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状可以自己写吗?怎么写?律师来教你诉状书写的几个要点
诉讼,俗称“打官司”,一个案件或诉讼程序的产生,首先由起诉提起,起诉就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写起诉状,即俗称的“写状子”,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文化程度及法律意识的提高,“口头起诉”的情形越来越少。
朋友少我一万块钱,甚至才几千块钱,要了好几年都没还,既然朋友没得做了,想走法律程序起诉债务人,但是这样小标的的案件,请律师很不划算,当事人觉得要回来的钱都给律师了,面对这种情况,那就只有选择委托律师代书或者自己来书写诉状了。
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如何书写一份合格的诉状吧。
一、明确起诉原因
起诉的原因,从法律上说,就是当事人因何种民事权益被侵害或因何种事实发生民事争议而向法院起诉。比如:是因为感情不合准备离婚,还是向债务人讨要欠款等。
起诉的原因直接决定了案件的类型,明确为什么要起诉,才能明确起诉的目的和所要达到的诉讼结
二、掌握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受理的主要规定是:
第108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110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111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以上是《民事诉讼法》关于起诉、受理的三条主要规定,掌握和领会这三条法律规定,对于如何写好民事起诉状是十分重要的。
三、巧妙地提出诉讼请求
可以说,整个民事起诉状的“精点” 之处就在于如何提出“诉讼请求”,诉讼请求的内容是当事人 提起民事诉讼的直接目的。
不同类型的案件,案由不同,诉讼请求自然不同,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案件分为几百种类型,即使同一类型的案件,因客观事实和当事人的状况不同,也导致了诉讼请求的不同。
所谓“巧妙”,就是说,提出诉讼请求时的用词一定要严谨、精练、准确,既要把请求表达清楚; 又要“惜墨如金”。请求的内容要有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的支持。诉讼请求是分析研究案件事实和法律 规定的基础上高度概括提出的。
诉讼请求是否适当,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胜败和结果,很多案件都是因为诉讼请求不当导致败诉,或者即便胜诉,也没能更大程度地实现自己的诉讼目的。
民事审判的原则,当事人提出什么请求,就审理什么请求,即“不诉不理”。
四、诉状各部分的写法
1、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起诉状”(或“民事起诉书”、“民事诉状”等)。字号较内容要大,以二号字为宜。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首行缩两字),分别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 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具体住址、联系方式等。如果同案原告为二人以上,应当分别写明。如果同案被告有二人以上,应当按责任大小的顺序写明。如果原告或被告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和具体住址,及其与原告或被告的关系。如果被告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住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如果有第三人,应写明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具体 住址、联系方式等。如果第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和住所,以及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3)诉讼请求:(首行缩两字)写明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问题。依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的不同请求,具体写出。
2、正文:事实和理由
(1)事实部分:(首行缩两字)应写明原告、被告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以及双方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情节和后果。一般应以时间顺序,既要如实地写明案情,又要重点叙述被告侵权、违约等行为的后果。
(2)理由部分:(首行缩两字)要根据案情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阐明原告对本案的性质、被告的责任以及如何解决纠纷的看法,说明自己诉讼请求在法律上的依据。
(3)证据:(首行缩两字)写明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能够证明案情的证据的名称、件数或证据线索, 及证据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等。证据部分在正文当中也可以不体现,或者仅举出 重要的证据,或者附证据目录。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此致”空两格、“某某人民法院”另起一行居左顶格。
(2)具状人(起诉人)原告(本人)签名;如果是法人应加盖公章。
(3)起诉时间:某年某月某日。
4、附项(首行缩两格)
本诉状副本份数,诉状副本份数应按被告(含第三人)的人数提交。
其他有关证据证明材料的份数。
五、常见问题说明和误区纠正
1.纸张、笔、墨要求。诉状用纸型号,现在普遍要求的是A4纸,同时,因为法院审理的案件材料最后需要装卷归档,并长期保存,所以,诉状最好是用黑色字打印,也可用碳素笔、黑色签字笔、黑色或 蓝黑色钢笔或毛笔书写,但最好不能用打印后复印件,不能用铅笔、圆珠笔或红色笔书写,以便长期保存。
2.“当事人”栏,均应写明姓名(包括曾用名)。现用名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样的,以身份证上的姓名为准;因某些案件与当事人具体年龄有关,所以最好写明具体的出生年月日、对被告或第三人的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明其年龄或大致年龄;要写明具体单位及住址或办公地址,以便于人民法院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尽量写明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便于人民法院电话通知开庭等相关诉讼事宜。
