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期末考试语文试卷植入电商品牌未必是商业广告进校园
“苏宁、淘宝、拼多多、京东……打开手机,哪一个应用程序不能购买这款防蚊扣?”“请你为该防蚊扣设计一条广告语。”你能想到吗?这样一个涉及商业品牌植入的问题,居然出现在南京市栖霞区金陵小学的一张小学语文期末考试卷上,这让家长咂舌不已。(6月27日《生活报》)
这不是第一起试卷试题中出现商业广告事件,在今年初,河南洛阳市涧西区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五年级语文期末考试卷第一大题的4道题目均与华为手机有关;上海市杨浦区初三第二次模拟考试语文试卷中,综合运用版块出现了几乎整整一页“饿了么”相关题目。
对这种“商业广告进试卷”题目,家长和大众不宜急着上纲上线,简单粗暴地贴上“商业广告进校园”、“商业广告进课堂”、“商业广告植入试卷”之类标签。因为从教育教学角度说,语文考试考这样的题目其实并没有问题。这是一道典型的“非连续性文本阅读”试题,也是目前小学语文常见、必考、分量越来越重的考试题型。2011年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阅读”部分明确要求,第三学段(5~6年级)学生“阅读简单的非连续性文本,能从图文等组合材料中找出有价值的信息。”第四学段(7~9年级)学生“阅读由多种材料组合、较为复杂的非连续性文本,能领会文本的意思,得出有意义的结论。”
实际上“非连续性文本阅读”与学生的语文学习、生活实际密切相关,引导学生找到实际生活中与文本知识学习接轨的资源,培养学生细致观察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非连续性文本阅读”试题材料往往选择生活中的非连续性文本材料,比如产品广告、商品说明书。从这个角度说,“广告进试卷”,广大家长和普通大众应多一店包容,不该过度苛责,不能将其与红领巾上印广告事件相提并论。
但另一方面,学校、广大老师一定要高度重视“商业广告进校园”现象,要严格防范、抵制、拒绝出现“商业广告进校园”情形,不要把“商业广告进试卷”不当回事。老师在出非连续性文本阅读题时,应当多留一个心眼,即便文本材料选用一些商品说明书、商品广告,尽可能不要出现具体、真实的品牌名字、企业名字,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落下涉嫌“商业广告进校园”的口实,这也需要教育主管部门予以明确规范。
因为从法律角度说,“商业广告进校园”是一种违法和违反教育政策的行为,必须零容忍。《广告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而且,教育部自去年来接连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几起商业广告进校园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三令五申强调要求,全体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教师切实履行守护“校园净土”责任,坚决杜绝各类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校园,坚决杜绝任何商业行为侵蚀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