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学习:个人写作中的伦理准则
浸入式新闻的两难境地
安妮·赫尔
几年前,我去肯塔基州(Kentucky),写关于福利改革方面的问题。我到了一个60%以上的居民都接受过政府资助的县城。那里34%的人都靠福利度日。福利很快就要结束了,那里的人们将会面临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
我找到了一个家庭来写。这家人真的是一贫如洗,活在贫困线的边缘。格雷西娅和特里夫妻与他们的两个孩子住在一个小山谷的顶端。一切都很失败。他们偶尔会做一些烟草农务和其他的一些零活儿,大部分是靠政府的资助度日——残疾人SSI(补助保全收入项目)、福利以及WIC(妇女婴儿儿童项目)。但是光靠这些钱还不够。
对他们的采访共持续了三个星期。我先跟他们待了一周时间,之后回到佛罗里达(Florida)圣彼得堡一个星期,后又回到了肯塔基。在我第二次拜访的时候,也就是月末,他们已经快撑不住了。
他们的小孩雅奎琳发烧了(在我到访之后的第二天),她急需医务治疗。当我和摄影师看着他们的时候,格雷西娅正在给她的孩子扇风。他们掏不起油钱去看医生。我们租来的车子停在60米以外的地方;他们看着那辆车。我当然可以感受到伦理困境:是否该提出用我的车载他们去医院?
不。我决定尽可能久地等下去,什么也不说。我到这里的目的是为了报道生活在边缘人们的一个故事。如果作为偶然来访者的我解决了他们的问题,那么这个故事就不再真实了。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改变现状似乎颇为不妥。
时间流逝。摄影师和我继续等待着,尽管这对父母亲希望我们能带他们去看医生的意图越来越明显。我开始想:“我为什么要干这份工作?这份工作糟透了。”我想把笔记本放下来,不再是一名记者,去照顾那个小孩。摄影师和我决定再等15分钟。这个故事的目的是为了问这样的一个问题:当政府资助停止时,会发生什么?人们该怎么办?
特里走到拖车里面,拿出了一把猎枪。他到邻居那里拿枪抵押了20美金,带着孩子去了医院。
现在看来,如果我带着他们的孩子去了医院,那么我就可以解决它们的问题,但是见证他们在危急关头是如何挺过来的也是非常重要的。这对于他们来说并不是一时之事,而是几乎每个月都需要面对的问题。这就是生活在边缘的特点。最终,雅奎琳事件并没有破坏我和这家庭之间的友好关系。如果孩子的境况更凶险一些,如果到了我们必须要带她去看医生的地步,那么我当然会扔掉我的笔记本,开车送他们去医院。
你是没有办法避免这类困境的。不过,在你工作一开始的时候,你必须告诉你的调查对象:“我只是到这里来观察的。我会尽可能地待在背景之中。”这种方法并一定一直有用,但是它可以划出一条界线。新闻工作者有非常严格的行为准则。它与写一本书或者其他类型的非虚构写作是不同的,那时候会有更多的给予与索取。报纸作者必须设定更加明确的界线。只要我们在写关于他们的故事,就不能付钱给他们,或者为他们的大学奖学金捐资,或者给他们一点钱,让他们的日子可以好过一点。这让我们这些记者能够更加自由地去研究与探索。我们必须坚守基本的框架,告诉自己:我到这里是来工作的。
个人写作中的伦理准则
德布拉·迪克森
我的记者生涯始于哈佛法学院的学生报纸《记录》(The_Record)。我收集了当时的很多故事,所有的谈话与辩论,应用到人们的真实生活中。哈佛法学院的很多人都不会这么做,因为除了办公室,他们从来都不到外面去。一开始,我写的是我的家庭,比如那个乱糟糟的暑假:一半时间为一家很有名的法律公司打工,而另外一半时间则帮助我的妹妹不被驱逐。
我于1995年7月毕业于哈佛法学院。在我完成了律师资格考试后的第二天,我16岁的外甥被枪击了。我的世界又一次崩溃了:我推掉了年薪10万美元的工作,而我的外甥莫名其妙背后中了一枪。我前往北卡罗来纳,每天都跟我的外甥待在一起。在枪击发生的两周后,在一个儿童康复病房里,我的外甥开始明白,他这辈子都没法走路了——没有人提过这件事情。他一直是一名模范病人,但是他最终还是承受不了了。他开始发脾气,开始尖叫,为什么?为什么是我?
