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回应《倩女幽魂》财务差错:子公司未将所有权转给合作方
7月1日消息,针对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文化”)近期就深交所关于“2019年度对子公司进行的内部审计及资产清查中,发现2018年度存在对在制剧投资收益权转让收入核算不符合规定等会计差错”问题遭问询一事做出回应。
北京文化表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对2018年度在制剧《倩女幽魂》《大宋宫词》投资收益权转让确认收入会计差错更正、对以前年度补缴税款的会计差错更正、对 2018 年职工薪酬奖金及2018年12月社保费用会计差错更正。
其中,关于《倩女幽魂》《大宋宫词》投资收益权转让确认收入会计差错更正情况来说,北京文化全资子公司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伙伴”)将所持有该剧 60%的份额收益权,作价3.8亿元(含税)转让给雅格特国际。约定付款时间分三次付清,但雅格特第三次2.67亿元余款逾期。此外,世纪伙伴将持有的该剧15%的投资收益权,作价人民币10.8亿元转让给海宁博润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博润”)。同样,付款时间约定分三次,但第三次海宁博润同样有8500 万元余款逾期。
对于导致会计差错的具体原因,北京文化表示,世纪伙伴并没有将该剧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对方。雅格特于2019年3月支付5500万元,后续雅格特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2020年4月,雅格特法人确认相关权利义务没有移交给雅格特,仍由世纪伙伴实际实施。《倩女幽魂》的权益并未实质转移给雅格特。此外,世纪伙伴原董事长娄晓曦表示,原《倩女幽魂》转让协议确认收入不实。4月26日,世纪伙伴与雅格特解除《倩女幽魂》转让协议,世纪伙伴收回雅格特对《倩女幽魂》60%的投资份额。对于《大宋宫词》项目出现会计差错的具体原因,北京文化表示,海宁博润2019年1月支付转让费2300万元后,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2020年4月海宁博润法人确认没有支付后续合同款安排。(文 | AI财经社 朱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