调,要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突出重点,落实防范措施。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城市和农村防火安全、旅游安全监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同时,地质灾害、特种设备、农业农村、供热、供电、人防、商务、民政、粮食、教育、文化、卫生、邮政等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对本行业领域当前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排查和分析研判,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通知强调,要加强应急值守,做好险情和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事故严格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象发生。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迅速处置,科学施救,尽全力救助遇险和受伤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责任编辑:信息数据中心)
【来源:双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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