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文体本是对佛的称赞 与诗歌结合后又有了这些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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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本是佛经中的一种文体,内容本是对佛的功德的赞叹,它是由世俗社会中对君王哥大赞之体演变而来的。坞摩罗什云:“天雪国俗,甚重文制,其宫商体韵,以入弦为善。国王,必有赞德,见佛之仪,以歌叹为贵,经中倡颂,皆其式也。”故佛家之倡吾有时也称“颂”。从坞摩罗什之轮中尚可看出最初之佛门倡颂本具有音乐关,内容以歌赞为主。“偏有二种,一者通倡,一者别倡。言’别俑者,谓四言、言、六言、七言,皆以四句成,目之为俑,谓别倡也。三者通倡,谓首庐倡,释道安云:盖是胡人数经法也,莫问长行与俑,但令二十二字漏,即使名倡,谓通偏也。’”(吉藏《百论疏》卷上)我们一般所说的倡则为“别俑”。
由此可知,倡一般为四句,每句一般为四言、五言、六言七言。齐己曾为居遁所作的倡颂作序,谈到对禅门倡颂的看法:禅门所传倚颂,自二十八祖止于六祖,己降则亡,厥后诸方老宿亦多为之。盖以吟畅玄旨也。非格外之学,莫将以名句拟议矣。泊成通初,有新丰白崖二大师所作。多流散于禅林。虽体同于诗,反旨非诗也。述者见之而为抚掌乎。近有升龙牙之门者,编集师倚,乞余序之。龙牙之嗣新丰也。凡托象寄妙,必含大意。犹夫拥领拌胎,耀波底。试捧玩味,但觉神虑、澄荡,如游辽阔,皆不若文字之状矣。且曰:鲁仲尼与温伯雪子,扬眉瞬目时其道而何妨言语哉!”乃为之序云耳。
从齐己的序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从时上看,僧人作倡颂,源远流长,“二十八祖止于六祖”,都有倡颂。从形式与内容上看,倡颂体与寺同,但内容上一般为宗教性质,阐明佛教教义或教理,“体同于诗,厥旨非诗也”,倡颂多以“日今畅玄旨”为内容。而传统观点般认为诗之旨在于言志与抒情:“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寺”(《毛诗序》),“诗缘情而绢靡”(《陆机《文赋》》。在创作手法上,多“托象寄妙”,以象来阐发深奥的佛理。从作用上看,读后“神澄荡,如游辽阔,皆不若文字之状矣”,玩味偏颂可以使人神屈、{具明,达到光明澄澈之境,得意而忘言。
因为倡“体同于诗,厥旨非寺也”(齐己),即倡采用寺的形式,而内容多为佛理,故对于倡是否是由曾引起学者以及做俑者本人的争议。如对于道家章咒及释氏俑颂,《全唐诗》中称其“非哥大诗之流”,因而不再。而白唐代起,作俑者自己却认为倡是诗,如拾得《诗》云:‘我诗也是诗,有人唤作俑,寺品总一般,卖时须仔细。”由贯休《喜不思上人来》也说:“倡是七言诗。”、写而目前学界对这一问题逐渐达成共识,对于押韵之倡颂体,一般亦归入诗歌类,如陈尚君在《我作〈全唐诗补编)》一文中曾说:“我在读释典时发现,白盛唐以降,僧人倡颂己渐趋诗律化,唐人于寺、倡有区别,也常混用,更何况许多弘法之作,本即以哥大诗为题。道教歌诗,包括托名神仙之经颂、斋酿祝咒之赞辞、修仙炼丹之歌诀等,不能统称章咒。
这些方面,拙辑在体例上均略有变通。对此,学界近年看法己渐趋一致。”目前学界关于《全唐诗》及《全宋诗》的辑补之作多为佛门倡颂。佛教中倡的发展受到中国诗歌发展的影响,“佛教诗歌有着自己的发生过程。汉末佛经传入中士,其中散文与韵文杂陈,称为倡颂’的韵文部分,引起中土僧人和士人的仿效,产生了最早的佛理诗一一无韵的倡体。此后僧人在写作上吸取中国古代诗歌传统的营养,在句式上采用文人诗中常用的手法如“顶真格”等,开始讲究句式整齐、押韵等,逐渐摆脱佛经倡体的圄限。”
故笔者采用目前学界通行看法,将押韵之倔视为诗,而对于写于僧人因夜之前的临终倡即为本节主要探讨的话题。当然,探讨的还有文人临终倡以及普通百姓临终倡。伍终倡顾名思义作于僧人自终之前,然与前文探时的文人临终诗一样,伍终倡的书写情况亦比较复杂,一些得道高僧由于佛法精深,他们能够预知自己的死期,并作俑来预测自己的死期,预测的死期都与实际死期相衍,这在佛教典籍中很是常见。
如:瑞峰志瑞禅师“开主元年八月,遗倡曰:‘来年二月二,另汝暂相弃。烧灰散囚林,免占檀那地。’明年月二十八,州民竞入瞻礼,师尚无恙,参问如常。至二月一州、牧率诸官同至山,吉伺经宵。二斋罢,上堂辞众。时圆应长老出问:云愁雾惨,大众口乌呼。请师一言,未在告另师垂一足,应曰:‘去镜不临于此土,主月又熙(于何方?’师曰:叫卡右’境界。’应曰:惩么则区尘区灭还归水,师去师来是本常。’师长嘘一声,下座归方丈。安坐至亥时,问众曰:‘世尊灭度,是何时节?’众曰:二月十士子时。’师曰:‘吾今日子时前。’言吃长往。”故知此为预知死期,提前一年示倡。
又如漳州报铀吭玄应定慧禅师“开主八年将顷世,先七日遗书辞陈守,仍示→俑曰:今年六十六,世寿有延促,无生火炽然,有为薪不续。出谷与归源,一时f具备足。’及期日,诫诸门人吾灭后不得以丧服哭泣,有乱规矩。’言.乞坐化。陈守伤叹,尽礼送终。”此为提前七天示岛。温州瑞鹿寺上方遇安禅师死亡经历比较奇特:“(宋太宗))至道元年春,将示寂,有嗣子蕴仁侍立,师乃说倡示之:‘不是岭头携的事,岂从鸡足付将来。自古圣贤皆若此,非吾今为君裁。’付嘱己,澡身易衣,安坐,令升棺至室。良久,自入棺。经三日,门人启棺,睹师右胁古样而卧,四众哀’胁。师乃再起,升常说法,担责垂诫:‘此度更启吾棺者,非吾之子。’言吃,复入棺长往。”但由此可知,遇安禅师提前三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