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女子向记者介绍自己受辱详细经过 涉事人多达3人
真不知道该如何起头写这篇文章,因为,里面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多是禁忌词,但又觉得,这样的事件,如果不加以评击,谴责,也许,以后有人不但还会犯类似错误,甚至是得寸进尺,乃至盛行。
9月10,大量媒体曝光了一件丢人现眼的事情:一名林姓女子在某乡政府大楼内,遭到2名ZF工作人员的强制性身体入侵。
据举报人林某向记者透露事情发生经过:林某乃上饶县某金融系统工作人员,未婚,因业务关系与该案犯罪嫌疑人郭瑜、余先民及陈小勇认识,陈与余分别为自然资源所所长和副所长,郭为该所办事人员。
7月30日晚,郭余陈三人分别以电话或微信形式邀请林某一起游泳,被拒绝后,余在林下班时,又以介绍几个领导给林某认识为由,将林某接到饭馆吃饭后,又去了一家KTV,在KTV里,因当晚连续喝了很多酒,林某处于醉酒状态。
当林提出要求回家时,答应送其回家的郭瑜却把林某带到了自然资源所办公室里,在那里,郭趁林某不省人事,在办公室的凳子上,对林某进行了性侵。
凌晨,林某被手机电话惊醒,意识到自己受辱,哭泣中,自然资源所副所长余先民来到办公室,在对林进行劝慰后,因余以当时天未亮,乡政府大门还未开门,叫门出去将有损林某名誉为由(林为未婚女子),将林带到了乡ZF内自己的宿舍,并让林睡床上自己睡沙发,没想到的是,当林在洗澡后迷迷糊糊睡着时,余先民的双手又伸进了林的体内,任凭林反抗挣扎,余再次入侵了林某身体。
7月31日晚,林某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了报案,8月2日,33岁的犯罪嫌疑人郭瑜被抓,但余先民却因出事当晚举报人无法证明而未归案。
事情败露后,余向林解释自己是因为太欣赏林而犯下的错误,希望林能够息事宁人,销案撤诉,自己今后也将加强学习修养,并会对其爱护有加,余的请求虽然遭到了林地拒绝,但余却一直逍遥法外。8月21日,林某家属又向江西网络问政平台进行了反应,并在网上发帖《副所长性侵未婚女性至今逍遥法外》。
9月4日,现年47岁的自然资源所副所长余先民被上饶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据相关部门解释,事实上,在林某发帖前的8月19日,公安机关就已经对余提出了逮捕申请,因相关部门存在调查取证时间而推迟。目前,该案直接犯罪人员已经归案,待进一步调查取证落实后,法律将给出严正的处罚。
然而,让人感觉辣眼睛的是,据林某向记者反映,就在此案发生的前一天,该乡自然资源所所长陈小勇也曾经当着这两个人的面,在车内对自己进行“虎摸”,而且动作幅度非常大,然而,因林无法有证据证明遭受过陈的猥亵,而被迫放弃投诉。
笔者不知道这个乡自然资源所有多大的权力,也不知道这篇文章是否能够发表成功,但是,让笔者感到惊奇的是,这个自然资源所,可真的是“一丘之貉”啊!也难怪有网友调侃“这简直就是一个垃圾站!”。
我不敢说这是不是一个垃圾站,但是,我清楚,乡一级的机关部门,是与老百姓最接近的一个行政部门,也是老百姓最经常打交道的部门,而下属的村和社区解决不了的问题,也会最快最直接的在这里汇集,如果这里成了垃圾场,不知道,关乎老百姓的民生又如何能够做好呢?
但愿,这个自然资源所只是一颗“耗子屎”吧!
女性朋友们总说:男人是下半身动物,而这几个人,还真的应了这句话,这下好了,一时的快活后,是受害人一辈子的噩梦,也是自己在人前人后,一辈子的耻辱,何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