我不能离开病房;我不得不一直跟他待在一起。我拿出了我的笔记本电脑,因为我需要宣泄情感。整天坐在病房里,我写完了整篇文章,这篇文章最终在《新共和杂志》(The_New_Republic)中发表,题为《谁枪击了约翰尼?》(Who_Shot_Johnny?),这篇文章的第二段中写到:
在家门口与他的朋友聊天时,约翰尼看到了一辆他以为自己认识的汽车。他激动地挥着手——他的标志性动作——双手在空中舞动着,整个身体看起来就像是一个Y字。当他发现对方没有反应时,他和朋友们就沿着马路闲逛,加入了一群在公寓门口闲聊的人们。那辆车也跟了过来。司机下了车,手里挥舞着一把左轮手枪,朝着空中放了一枪。每一个人都四处逃跑。接着他开始寻找目标,朝着正在跑的我外甥后背开了一枪。约翰尼一直都很清醒。他躺在马路上想要弄清楚自己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从地上起不来。面对询问,他面无表情地一遍又一遍地诉说着这个故事,并一直不好意思地拒绝补充遗漏的细节,这些细节有助于枪击案的调查,但细节的缺乏显然对他很不利。作为一名黑人男子,又被枪击,那么很显然他肯定就是与犯罪团伙或者吸毒有关。也有可能与这两者都有关系。有目击证人证实了他说的情节。
我在四个小时里就写完了草稿;感觉就像了花了几年时间一样。一周以后,我认为我写完了这篇文章。一天晚上,我在医院待了一整天,筋疲力尽地躺在床上时,我的脑海中瞬间浮现出最后两段话:
一个人孤独地躺在马路上,身上不停地出血,下身瘫痪动弹不得,但是他的意识却非常清醒。约翰尼无助地躺在那里,看着可能要杀他的凶手走过来,跟他说“相信你再也不会挥手了……”
他腰部以上都是好的。你就是什么事也做不好了,不是吗?
几年之后,我决定弄清楚枪击外甥的凶手能不能把什么事做好。我从《谈话》杂志(Talk_Magazine)接到了一个跟踪报道这名凶手的任务。我在传讯室见了他,穿着橘色的连体裤魂不守舍,是一个身材娇小的人。我想要知道他为何会成为射击我外甥的人。
这听起来很奇怪,但是我把《谈话》杂志的工作当作了一个家庭故事。我的有些非作家朋友们认为我写一个枪杀我外甥、并致他半身不遂凶手的故事,这种想法是一种残酷的利用。他们无法理解这件事如何能带来积极的一面。要写自己的生活与家庭及朋友,就必须要接受利用自己与他人。要写你自己以及你生活中的人,那么就必须部分地接受你就是一个混蛋。你必须面对并理解你自己内心的恶魔。
戴尔·巴林杰,枪杀我外甥的凶手,和我的外甥一样都没有父亲。如果巴林杰在生活中也跟我的外甥一样还有别的家人,那么他可能就不会变成如此易怒的一个人。他入狱的时候只有18岁。他有六个孩子,是北卡罗来纳州最臭名昭著的毒贩之一。
我必须咬紧牙关才能够写完这个故事。这是成为这种混蛋必须承受的另外一面。为了跟踪报道狱中的戴尔,我不能说我是一名记者。我告诉他的监狱教官说我是他家人的朋友。当我最终看到了戴尔时,我确实告诉他我是一名记者,但是我告诉他是通过犯罪司法系统随机抽到他的,是为了跟踪报道年轻的黑人罪犯。
作为新闻记者,我们都知道人们会告诉你一些他们不应该告诉你的事情。戴尔·巴林杰不明白什么是对他最有利的。就他告诉我的内容而言,我可以让他再多坐几年牢。但是我是为读者工作的,而不是警察。我不得不为这一点而挣扎。我体内律师与公民的部分,都认为记录下他的全部经历是义不容辞的事情,但是既然没有人这么做过,所以我决定这一切都扯平了。警察完全可以花更少的力气发现我到目前为止了解到的信息,如果他们真的在意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