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安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文明养犬通告 违法违规可电话举报
今天,也就是2019年9月9日,焦作市4个部门联合发布文明养犬通告,市民发现违法违规的不文明养犬现象打电话举报。
具体情况是这样,焦作市公安局、焦作市城市管理局、焦作市农业农村局和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市区养犬管理的通告,通告要求:1、养犬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2、街道、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要加强管理,对社区养犬户进行宣传教育,大力提倡文明养犬。3、携犬外出时,应当为犬只束牵引、绳,携带清污工具,及时清除犬只的粪便,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4、禁止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儿童活动中心、影剧院、图书馆、体、育馆、候车室、商场超市、饭店等人员密、集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园、绿地、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导盲犬除外)。5、不得携犬乘坐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且须征得出租车司机同意;携犬坐电梯应避开电梯高峰时间。6、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不得影响他人休息的等等。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公安、城管、农业农村(畜牧)、房产物业管理等部门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图为焦作市市政大厦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和法律的,可以通过11、或者市城市管理局(2607125)、市农业农村局(8382938)、市房产管理中心(8795339)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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