3.未成年人诉讼问题。原告是未成人本人,法律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这种情况下,父母不是原告,是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参加诉讼,所以,写起诉状时不要把父母写成原告。同理,如果侵权人是未成年的案件,也只以侵权的未成年人为被告,并写明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
4.“诉讼请求”栏,应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充分体现法律规定的“具体”要求,否则起诉立案时,法院会要求重新制作起诉状。如:只写“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而没有写明具体请求数额等,法院是不会立案的。如果有多项诉讼请求,也应分别具体写明。
5.案由问题。案由是人民法院在立案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结合诉讼请求决定适用,不属当事人起诉确定的内容。
很多学者甚至律师主张民事起诉状要写明具体案由,本人持反对态度,原因是,法院判决书是必须写明案由的,但起诉状并不要求必须写明具体案由,而且案由的规定也在不断地充实和补充,目前民事案件就有几百个案由,专业的法官或律师往往也很难把握准确,如果案由错误可能直接导致案件败诉或出现对自己不利的结果。所以,案由交给法官来决定。
6.事实与理由。该部分是诉状的主要内容,应紧紧围绕诉讼请求来阐述,一般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和证据等。因为该部分的每一句话,都是为了证明原告诉讼请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或者证明对方行为的违法性或违约性质,书写时应以陈述事实和理由为主,详略得当,切不可长篇大论像写报告一样;同时,不可用过激或侮辱性的语言。尽量简单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 即可,因为现在法官工作量都比较大,如果起诉状写得过长,主次不分,道德感情成份过浓等,不仅会引起法官的反感,也显示起诉者素质“欠佳”,也很难做到重点突出,这样对自己是很不利的。要善于 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这种简单是智慧总结的过程,是复杂的千锤百炼。
7.证据问题。有人主张有保留地向法院提交证据,目的是不想让对方全部了解,以便开庭时给对方来个“突然袭击”,让对方“措手不及”,这是过去的习惯做法,最高院的证据规则实施后,要求在举证期间向法院提交证据,超过举证期限,等开庭时再提交的证据,可能不被允许质证,更不可能被法院所采纳。所以,有保留地向法院提交证据是千万使不得的。
因现在一般都实行庭前交换证据,所以,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一般不具体写在诉状里,只是在诉状后“附:起诉状副本份”,并简要提到“相关证据复印件份”如果证据较多,最好另行按一定顺序制作证据清单(表格),并简要说明每份证据说明的主要问题,做到条理清楚,一目了然。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最好是复印件(但同时带原件去立案审查),如果有 的法院要求提交原件,要注意要求法院出具收到具体证据的‘‘收条”,以防万一主客观原因的“丢失 ”。
8.确定管辖法院(递交的法院),应该符合法律规定的“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仲裁(包括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复议、刑事自诉的,不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状也应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一般以被告所在地、侵权行为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不动产所在地等确定管辖法院;同时根据案件性质、大小等,还存在级别管辖的问题,因“地方保护主义”的客观存在,诉讼中选择好有管辖权的法院很重要。
9. 具体人(起诉人)部分,自然人起诉的,应该由本人亲笔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的,应盖单位的公章,不可盖财务章或合同章。
10.所附诉状副本份数,副本的份数应该与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人数一致,立案时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交,需要强调的是起诉人自己别忘了保留一份。
例:
民事起诉状(离婚拆迁安置房屋所有权纠纷)
原告:刘XX,男,1968年4月27日出生,汉族,职务:公司员工,住(略),电话(略)。
被告:田XX,女,1970年7月17日出生,汉族,职务:公司员工,住(略),电话(略)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
二、请求确认房屋所有归原告所有。
事实与理由
1992年4月15日原、被告结婚,住在原告婚前所购房屋,1998年因政府拆迁,将所住房屋安置补偿为 现在居住的房屋,因双方感情发生变化,现双方对离婚无异议,对现在居住的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被 告认为现在居住的房屋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安置取得,而且双方已经实际居住超过8年,应当是夫妻二人共 同财产,要求一半归被告。原告认为,该房屋虽然形式上是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但是对原告婚前房屋拆 迁安置的,仍然属于原告婚前个人财产。因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也无法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现依法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原告所有。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刘XX XX年XX月XX日
附:1起诉状副本__份;
2.相关证据复印件__份。
技巧与提示:
1.《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本案双方争议的房屋以原告原有的婚前个人房产的拆迁为前提,虽然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该安置房屋,但依法仍然属于原告个人婚前财 产。换个角度思考,如果不拆迁,自然原房屋是原告婚前财产。
2.本案的房屋是婚前财产在婚后的转化和延续,不仅这种拆迁案件存在这种情况,如一方婚前存款,在婚后用该存款所购房屋,也仍然属购房者个人所有。
3.关于一方所有房屋夫妻共同居住超过8年视为共同财产,是在旧婚姻法时的司法解释,现在已经没有这种规定。
希望通过这篇文章,大家能够明白书写诉状的要点,不管是选择委托律师代书还是自己书写,自己心中有个谱总是没错的。