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公文写作很难?只是没找到方法而已!
公文最难写之处就是主体部分 ,从标题到附件,精准全面的概括了公文的写作内容,写作目的和主送机关,因此,写好一篇公文是十分必要也十分难的。
公文写作主体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和附件等要素。
1、根据《条例》第9条规定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的是标题。常用的标题有四种:
2、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叫做主送机关,一般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在写主送机关的时候,要在标题下空一行的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3、公文正文是公文的主体部分,由开头(导语)、主体和结尾三部分组成,是一份公文的核心。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在主体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正文的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4、附件说明,如果有附件的话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5、发文机关署名应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的简称;成文日期是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发文时,是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印章是表示公文生效的凭证,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
6、附注是指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此件可见报”等。请示性公文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7、附近是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附件需要另外另外排版,在版记之前,与正文一起装订。如果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版记主要包括分隔线、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要素。
公文写作内容要清晰,要符合行为规范和格式分类,如果不能写的正确就相当于白写。因此,为了省直考试拿得高分,公文的行文规范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